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
您好,自然資源管理局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部重要文件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部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擬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國性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
3、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自然資源局的職能是:1、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2、負責自然資源的登記工作;3、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4、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5、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6、統籌國土空間的生態修復;7、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制度;8、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國地質工作;9、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10、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11、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並發展海洋經濟。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承擔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災害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㈡ 東莞八部門調控樓市:個體工商戶禁買商品房,補上政策漏洞
8月2日凌晨,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8個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從住宅用地出讓、商品房限購、個人住房對外銷售稅收調節、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導價等各方面進行調控。
這也是繼去年7月和今年2月東莞出台樓市限購、限轉讓政策以來,東莞再出樓市重磅新政。
個體工商戶禁買商品房,補上政策漏洞
在強化住房限購措施方面,《通知》進一步收緊,將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通知》明確,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自然人通過司法拍賣途徑購買東莞市商品住房的,須符合住房限購政策要求,這也意味著「法拍房」納入限購范疇。
此外,《通知》明確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房。
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法拍房納入限購是重點城市普遍採取的政策;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房的政策則是針對東莞個體工商戶比較多、民企數量多,可能會存在政策漏洞採取的措施。
所謂「個體工商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中原地產(東莞)研究院執行院長車德銳對澎湃新聞表示,東莞的產業結構和其他城市不太一樣,十幾二十年前,為了活躍市場經濟,東莞對於個體工商戶的注冊、審批特別的快捷方便,由此也涌現了非常多的個體工商戶。從我們接待的客戶來看,在東莞購房的群體中,很多板塊和區域的客戶60%以上都是個體工商戶,這也是東莞的一個特色。
車德銳提到,正是因為這一特色,在過往房地產政策調控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漏洞——政策限制了個人的購房,但對於個體工商戶購房來說並沒有太多的關注。
以今年2月27日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為例,在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方面,僅明確「企業須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滿兩年後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在對企業有所限制的情況下,忽略了個體工商戶這樣一個群體。和企業相比,個體工商戶進入和退出相對容易,在後疫情時代,對個體工商戶以及小型微利企業在貸款以及所得稅方面的傾斜也是比較明顯的,因此這也容易造成這一群體規避樓市政策,從而投機炒房。」
但也有聲音指出,禁止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房是否存在合理性?
對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郭韌提到,《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是由東莞市住建局、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8個部門聯合頒發,經市政府同意的,主體合法、程序合法,屬於職能范圍。從側面看,黨中央、國務院構建房地產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要求各地落實「一城一策」的調控辦法,確保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東莞市該《通知》落實了「一城一策」的調控辦法,從正面看:該政策內容未違反《民法典》強制性規定和基本的立法精神,因此是合理的。
多維度完善政策工具箱
除了將「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住房,此次《通知》針對當前東莞市房地產市場和土地市場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土地競拍、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銷售管理、治理亂象、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一攬子措施,加大調控「組合拳」力度。
穩控住宅用地價格方面,實行以「限房價、控地價、提品質」為主導的新型土地出讓方式,強化房地聯動機制。嚴格購地主體資格審查,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加住宅用地競買。建立有效的企業購地資金審查制度,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核查,確保競買企業購地資金依法合規。
強化住房限購措施方面,明確對弄虛作假騙取社保證明的購房人禁止5年內在東莞購買商品住房。同時對新入戶購房的認定條件作出適當調整,使相關政策的銜接更合理。
加強金融規范管理方面,嚴格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房地產金融監測分析。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核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從嚴查處消費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行為。
加大稅收調節力度上,借鑒部分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做法,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徵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加大交易轉讓成本,抑制「短炒」投機行為。
發布二手房指導價方面,在前期發布成交活躍二手樓盤網簽交易價格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導價發布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並加大對虛高掛牌價亂象的整治力度。
《通知》還提到,加強認購銷售管理;持續規范市場秩序以及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等。
