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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稅費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9-06 21:51:31

『壹』 國有土地稅費標准多少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稅交納數額為: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0.4元至8元;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0.3元至6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每平方米年稅額0.2元至4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貳』 徵收資源稅的有哪些

資源稅的稅目: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分為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個稅目。
根據相關條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礦產品和鹽。資源稅稅目反映了資源稅徵收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徵收對象的具體體現。我國相關條例主要規定了七大稅項:
1.原油。指已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指與原油單獨開采或者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時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鹽。指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鹽是指鹵水。
4.黑色金屬礦石,包括鐵礦、錳礦、鋁礦。
5.有色金屬礦石。包括銅礦、鉛鋅礦、鋁土礦、鎢礦、錫礦、銻礦和鉬礦。鎳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石9個子標題。
6.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等煤炭產品。
7.其他非金屬礦產的原油。
資源稅對於我國的意義?
資源稅是對我國開采應稅礦產品、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納稅資源稅的數額徵收的一種稅。我國相關條例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礦產品、制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徵收的稅的總稱。
差別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由於資源條件的差異而產生的差別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是國家徵收的一種稅在國有資源,如城市土地、礦產資源,水流,森林,高山,草原,荒地,海灘,等,按照國家的需要,在使用某些自然資源獲取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使用應稅資源。1984年,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資源稅制度,我國開始徵收資源稅。由於當時的一些客觀原因,資源稅項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種,後來擴展到對鐵礦石征稅。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資源稅的稅率?般為百分之?到百分之?之間,按照相應實際的規定進?的?種稅。資源稅的繳納期限?般為?、3?、5?、10?或者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本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以下簡稱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
第二條資源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及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稅目、稅額幅度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叄』 資源稅稅率形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
資源稅_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金屬礦按照比例稅率從價徵收,對經營分散、多為現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黏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則,仍實行從量定額計征,對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按照從價計征為主,從量計征為輔的原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計征方式。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征稅的稅種的總稱。一般資源稅就是國家對國有資源,如我國憲法規定的城市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某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取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的稅目反映徵收資源稅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課征對象的具體表現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第二條 資源稅的稅目、稅率,依照《稅目稅率表》執行。
《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其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該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在《稅目稅率表》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征稅對象為原礦或者選礦的,應當分別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第三條 資源稅按照《稅目稅率表》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
《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可以選擇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具體計征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資源產品(以下稱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

衍生問題:
免徵資源稅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資源稅:
(一)開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
(二)煤炭開采企業因安全生產需要抽採的煤成(層)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資源稅:
(一)從低豐度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二十資源稅;
(二)高含硫天然氣、三次採油和從深水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
(三)稠油、高凝油減征百分之四十資源稅;
(四)從衰竭期礦山開採的礦產品,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

『肆』 資源稅是什麼 資源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是什麼 資源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是什麼?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稅率是多少?大家了解多少知識?

資源稅定義

資源稅(resource tax)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即:所有開采者開採的所有應稅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稅;同時,開采中、優等資源的納稅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稅。

資源稅稅率

“一部分納稅人”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為確保不同的應稅品目都能能執行其相應的規定稅額,如果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的應稅產品,未按規定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從高確定其適用稅額。現行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規定如下:

資源稅(1)原油8.00~30.00元/噸

(2)天然氣2.00~15.00元/噸

(3)煤炭0.30~5.00元/噸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

(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

(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

(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

液體鹽2.00~10.00元/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計稅依據如下所示:

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

(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

(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

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 ÷入洗的原煤數量)×100%

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

(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

選礦比=耗用的原礦數量÷精礦數量

(5)納稅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

資源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作為課稅數量.由於對鹽征稅的品目既有固體鹽,又有液體鹽,而且液體鹽與固體鹽之間可以相互轉化.為確保對鹽徵收資源稅的不重不漏,根據現行稅法有關規定,應按如下不同情況分別確定鹽的課稅數量:

①納稅人生產並銷售液體鹽的,以液體鹽的銷量為課稅數量.

