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指,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統一進行確權登記,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自然資源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機構辦理。跨行政區域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當前正在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濕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
第三條 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
❷ 土地確權辦證流程
法律主觀:
土地確權的辦理流程有:土地使用人攜帶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機關勘查土地現場進行權屬審核,初審、公告、復審、批准登記後頒發土地使用證。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❸ 土地確權,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有什麼區別
土地確權,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有以下的區別:
1、確權開始的時間不一樣;
2、確權的依據不一樣;
3、確權機關不一樣;
4、確權的內容也不一樣。
土地確權確定的是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登記登記的是不動產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構築物所有權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是在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基礎上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進行確權登記。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