中指研究院東莞分院總監殷傳強認為,「莞八條」立足於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在土地競拍、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銷售管理、治理亂象、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是對已有的調控政策的進一步補充,再次表明了東莞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動搖、不放鬆的態度。
樓市調控背後:房價上漲過快城市堅決問責
今年7月22日,國務院召開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指出,要高度重視房地產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同日,《人民日報》文章指出,今年以來,受多種客觀因素影響,再加上部分城市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放鬆房地產市場調控,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升溫,個別城市出現過熱苗頭,需要因城施策、精準施策,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力度。
對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強化省級政府的監督指導責任,對調控工作不力、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堅決予以問責。
對於東莞而言,今年4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約談東莞、南通等5個城市政府負責人,並將東莞、南通市列入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名單。
李宇嘉指出,去年以來東莞出讓了一部分高價地,這部分地塊在今年下半年可能會形成新房供應,有可能會慣性推高新房的價格。根據東莞樂居統計,預計8-12月供應增多,有預計50個純新樓盤入市,其中包含多個高地價項目;6月東莞新房(洋房)網簽4883套,比5月上漲38%,均價為 26937元/平方米,環比上漲8.6%。
另一方面,李宇嘉提到,近期東莞開始增加用地,但部分區域出讓的地塊價格比較好,可能會進一步推高市場對房價上漲的預期。而且,東莞新房庫存比較低,開發商補庫存的動力比較大,而終次報價的模式下,更增加了開發商搶地的動力,迫切需要新的調控政策。
「自去年8月份以來,東莞出台了多個調控文件,調控的主動性、持續性、主觀能動性很明顯,一城一策開始落地。如果去年以來的各項政策能夠真正落地,特別是能管控土地和資金,讓源頭的成本能夠降下來,進而穩定住預期,樓市降溫在情理之中。總之,從城市經濟體量、人口規模、經濟版圖地位、產業結構來看,東莞作為新一線城市的地位在不斷夯實。在樓市調控上,應該像一線城市,做到精細化、精準性、前瞻性。從近期的調控政策來看,東莞再慢慢做到這一點。」李宇嘉說道。
㈢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
自然資源局在縣一級一般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
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如下:
1、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制定全縣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4、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准組織考核。按照規定許可權,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實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㈣ 自然資源局是國土局嗎
你好,自然資源局就是原來國土局在機構改革之後的單位,承擔了原來國土局大部分的職權。
㈤ 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什麼
自然資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同時劃轉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原市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
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什麼單位
摘要 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㈦ 自然資源所屬於鄉鎮還是自然資源局
法律分析:國土資源所是分局的派出機構,分局屬於縣級,鄉鎮一級的行政機關只有鄉鎮政府,不分設各局,國土資源所並不屬於鄉鎮政府管轄。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 ,縣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按鄉(鎮)或區域設置國土資源所,為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屬於縣級,鄉鎮一級的行政機關只有鄉鎮政府,不分設各局,國土資源所並不屬於鄉鎮政府管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縣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按鄉(鎮)或區域設置國土資源所,為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屬於縣級,鄉鎮一級的行政機關只有鄉鎮政府,不分設各局,國土資源所並不屬於鄉鎮政府管轄。
㈧ 什麼是自然資源局
土地局全稱叫「國土資源局」,其最高上級單位是「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受到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雙重領導。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土資源部管理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基礎地位。
全網資源公縱呺,冉金坊
㈨ 自然資源局歸哪裡管
法律分析:黨政機構改革中,新組建成立縣級自然資源局,歸縣級政府和上級自然資源局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㈩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范圍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工作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
7、負責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相關工作。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招聘條件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這個就是以前的規劃局和國土局合並而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做以前規劃局的活和國土局的活。這裡面具體有規劃設計室(國有土地規劃設計,農村集體用地規劃設計,還有就是測繪),然後還有地礦科等,國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包括下轄的合鄉鎮所)
拓展資料:1、自然資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同時劃轉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原市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
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分別劃轉至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此外,市自然資源局對外保留市林業局牌子。
2、自然資源局也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法律依據: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