②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連續加工鹼等產品(固體鹽除外)銷售或自用的,以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如果沒有液體鹽移送使用量記錄或記錄不清、不準的,應將加工的鹼等產品按單位耗鹽系數折算為液體鹽的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例如,某燒鹼廠利用自製液體鹽生產燒鹼,該廠燒鹼的單位耗鹽系數(該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耗鹽系數=生產的燒鹼數量÷耗用的液體鹽數量)為1:6.已知該廠1995年2月生產燒鹼3萬噸,則該廠2月份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3×6=18(萬噸)

③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再加工為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液體鹽不再征稅);納稅人以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但在計算固體鹽應納稅額時,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可從中抵扣.

④納稅人利用鹽資源直接生產海鹽原鹽、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銷售或自產自用量為課稅數量;以上述固體鹽連續加工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或者用於連續加工酸鹼、製革等產品,應按單位加工產品(再制鹽、鹼等)耗鹽系數折算為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再制鹽的耗鹽系數是指單位再制鹽的數量與其耗用的原料鹽數量的比例.例如,如果 1噸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分別需要耗用1.1、1.2、1.5噸的海鹽原鹽,那麼,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的耗鹽系數分別是1:1.1、1:1.2、 1:1.5.這種情況下海鹽原鹽課稅數量的計算公式為:

海鹽原鹽的課稅數量=加工的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數量÷耗鹽系數

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再制鹽的課稅數量的計算同海鹽原鹽.

資源稅的稅收優惠

資源稅的減稅、免稅規定主要有:

(一)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二)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三)鐵礦石資源減按80%徵收資源稅。(新增)

(四)尾礦再利用的,不再徵收資源稅。(新增)

(五)從2007年1月1日起,對地面抽採煤礦瓦斯暫不徵收資源稅。

(六)自2010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新疆開採的原油、天然氣,自用於連續生產原油、天然氣的,不繳納資源稅;自用於其他方面的,視同銷售,依照規定計算繳納資源稅。三類減免稅項目:1.油田范圍內運輸稠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免徵資源稅。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資源稅減征40%。3.三次採油資源稅減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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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21年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法律分析: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確定的,資源稅的稅目包括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和鹽5大類,在5個稅目下面又設有若乾子目。目前所列的稅目有164個,涵蓋了所有已經發現的礦種和鹽。資源稅按不同的資源品目分別實行固定稅率和幅度稅率。原礦和選礦的適用稅率應分別確定。資源稅一般指自然資源稅。 開發利用國有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重要資源品為課稅對象,旨在消除資源條件優劣對納稅人經營所得利益影響的稅類,包括礦產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行為,依法履行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職責,切實保護自然資源,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自然資源執法監督,是指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查、制止和查處的行政執法活動。
第三條 自然資源執法監督,遵循依法、規范、嚴格、公正、文明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強化遙感監測、視頻監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應用,明確執法工作技術支撐機構。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提升執法監督效能。
第五條 對在執法監督工作中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執行公務成績顯著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由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給予通報表揚。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自然資源違法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處理。

『陸』 資源稅稅率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

資源稅採用定額稅率,以應稅資源的計量單位噸或千立方米確定0.3~60元的8個幅度稅額,同時規定了《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對各品種各等級礦山的稅額作了明確規定。

對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徵收或暫緩徵收資源稅,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對於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柒』 資源稅是什麼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什麼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體現了使用資源的社會責任。

(一)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和確認時間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按照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稅自然資源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金屬礦原礦和鹽。資源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別按照資源稅應稅產品的銷售方式、結算方式和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予以確定。

(1)納稅人銷售資源稅應稅產品時,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分別為:在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時,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在採用預收貨款方式銷售時,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在採用其他結算方式銷售時,為收到貨款或收到收款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將應稅產品移送自用的當天。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二)資源稅的計量

應交資源稅稅額,應按照應稅資源的數量和適用稅率計算,其中應稅資源數量的確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於銷售的,為銷售數量;企業自用的,為自用數量。

