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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採用什麼價格評標

發布時間: 2022-09-28 17:21:39

⑴ 招標采購常用的評標方法有哪些

是運用評標標准評審、比較投標的具體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種方法:
(1)最低評標的價法。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標准確定的每一投標不同方面的貨幣數額,然後將那些數額與投標價格放在一起來比較。估值後價格(即「評標價」)最低的投標可作為中選投標。
(2)打分法。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標准確定的每一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標准確定的每一投標不同方面的相對權重(即「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可作為中選投標。
(3)合理最低投標價法。即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即可作為中選投標。在這三種評標方法中,前兩種可統稱為「綜合評標法」。

拓展資料:
招標的方式有哪些?
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
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公開招標,又叫競爭性招標,即由招標人在報刊、電子網路或其它媒體上刊登招標公告,吸引眾多企業單位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的招標方式。按照競爭程度,公開招標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
公開招標的法律要素有:招標人是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投標;邀請投標對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邀請招標
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的特點是:
(1)邀請投標不使用公開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請的單位才是合格投標人;
(3)投標人的數量有限。
邀請投標的法律要素是:招標人是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投標;邀請投標對象是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邀請招標限制
為保證投標方式以公開招標為主的原則,並防止和減少招標中的不正當交易和腐敗現象的發生,《投標招標法》第十一條作了限制邀請招標的規定:「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一般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項目有:
(1)招標采購的技術要求高度復雜或有專門性質,只能由少數單位完成的;
(2)招標采購價格低,為提高效益和降低費用;
(3)有其他不宜進行公開招標的原因。 [6]
補充:國際上常採用的招標方式還有第三種:議標
議標亦稱為非競爭性招標或稱指定性招標。這種方式是業主邀請一家,最多不超過兩家承包商來直接協商談判。實際上是一種合同談判的形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工程造價較低,工期緊,專業性強或軍事保密工程。其優點是可以節省時間,容易達成協議,迅速展開工作。缺點是無法獲得有競爭力的報價。
中國主要採用的招標方式是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方式,無特殊情況,應盡量避免議標方式。

⑵ 常見的評標辦法有哪幾種

根據評選中採用的排序依據,大致可分為四類,分值評分法、價格評估法、綜合評估法、分步評估法等等。具體如下:
(1)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後,選擇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人(候選人)的一種評標方法。
(2)性價比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價格以外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後,商Q(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3)價分比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將投標人的投標價格除以總得分,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價格以外的各種因素綜合評定後,商(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一種評標方法。
(4)綜合評估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由評委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因素,通過定性評審對中標人(候選人)進行評價的方法。
(5)最低投標價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將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視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6)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指評委將投標報價以外的價值因素量化並折算成相應的價格,然後與報價相結合計算折算投標價,從中確定折算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7)最低評標價法:是指評委將投標報價以外的商務因素和技術因素量化並換算成相應的價格,然後與報價相結合計算評標價,從中確定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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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政府采購什麼貨物適合最低評標價法

政府采購技術、服務等標准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適合採用最低評標價法。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最低評標價法的兩個特點:
1、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這是採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推薦中標候選人的前提條件;
2、採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價格為單一評標因素,不對投標文件的商務部分和或技術部分的偏離進行量化加價。因此,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的實質性偏離內容、范圍的規定尤為重要。
最低評標價法的優點:
1、能較大程度節約資金,有利於造價控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遏止腐敗現象,規范市場行為;
3、有利於企業走向國際市場。
最低評標價法的缺點:
1、價格最低,並不能保證服務和質量最優;
2、投標供應商有危機感。風險太大了,供應商會心有顧慮;
3、對評委的要求比較高,費時費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一條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第五十一條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評標方法,即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最低評標價法適用於標準定製商品及通用服務項目。

⑷ 常見的評標辦法有哪幾種

從事招投標活動的人員都清楚,評標是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根據什麼樣的標准和方法進行評審,是一個關鍵問題,也是評標的原則問題。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常用的評標辦法有哪些?

評標方法分

評標方法分類按照定標所採用的排序依據,可以分為四類,即分值評審法(以分值排序,包括綜合評分法、性價比法)、價格評審法(以價格排序,包括最低評標價法、最低投標價法、價分比法等)、綜合評議法(以總體優劣排序)、分步評審法〔先以技術分(和商務分)為衡量標准確定入圍的投標人,再以他們的報價排序〕。

綜合評分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依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以評審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性價比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依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除價格以外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以所得總分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所得商數(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價分比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依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除價格以外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除以所得總分,所得商數(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綜合評議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評委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因素進行定性評議,從而確定中標(候選)人的評審方法。最低投標價:法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的評審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評委對投標報價以外的價值因素進行量化並折算成相應的價格,再與報價合並計算得到折算投標價,從中確定折算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的評審方法。

最低評標價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評委對投標報價以外的商務因素、技術因素進行量化並折算成相應的價格,再與報價合並計算得到評標價,從中確定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的評審方法。

設備運行年限評標法

是指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條件下,在最低評標價法的基礎上考慮運行的年限及其運行與維護費用和貼現率。

固定低價評標法

是指投標人的報價必須等於招標人發布的合理低價,當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的其他實質性要求時,就進入隨機抽取中標人的環節的評標方式。

組合低價評標法

組合低價評標法是組合低價標底法(也稱經抽取系數的低價投標價法)中特有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基於預先公布的成本預測價,通過開標後系數、權數的隨機抽取,計算出組合低價,以組合低價至其向上浮動至某一點的區間作為合理低價區間,最後,對報價屬於合理低價區間的投標人進行隨機抽取,從而確定中標人。

