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塔吊基礎砼強度達到多少可以安裝
塔吊基礎砼強度達到以下要求可以安裝:
- 承台混凝土澆築完成後,混凝土強度至少應達到80%的設計強度,才可以進行塔吊的安裝作業。這是為了確保基礎結構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以支撐塔吊在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重量和應力。
- 在安裝塔機時,基礎混凝土應達到80%以上設計強度。這是為了保證在安裝過程中,基礎混凝土不會因為受到過大的壓力或振動而損壞。
- 塔吊運行時,基礎混凝土應達到100%的設計強度。這是為了確保塔吊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基礎混凝土能夠完全承受塔吊的重量和產生的各種力,保證塔吊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請注意,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根據具體的安裝說明書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和確認,以確保塔吊的安裝和使用符合安全標准和要求。
B. 塔吊基礎承台配筋
1、塔吊基礎採用6m×6m×1.4m的承台配筋設計。具體配筋要求為:塔吊基礎縱向和橫向各需要31根直徑為25mm的鋼筋,底部的保護層厚度應設定為100mm,而四周及頂面的保護層厚度則為50mm。拉筋使用三級鋼,直徑為14mm,縱橫間距設置為400mm;馬凳採用三級鋼,直徑為25mm,縱橫間距為1000mm,且馬凳採用幾字型螞鍵馬凳設計。
2、鋼筋製作的配筋工作,涉及將不同等級、直徑和定尺的鋼筋根據圖紙要求進行計算,確定所需長度並進行截斷、成形、續長等操作,同時計劃所需數量並安排接頭位置,以確保最終結果符合圖紙要求和規范標准。
3、塔吊安裝時,其基礎承台的混凝土強度需達到80%以上方可拆除模板並進行塔機的安裝。而在塔機運行使用過程中,基礎混凝土的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100%。
4、在使用塔吊的過程中,需要做好沉降監測工作。塔吊基礎的沉降觀測應每半月進行一次,而在塔吊自由高度時每半月測定一次垂直度。基礎沉降量不應超過50mm,且在塔機最高附著點以下,沉降量不應大於該段塔身安裝高度的2‰。對於獨立高度或最高附著點以上的塔身,其垂直度不應超過該段塔身安裝高度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