資源稅的稅率為定額幅度稅率,並根據稅目不同,分為8類,其中:原油為8~30元/噸,天然氣為2~15元/千立方米,煤炭為0.3~5元/噸,其他非金屬礦原礦為0.5~20元/噸或千立方米,黑色金屬礦原礦為2~30元/噸,有色金屬礦為0.4~30元/噸,固體鹽為10~60元/噸,液體鹽為2~10元/噸。

應交資源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資源稅一課稅數量×適用定額稅率

(三)資源稅的記錄

(1)賬戶設置。

企業對於所繳納的資源稅,應分別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或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或作為成本計入"物資采購"、"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賬戶。同時,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資源稅"明細賬戶,以反映企業資源稅的計繳情況。

(2)賬務處理方法。

①企業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於出售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時,應根據應稅產品的數量計算出應交稅額,並將應交納的資源稅作為一項支出,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後: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②企業將開采或生產的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將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根據移送自用的`數量計算應交稅額,並將應交稅額作為成本費用,記入"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後:

借: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③企業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按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收購企業應代收代繳資源稅。收購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並代收資源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

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代收資源稅)

代繳的資源稅將同企業應交的資源稅一起交納。

④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時,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按規定,企業在出售固體鹽,計算應交資源稅時,可扣減購人液體鹽時,購人成本中所含資源稅。企業在購人液體鹽時,應將准許抵扣的資源稅記入"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借方,以抵扣固體鹽出售時應繳納的資源稅。企業在出售固體鹽時,應將應支付的資源稅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購入液體鹽時: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准許抵扣的資源稅)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准許抵扣的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采購成本)

出售固體鹽時:

應按照固體鹽的銷售數量計算應交資源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繳納資源稅時:

就該筆業務來講,企業實際繳納的資源稅為"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貸方發生額與借方發生額之差。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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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資源稅的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二、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1、原油銷售額的5%-10%
2、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3、煤炭焦煤每噸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貴重非金屬礦原礦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6、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
7、鹽固體鹽每噸10-60元
液體鹽每噸2-10元
拓展資料: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法律依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玖』 資源稅怎麼征稅

一、正面回答
資源稅納稅規定:
1、資源稅納稅人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2、資源稅扣繳義務人在某些情況下,可由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代為扣繳稅款;
3、資源稅征稅范圍是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這7類;
4、資源稅納稅期限。
二、分析詳情
資源稅征稅范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7類。
三、資源稅是什麼
開發利用國有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重要資源品為課稅對象,旨在消除資源條件優劣對納稅人經營所得利益影響的稅類,包括礦產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

『拾』 自然資源利用方面的稅費

以下是俄羅斯聯邦稅費部網站2004年12月公布的俄羅斯現行的自然資源利用稅費。

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在俄羅斯聯邦境內徵收聯邦稅費、地區稅費(俄羅斯聯邦主體稅收)和地方稅費;規定了專門的稅收制度。

一、聯邦稅費

在俄羅斯聯邦全境徵收的稅費如下。

1)附加值稅:不超過18%。

2)消費稅:對不同物品規定不同的數值。

3)自然人收入稅:一般人稅率為13%,參加單位活動,以紅利形式所得收入稅率為6%,其他形式所得的稅率為35%。

4)統一社會稅:對於一般人,年工資總額100000盧布以下時,稅率為35.6%(其中包括原來的三種國家預算外基金:聯邦養老基金28%、聯邦社會保險基金4%、必繳醫療保險聯邦基金0.2%、必繳醫療保險地方基金3.4%);年工資總額為100001~300000盧布時,稅收為35600盧布加超過100000部分的20%;年工資總額為300001~600000盧布時,稅收為75600盧布加超過300000部分的10%;年工資總額600000盧布以上時,稅收為105600盧布加超過600000部分的2%;對於農產品生產者、獨立企業家等其他人有另外的演算法。

5)有價證券發行稅:有價證券發行的稅率為不超過10萬盧布的發行票面價值總額的0.2%,並從2005年1月1日起取消。

6)海關稅:海關關稅的稅率由俄羅斯聯邦政府歷次決議確定,其收入全部納入聯邦預算。

7)礦產開采稅:詳見表4-27、表4-28。

表4-27 礦產開采稅(根據俄羅斯聯邦稅收法第26章)

