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幾人合夥創業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我本人應該要佔多少股份比較合理
B擁有人脈資金和渠道 占股份較多擁有話語權是不可逆的 C只入股分紅利的話可以適量少一點 自己提供技術類 可以由大到小BAC排列 30左右
『貳』 四個人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合夥創業,股份協議問題;
1.按照入資比例進行分配(如:總合作100萬,甲入資50萬,股份佔比50%)。
2.加入技術入股股份佔比,比如:廚師佔比5%,那麼合作100萬的店,甲合作50萬,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總股份分為105股,甲還是50%,如果之前每月賺10萬,甲分紅5萬,但是技術入股之後,甲分紅:4.7萬多點。
3.技術入股需要寫清楚,盈利情況下分紅,人在工作,股份就在,人不在,股份自動清零,可以用乾股表達。
4.股東之間最好寫清楚經營期間的職責,需要參加工作,必須寫清楚工資待遇。
5.合夥合作合同,最好到公證處公證。
(2)合夥公司資源入股佔多少股份擴展閱讀
合夥開公司,最需要注意什麼?
合夥開公司,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財務問題,就是一個字:錢。
散夥的原因99%都是因為錢沒分明白。賺錢了,分贓不均;賠錢了,分攤不均。最後形同陌路,甚至反目成仇。所以,合夥之初一定要明確財務問題。如何佔比出資,利益怎麼分配,誰來主管財務,報賬機制如何錢一定要透明,每筆收支清清楚楚,親兄弟也要明算賬,錢是合夥做事最敏感的東西,一旦不清不楚就容易讓合夥人之間產生間隙。
而在錢之上的,是持股比例,是決策機制。每個人占股多少,是張三70%李四20%王二麻子10%還是如何?達成一致,取得共識,別回頭公司賺了賠了後,再嚷嚷我當初股份要多要少了,倘若如此,稍有風吹草動你們的結盟就土崩瓦解,這不叫團隊,是團伙。然後約定好各自的職責,就是分別負責什麼事。
合夥人之間要具備信任基礎,否則遇事互相猜忌,小公司沒幾個人還成天玩宮心計,就沒法干點事業了。但人的觀點總有不同,所以需要建立決策機制,理論上大股東說了算,但如果大股東才占股40%,剩下兩人各30%呢,就有點惡心了,兩人一聯合比你大股東股份還多,更何況,有一天融資的話,這股權結構也會讓資方望而卻步。
選擇合夥人至少應該考慮四個條件:
1、最好具備信任基礎;
2、能力或資源互補;
3、發展目標高度一致;
4、占股比例達成共識。
最後一定記住,徐小平老師講的這句話很對,「不要用兄弟情誼來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誼」。
資料參考知乎作者:明哥聊求職
『叄』 三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合理三人合夥開物流公司,兩人只出錢,我呢出資源出力我該佔多少股份
摘要 按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規定執行。在設立公司時,均要制定公司章程,各股東均要認繳出資,那麼各股東的認繳的出資額就是確定的(當然也可能包括後期增資等情況),分紅比例及方法等問題也是要在公司章程中進行規定的,也就是說,應首先按照公司章程中對公司分紅的約定,該約定可能根據出資比例確定,也可能不以出資比例為限;如果公司章程中沒有規定的,則要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按各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了。
『肆』 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伍』 合夥出資如何算股份
法律分析:合夥出資的按出資的金額佔全部出資總額的多少來分配股份,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的,首先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然後根據評估數額佔全部出資總額的多少來分配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陸』 合夥做生意用土地入股一般能佔多少股
關於土地入股能佔多少股這個要具體分析。
土地根據目前的價格折算成多少錢,你們這個項目總投資是多少,土地折算出來的價格占總投資的比例就可以算成多少股份。
由於土地是不動產同時又是項目建設必須的,如果項目流產了, 土地還是入股的那個股東的。所以,股份佔比不應太高也不能太低。所以要你們股東之間商議確定。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權利人將土地使用權和投資者的投資共同組成一個公司或經濟實體。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處理社員私有土地的辦法。對社員入社的土地,根據其常年產量評定為若乾股,作為交納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紅的依據。評定社員入社土地的產量,主要根據土地的質量和實際產量,以使每個社員的利益不受損害。土地入股並沒有改變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權已與使用權相分離,為進一步過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礎。
操作方法
簽訂合作
入股(股份合作)合同
甲方 (入股方):
乙方 (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經營權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為人民幣 元。
二、入股期限
股份合作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以實物形式支付。
四、股權紅利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迴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權利和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的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8.其它約定: 。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4.其它約定的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2.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九、違約責任
1.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每遲延一天,按應支付紅利的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元承擔違約金。
『柒』 雙方分別以資金和技術入股合作,投入金額多少及股份如何分配
這要看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約定,主要靠合作各方協高約定,但是實際操作中,技術入股佔有股份額在30至40%為宜,一般最高不能超過50%。
技術股是個人以技術加入公司,佔有公司的股份。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需經國務院同意之後,高技術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7)合夥公司資源入股佔多少股份擴展閱讀:
一般單純的技術能佔到20%左右,管理佔得比例更高 如果做一家科技型製造企業,只能出技術最多30%股份,如果籌備、預算、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營銷等一系列都能做 只找資金 那麼可以佔到60%股份。
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捌』 三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應該怎麼分配
如果三個人都是現金入股,則按現金投入的比例分配。
如果其中有人以技術或者營銷渠道入股,俗稱乾股,則按照三人協商的乾股占的比例來分配。
例如,三個人,其中一個人投入現金30萬,兩位兩個人各以技術和顯示器的佔10%入股。兩位再投入各20萬,則三個人的股份平均分配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