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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發布時間: 2022-03-31 10:43:32

①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

一、負責轄區范圍內事業單位人員的招聘、考試、職稱考試評審、管理工資評定和人員進出工作;

二、負責轄區范圍內公務員的錄用、培訓、管理、工資評定和任免等;

三、負責轄區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錄用、培訓、管理、工資評定職稱考試評審和任免等;

四、負責制訂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五、負責轄區范圍內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的政策制度制定、評定,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獎金制度制定、評定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爭議、糾紛仲裁和案件的調解、處理工作。

社保的作用和意義:

1、病有所醫

社保包括「醫療保險」,繳納社保且滿足條件的個人通過社保卡就可以報銷自己合理的社保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可以讓自己在面對疾病時能夠有所依靠。社保醫療報銷范圍廣,大部分疾病產生的費用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報銷,可以讓被保人降低經濟損失。

2、失業有補貼

職工繳納社保達到一定的條件,如果被單位或企業辭退,失業後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可以保障個人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個人再就業。

3、生育有津貼

社保中有個重要的保障就是「生育保險」,該保險主要保障的是婦女的權益。婦女在懷孕生子期間,可以申請「生育津貼」,彌補婦女在特定階段的收入損失,也可以改善婦女的就業環境,給予婦女關愛。

4、工傷有補償

職工繳納社保之後,如果遇到工傷或者職業病等特殊情況時可以申請補償,在給企業減輕壓力的同時也能夠幫助職工度過難關。

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一)管理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家公務員局。國家公務員局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教育部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部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③ 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所屬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員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參保、符合條件的報銷,離退休人員待遇審核發放、勞動關系管理等工作。

如,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原人事局合並後的單位。

一般的下屬單位有:社保局、就業局、醫保局、勞動監察局、外國專家局、事業單位管理局、人才中心、勞動人事仲裁、職業培訓中心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的局級單位,隸屬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屬地政府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管理、執行職能。

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干什麼

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人員調配和政策安置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辦理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和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負責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都做什麼

人力資源部是對企業中各類人員形成的資源(即把人作為資源)進行管理的部門。

人力資源部的主要職能:

1、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

2、制訂、修改公司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3、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分析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預測人員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實施。

4、在各部門的協助下進行工作分析;提出崗位設置調整意見;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及崗位任職資格;編制、修改和完善部門、崗位職責說明書;合理評價崗位價值。

5、根據崗位需求狀況和人力資源規劃,制定招聘計劃,做好招聘前的准備、招聘實施和招聘後的手續完備等工作。

6、組織建立績效管理體系,制訂相關方案;牽頭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並予以指導和監督,協助總經理室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做好考核結果的匯總、審核和歸檔管理等工作。

7、根據企業規劃和員工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員工培訓體系;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對員工進行的分類、分層次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素質。

8、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經審批後組織實施;核算員工工資,計算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標准、繳納社會保險。

9、做好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定期匯總、編制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相關統計報表和統計報告。

10、辦理員工錄用、遷調、獎懲、離職、退休手續,辦理中層管理人員的考察、選拔、聘任、解聘事宜,牽頭組織對公司領導班子的年度考核。

11、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勞動糾紛處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12、及時與各部門溝通、協調,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管理工作。

社會保障部的主要職能:

1.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

2.擬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

3.負責縣級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經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執行,管理相關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相關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4.編制社會保障基金收支計劃和社會保障預算草案;

5.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6.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7.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8.制定部門、單位的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9.負責相關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轉讓、劃轉等工作。

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到底是干什麼的

【導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單來說就是與「人」相關的事都歸於他們辦理,乾的所有工作都是與人相關的。

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是不是基本沒有什麼具體的工作,實際上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廣泛,也比較繁雜,往小了說能細到每個人,往大了說大到所有的企業乃至機關,事業單位。

以我所在人社局為例,把大體為大街廈人社局究竟有哪些職能?第一是社保方面的問題,無論是我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還是各種保險費的繳納以及使用都是由人社局進行負責。當然,現在國家成立的醫療保障局,那麼將之前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職能劃到醫保局。

當然,我們個人的退休也是在人社局辦理,因為錢交給了人社局,發錢也由人社局負責,那麼所以退休的辦理以及退休金發放都有人社局來進行承擔。

第二是勞動就業、人才服務方面。我們人壽就全稱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那麼人力資源就是指的是以人相關的,比如說就業等等各方面都是屬於人社局的事。其中主要只是勞動就業相關的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勞動關系簽訂,技能培訓等等多方面。人力資源的另一個縮影就是人才服務。我們究竟是怎樣引進人才以及對人才如何使用,那麼就是實際到了人力資源的問題,所以人才服務也是人社局的一項重要職,能比如說我們的大學生檔案,就是歸人社局負責。

第三、勞動監察以及仲裁,這方面就相當於一個執法機關和法院的職能類似。這兩個方面主要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就是拖欠工資的問題,仲裁就是說我與單位有些方面不能協商了,那麼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給我仲裁進行解決,那麼我們這時候可以就請求勞動仲裁的。

當然他就還有其他很多職能比如說。職稱的評定以及職稱考試以及工資的評定和事業招考、公務員招考等等。(公務員的管理將逐漸劃到組織部進行統一安排,所以這樣只能也有人社局劃到了組織部。)

可以看到只要是個人要進入社會參與工作,他們的關系也開始由社保局負責接手管理了,包括剛畢業時參加的招考工作的統籌進行屬於他們,還有檔案的管理,所有社會人員社保的征繳,職稱評審的管理,退休人員各項事宜的辦理,資格考試的統籌安排,人力資源公司的管理審核,勞務派遣公司的管理審核等等。

另外他們也需要負責落實《社會保險法》的所有條款,負責稽核企業是否按照法條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否存在漏交或少交的情況,如果存在這種情況,他們也有行政權利,可以依法對企業進行限期責令改正和懲處等等。

以上其實都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內容,我覺得說的還不是特別全面,畢竟可能有一些我們還沒有接觸到,總之他們的工作特別繁雜,特別多。

 

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些什麼工作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關於民辦教育的職責分工。民辦實施高級中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區民辦實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由區教育局審批和管理;

民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術培訓的學校及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和管理;對涉及多個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由負責審批高層次學校的審批機關統一受理,並徵求其他層次審批機關的意見。

⑧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職能是什麼》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人員調配和政策安置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辦理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和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負責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⑨ 人力資源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區別是什麼

一、單位級別不同。

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職能不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

1、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2、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3、負責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保局職能:

1、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2、負責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

3、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務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規劃統計處(協同發展處)。編制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負責協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資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和維護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准化工作。

(五)表彰任免處。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六)就業評價處(失業保險處)。組織擬訂本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和培訓政策評價。負責就業和培訓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及大數據應用。負責就業失業監測和形勢分析,建立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

(七)就業促進處。研究擬訂本市促進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就業資金的使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本市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充分就業地區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督促檢查。

(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擬訂有關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離校未就業北京生源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什麼單位

摘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