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水資源管理體制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水資源管理體制是國家管理水資源的組織體系和許可權劃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以及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組織保障。改革和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進一步強化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水是人類賴以生存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資源,也是生態環境的基本要素。水資源與土地、森林、礦產等資源不同,它是一種動態的、可再生的資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十二條 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❷ 資源稅改革河北省水資源管理部門怎麼改革
一、改革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決定,通過實施水資源稅改革,優化稅制,建立規范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資源稅制度;用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引導和鼓勵節約利用地表水資源,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確保我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順利實施,為全國推廣水資源費改稅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制度體系。
二、指導原則
(二)科學謀劃,精心組織。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安排,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三)有的放矢,務實管用。堅持問題導向,對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剖析原因,充分預判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預案,防範水資源稅征管風險,積極穩妥地推進試點。
(四)依法辦事,平穩過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加強行政執法,做到文明執法,依法徵收,應收盡收。根據輕重緩急,排出改革推進時序,分步實施,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基礎管理,做好准備工作。
1.摸清底數、源頭管理。組織對全省取用水情況開展一次拉網式摸底調查,徹底摸清取用水戶底數;對未經許可擅自取水和未安裝計量設施取水的用戶開展一次全面清查和治理,核實水源類型、許可水量、取水設施等信息。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規范納稅人取水許可管理,嚴格取水許可手續審批,全面落實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按照拉網式調查成果,及時更新台賬信息,建好基礎台賬,確保登記信息真實、准確,為全面徵收水資源稅打下堅實基礎。制定《河北省規范取水許可做好水資源稅徵收管理的意見》。(省水利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地稅局配合)
2.限額管理、規范計量。嚴格限用地下水,在南水北調受水區,城鎮自來水使用南水北調水,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關停自備井,嚴禁使用地下水,遏制非法取水和偷逃水資源稅行為。編制《河北省南水北調受水區自備井關停工作方案》。(省水利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