表4-28 礦產開采稅率

在開采以下礦產時按照零稅率(零盧布征稅發生在以下情況:如果對於所采礦產,稅收基數根據稅法第338條確定作為實物形式的所采礦產的數量)征稅:

1.礦產定額內損失部分的礦產(對於本章,定額內損失是指開采時同所用的開采流程和技術有關的礦產的實際損失未超出按照俄羅斯聯邦政府確定的辦法批準的損失定額范圍);

2.伴生氣;

3.含礦產的地下水(工業水),其回收同其他種類礦產的開發相關聯,在礦產開發時或建設並使用地下設施時被回收;

4.開采不符合指標的儲量(低質量的剩餘儲量)或以前注銷的礦產儲量(由於選擇性開采礦床造成儲量質量惡化的情況除外)時采出的礦產,儲量納入不合指標的儲量按照俄羅斯聯邦政府規定的辦法進行;

5.在按照俄羅斯聯邦政府規定的辦法批準的礦產品位標准范圍內,從剝離岩石、圍岩、亂石堆或加工生產廢料中采出的剩餘的礦產(由於國內沒有將其回收的技術),及從剝離岩石或圍岩、礦山開采廢料及同其有關的加工生產廢料中得到的礦產(包括石油加工殘渣);

6.納稅人僅用於治療和療養並且不直接銷售的礦泉水(包括經處理、制備、加工,分裝入瓶後的礦泉水);

7.納稅人僅用於農業目的的地下水,包括澆灌農用土地,公民的畜牧場、畜產品綜合體、禽類加工廠、蔬菜、菜園、畜牧聯合體供水。

8)自然資源利用付費:之一,對環境不良影響付費,見表4-29;之二,地下資源利用定期付費,見表4-30。

表4-29 自然資源利用費之一(對環境不良影響付費)

表4-30 自然資源利用費之二(地下資源利用定期付費)

9)單位利潤稅:稅率為貨幣利潤的24%。

10)國家規費:國家機關為納稅人完成某種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或向其發放某種文件、證件需交納的一定費用即國家規費。

11)繼承或贈予的財產稅。

12)「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名稱使用費:在名稱中使用「俄羅斯」、「俄羅斯聯邦」或者在此基礎上構成的詞和片語的企業、機構、組織,應當交費。一般企業、機構、組織交費按其產品銷售額的0.5%繳納,而收購、供銷、批發貿易的企業和單位按其交易額的0.05%繳納。

13)水體利用費:見表4-31。

表4-31 水體利用費

續表

14)乙醇酒精、含酒精製品及酒類製品生產和經營權許可證發放費。

15)動物界物體和水中生物資源利用費:不同動物收費不同。

二、地區稅費

下述稅率極限值由俄羅斯聯邦法律確定;在俄羅斯聯邦全境徵收。

1)游戲交易稅。

2)林業稅:見表4-32。

表4-32 林業稅

下述稅率極限值由俄羅斯聯邦法律確定;根據俄羅斯聯邦權力機關的決定徵收。

1)單位財產稅:該稅稅率最高不超過2.2%,具體由聯邦主體法律確定。

2)交通稅:100馬力以下轎車,年稅率為5盧布;100~150馬力年稅率為7盧布;150~200馬力年稅率為10盧布;200~250馬力年稅率為15盧布;250馬力以上年稅率為30盧布。

地方稅費稅率極限值由俄羅斯聯邦法律確定;在俄羅斯聯邦全境徵收。

1)自然人財產稅:財產價值30萬盧布以下,稅率為0.1%;財產價值30萬~50萬的,稅率為0.3%~0.5%;財產價值50萬以上的為財產額的0.3%~2.0%。

2)土地稅:稅率見表4-33。

表4-33 土地稅

續表

下述稅率極限值由俄羅斯聯邦法律確定;根據地方自治機關的決定徵收。

廣告稅:稅率為廣告服務價格的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