1. 知道收入怎么确认成本
知道收入确认成本:因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成本简化分货物成本和经营成本两部分。
货物成本=上期库存金额 + 本期购进货物金额 — 期末库存金额。
经营成本=税额+其他所有支出。
至于比例,每个会计期间都在变的,因为经营成本随时在变。
本会计期成本=货物成本 + 经营成本。
本会计期利润=实际收入—本期会计成本。
一般定义
成本是生产和销售一定种类与数量产品以耗费资源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价值。企业进行产品生产需要消耗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消耗在成本中用货币计量,就表现为材料费用、折旧费用、工资费用等。
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包括生产,也包括销售活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具有形成成本的性质。
2. 费用确认的标准有什么
费用的确认应当符合条件: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生产费用需要直接或间接地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则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在产品、产成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它们都是一种耗费,都必须从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但是它们补偿的时间不同。期间费用直接从当期收入中补偿,而构成产品成本的费用要待产品销售时才能得到补偿。
配比原则:
按照配比原则,为产生当期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确认为该期的费用。配比原则的基本含义在于,当收入已经实现时,某些资产(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劳务已经提供(如专设的销售部门人员提供的劳务)。
已被耗用的这些资产和劳务的成本,应当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如果收入要到未来期间实现,相应的费用应递延分配于未来的实际受益期间。因此,费用的确认,要根据费用与收入的相关程度,确定哪些资产耗费或负债的增加应从本期收入中扣减。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费用确认
3. 成本与费用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成本与费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1.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成本和费用的联系
1.成本和费用都是企业除偿债性支出和分配性支出以外的支出的构成部分;
2.成本和费用都是企业经济资源的耗费;
3.期末应将当期已销产品的成本结转进入当期的费用。
成本和费用的区别
1.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其所针对的是一定的成本计算对象;
2.费用则是针对一定的期间而言的。
费用、成本和支出是三个易被混淆的概念,这里将分别对它们加以区分。
首先,费用的范围大于成本。
会计学意义上的支出、费用和成本
(一)支出和费用
在我国会计界,支出一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获得另一项资产、为清偿债务所发生的耗费资产的流出。就某一会计期间而言,支出可以是现金支出、也可能是非现金支出,就长期而言,所有支出最终由现金支出来实现。按照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称《制度》),“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会计上,支出仍比费用所含范围要广泛。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而其他原因发生的支出,如偿还借款、支付应付账款、为分配利润而支付的款项、为购买固定资产而支付的款项等等都与营业收入无关,都不能构成企业的费用,但是支出或早或迟最终会转化为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支出在一发生时,就是费用。
(二)费用和成本
按照《制度》规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它是对象化的费用,即生产成本是相对于一定的产品而言所发生的费用,是按照产品品种等成本计算对象对当期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而形成的。费用是资产的耗费,它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相联系,而与生产哪一种产品无关;成本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或商品相联系,而不论发生在哪一个会计期间。虽然,《制度》中把成本只界定为生产成本,这与我国经济学上界定的涵义极为相似,但是,在会计实务中,成本应用不局限于此,即对象化不仅仅指产品,比如:为购买原材料而发生的费用,对象到所购材料上,即为该原材料采购成本;为购买某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对象到所购设备上,即为该设备的购置成本。因此,在会计工作中,会计上的成本涵义和一般意义上的成本一致即指一种为特定目的而发生的资产耗费。当然,成本也可理解为按一定对象所归集的支出。某项支出,如为收益性支出,则构成产品成本;如为资本性支出,则构成某资产的成本。在会计上,我们且把《制度》界定的成本称为狭义的成本,而把实际应用的成本称为广义的成本。由此不难看出:在我国会计界,费用的内涵比成本的内涵要宽广。这里可以把成本理解为费用的一部分,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二者又是平行的,可以相互转化。而且在支出、费用和成本中,只有费用构成一项会计要素或会计报表要素,且和收入相对应而存在,并且,只有成本常被当作一种计量费用的手段,而支出、费用则不能。
(三)支出、费用和成本的确认
由上述涵义可知:支出的确认较简单,一般只要流出或发生了,即可确认某项支出。但是,费用和成本的确认就不一定了。费用的实质是资产的耗费,但并不是所有的资产耗费都是费用。在我国,会计上确认费用遵循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权责发生制;配比等三个原则。但有一点须说明: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有些损失和费用不好区分故都将其作为费用处理,如坏账损失等。根据上述原则,在确认费用时,一般应遵循,费用与收入的直接联系(或称因果关系)、直接作为当期费用、按系统的合理分摊方式等三个确认标准。
在财务会计中,狭义上的成本即为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的确认过程即为一定时期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过程,即为生产费用对象到某一产品的过程。一定时期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构成了生产成本的基础。产品完工并验收入库后的生产成本即为该产品的产品成本,它等于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加上本月投入的生产成本再减去月末在产品(生产)成本。已销售的产品成本即为该产品的销售成本。但是,在管理会计中,成本总是广义上的成本,其确认要依其专门的界定,某一项成本总是有专门的界定或确指,如固定成本,沉没成本,机会成本等等,现代成本管理还引入了作业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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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安装公司怎样确认收入与成本
