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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用公共資源需要找哪個部門

發布時間: 2022-04-26 13:55:44

⑴ 佔用道路違建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舉報。1、12319是電話投訴中心,電話打過來後,電腦系統會記錄,並讓投訴人留下電話和地址,資料匯總至市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將給舉報違建所在地的屬地城管執法局處理。同時,當地城管部門的信訪科會給投訴人發回手機簡訊,告知對方已經辦理這一投訴。2、當地城市管理部門的答復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 嚴格來說,當地城管部門收到報告後,可以在一到兩天內調查是否有違法建築,最慢3到4天。 城管部門一般處理違反建設期45天的情況。 但是,有必要向多個部門報告違法建築的調查計劃,並在拆遷前徵求規劃部門的意見。

⑵ 土地被侵佔,應該找國家哪個部門處理

找土地行政部門,也就是國土資源局處理。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佔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佔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八條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2)非法佔用公共資源需要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侵佔土地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

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⑶ 土地被非法佔用應該向那個部門舉報

土地被非法佔用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因為屬於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非法佔用公共資源需要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是指對國家運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土地財產制度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所進行管理活動予以規范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非法佔用土地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土地、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佔用土地以及超過批準的數量多佔土地的違法行為。

非法佔用土地行為構成: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

(二)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過批準的數量佔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五)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等。

⑷ 非法佔用公共資源該怎麼處理,由哪個部門處理

城管,城市管理局

⑸ 村土地被個人霸佔向哪個部門投訴

如果是違建違法佔地可以去國土部門舉報,如果是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舉報或者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5)非法佔用公共資源需要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義務或濫用權利與職權,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根據新《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主要有:

1、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2、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3、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4、 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違法行為;

5、非法批准用地的違法行為;

6、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7、拒不交還土地的違法行為。

⑹ 鄰居家改造時將樓內公共面積和空間劃為己有並非法佔用。請問我找哪個部門投訴依據什麼法或條例謝謝

物管或住建局、綜合執法局

⑺ 非法侵佔國家土地歸哪個部門管,舉報電話是多少

找當地國土局就行
舉報電話是「12336」
因為一些眾所周知的因素,
個人建議你用公共電話打去,不要用私人電話

12336是國土資源部開通的違法舉報電話號碼,對社會各界對違法用地情況、違反土地資源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監督。

詳細介紹請點擊網路的鏈接:http://ke..com/view/3435874.htm

⑻ 非法佔用集體土地,應該那個行政部門受理

非法侵佔集體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恢復原狀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
法律分析
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集體土地包括的范圍1、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以外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也就是說,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原則上屬於集體所有。如果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則屬於國家所有。應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法律指的是狹義的法律,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是指農業集體化以後,集體經濟組織從集體所有的土地中劃配給社員個人長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山也是農業集體化以後,集體經濟組織從集體所有的山地中劃配給社員個人長期使用的栽種樹木或摘取柴草的少量土地或者山地。3、鄉鎮或村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修建並管理的道路、水利設施用地,分別屬於鄉鎮或村農民集體所有。4、鄉鎮企業使用本鄉鎮、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權轉為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經依法批準的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的農民集體土地,分別屬於鄉鎮、村農民集體所有。5、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聯營條件,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舉辦聯營企業的,或者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批准以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作價入股,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聯鄉鎮企業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

⑼ 私自佔用公共停車位向哪舉報

私自佔用公共停車位可以向建設局、城管局、交警大隊進行舉報。公共停車位被佔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門管理。位於市政道路內的停車位,屬於社會公共資源,依法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規劃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私自佔用、圈佔,霸佔公共停車位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發現有公共停車位被佔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⑽ 私自霸佔公共停車位如何投訴

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找城管部門解決,
這件事他們很熱衷的,因為可以得到罰款
如果不解決,建議找當地的居委會,街道辦,這件事還是挺容易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