1、收入的确认。根据营业税相关条例,建筑安装工程的纳税时间可以按照工程结算方式和时间来确定,换言之,就是按照建筑方与承建方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时间来确认收入,如按月结算的话,就按月确认收入。如果结算时开发票,那就是按开票时间来确认,如果不是,就按结算时间确认。在税务的角度来说,你进行结算时就应该缴税,不管你是否收到钱。据我了解,现在的建筑企业一般都会遵循结算——开票——收钱这个流程来做,所以一般都会先缴税,后收钱。也有不少是收到钱才开票和确认收入的,这可能有违法的嫌疑,不过如果税务机关任务不紧的话,都不会太严的。
2、成本费用的确认。一般来说,是应该按照工程项目来归集成本费用,也就是说A项目的成本费用要与B项目的分开来结算,这样才能准确核算利润。但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按照工程比例来核算。举个例子:
A工程总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比例为80%,1月份A工程进度是40%,那么,A工程的成本费用就是100×80%×40%=32万元。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除了新法和实施条例有具体规定扣除标准以外的费用,只要是合理的,都可以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成本收入比例定的合理的话,你这样核算是被承认的。不过一定要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
补充:其实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的方法来确认,而材料的分摊也可以参考上述的方法,原理也是一样的。
5. 怎么确定酒店的成本和费用以什么标准归纳
你好同学,一般是与酒店直接相关的的餐厅的人工,材料这些是成本,而管理人员的,电费这些计入费用里
6. 会计中成本如何确认
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费用,分为基本业务费用、其他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确认成本费用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成本费用与收入的关系;二是成本费用的归属期。具体来说,确认成本费用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①按其与收入的直接联系确认成本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本期收入有直接联系,就应确认为本期的成本费用。例如,已销商品的成本是为了取得收入而直接发生的耗费,应在取得收入的期间确认为成本费用;又如,为了推销商品发生的送货费用,也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也应在取得收入的期间确认为成本费用。
②按一定的分配方式确认成本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联系,但能够为若干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则应采用一定的分配方式,分别确认为各期的成本费用。例如,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需要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分别确认为各期的折旧费用。 ③在耗费发生时直接确认为成本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联系,且只能为一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或受益期间难以合理估计,则应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例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支出的效益仅作用于一个会计期间,应直接确认为当期成本费用;又如,广告费支出,虽然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受益,但很难合理估计其受益期间,因而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此外,对于某些虽然受益期限较长但数额较小的支出,为了简化会计核算,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如管理部门领用的管理用具等。
7.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
8. 怎么区分会计中的费用和成本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费用和成本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成本虽说也是一种耗费 , 但和费用不是一个概念。成本是针对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 如某工程程 ) 而言的;费用 则是针对一定的期间而言的。
费用与成本都是企业为达到生产经营目的而发生的支出 , 体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 并需要由企业生产经营实现的收入来补偿。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 , 成本是按一定对象所归集的费用 , 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产品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生产费用的汇集,两者在经济内容上是一致的,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费用和戚本可以相互转化。
成本和费用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企业一定期间内的费用构成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但本期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以前期间发生而应由本期产品戚本负担的费用 , 如待摊费用;也可能包括本期尚未发生、但应由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 , 如预提费用;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可能还包括部分期初结转的未完工产品的戚本 , 即以前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都形成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 , 它还包括一些应结转到下期的未完工产品上的支出,以及一些不由具体产品负担的期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