⑸ 進行招標采購的時候有哪些常用評標方法

一、合理低價評標法
合理低價評標法包括綜合評審合理低價法和設備安裝合理低價法。採用合理低價評標法應在招標文件中提供招標項目的清單(如隨機附件及設備安裝要求)。投標人的報價不得低於本企業的成本。
① 綜合評審合理低價法。採用本辦法招標的,其投標文件由技術,經濟兩組分組成,經濟、技術兩部分的分值一般以經濟分值比例佔多數,約60~80%,具體比例可據設備特點適當調整。其中經濟評標部分內容包括費用總報價,材料價格,設備部件及隨機附件清單,設備單項分項價格,安裝與運輸包裝費用,算術錯誤等。技術評標部分內容包括設備設計製造的總體設想與階段劃分,交貨進度的保證措施及違約承諾,人力與材料投入計劃及其保證措施,裝備投入與檢測手段,關鍵技術、工藝及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質量保證體系與承諾,新技術應用與承諾,安全文明措施,應用業績及管理經驗等。
② 經濟評審合理低價法。本辦法適用標准產品,只需進行經濟評標而不需進行技術評標。經濟評標內容與綜合評審合理低價法的經濟評標內容相同,實際上是綜合評審合理低價法的部分應用。
③ 設備安裝合理低價法。本辦法適用於設備采購含有安裝范圍。除了按綜合評審合理低價法外,需特別增加設備安裝評審內容。評審內容包括執行設備安裝的技術規范、安裝施工方案、安裝網路圖、工序驗收與試車驗收方案、安裝單價與總價等。設備安裝合理低價法不設成本價,是設備綜合合理低價法的補充。
二、平均報價評標法
採用本辦法招標的,要求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提供招標項目工程量清單,投標人只需按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進行總價與分項目報價。評標辦法則按有標底為樣本進行評標,無標底的以總報價最低的為樣本。評分應予接近基準價或最低報價作為最高分。
三、兩階段低價評標法
採用本方法招標的,其投標文件應由技術、經濟兩部分組成,分別密封。通常其設備技術性能要求較高,技術方案要較具體,並以技術標符合要求為必要前提條件。採用兩階段低價評標法,只有通過技術評標合格或技術標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任選一種),才能進入第二階段經濟標評審。進入第二階段經濟評審的標書,評標委員會可以增加應標單項答辯。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書中設備總價和單項價格為最低報價者為該項目的第一名。
四、A+B值評標法
採用A+B值評標法的前提條件有兩項,一是所有投標單項資格審查均獲通過,無論誰中標,招標單項均可接受;二是采購招標單位在發標前確定的到貨期,投標單位已進行確認。評標委員會在開標前公布招標參考價,評委用投標浮動系數的方法,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數,取平均值。用該平均值和招標參考價計算出投標基準價A。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數,用平均法求得平均標價B;然後A、B的平均值作為定標標准值。評標時取最接近而低於定標標准值的兩個投標價者為中標候選人。如不能滿足有低於定標標准值的中標候選人,則取絕對值最接近定標標准值的兩個投標價者為中標候選人。
綜上所述,我們進行評標環節的時候要認識了解清楚常用的評標方法,對於合理低價評標法、平均報價評標法,現階段平均報價評標法和A+B值評標法這四種方法的含義、使用方法以及使用情況一定要掌握好。

⑹ 什麼是最低價中標評標法

最低價中標,顧名思義就是「價低者得」,對應的評標方式是最低投標價法。

這類項目的招標過程通常是「定義-資審-最低價中標」

  • 1、定義:在招標前將設計文件、招標文件等項目定義文件做到精細化;

  • 2、資審:投標前組織資格預審,確保投標企業符合項目要求;

  • 3、最低價中標:選擇通過資格審查且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以「報價最低」為唯一的定標因素。

由於最低價中標導致了惡性競爭、工程質量不足、「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等問題,實踐中,低價中標存在極大的爭議。

從理論上來說,最低投標價法也不完全符合法律中對評標方式的規定。法定的評標依據是在投標價基礎上加上或減去了其他可以用貨幣量化的投標條件後得到的價格,而不僅僅是投標報價。

基於這些情況,越來越多地區積極進行了制度的改進和探索,目前,純粹考慮報價的「低價中標」項目已經大大減少,價格也遠不再是唯一的評判標准。

⑺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主要採取哪幾種評標方法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的方法有:打分法,由招標人制定評標因素和相應的分值,評標委員進行評價、打分;最後匯總計算,給出每個評標人的分值。最低投標報法。最低投標報價法指所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中,報價最低的投標人即為中標人。
拓展資料:
公開招標采購是指招標人(政府采購中心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在媒體上公開刊登通告,吸引所有有興趣的供應人參加投標,並按本細則的程序選定中標人的一種采購方式。
1、招標邀請及資格審核,及發放或領取招標文件。
確定采購機構和采購需求,編制招標文件,確定標底,發布采購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進行投標資格預審,通知投標商參加投標並向其出售標書,組織召開標前會議等,這些工作主要由采購機構組織進行。
2、投標。
投標是指投標人接到招標通知後,根據招標通知的要求填寫招標文件,並將其送交采購機構的行為。在這一階段,投標商所進行的工作主要有:申請投標資格,購買標書,考察現場,辦理投標保函,算標,編制和投送標書等。
3、開標。
開標是采購機構在預先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正式啟封揭曉的行為。開標由采購機構組織進行,但需邀請投標商代表參加。在這一階段,采購官員要按照有關要求,逐一揭開每份標書的封套,開標結束後,還應由開標組織者編寫一份開標會記要。
4、評標。評標是采購機構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所有的標書進行審查和評比的行為。評標是采購方的單獨行為,由采購機構組織進行。在這一階段,采購員要進行的工作主要有:審查標書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組織人員對所有的標書按照一定方法進行比較和評審,就初評階段被選出的幾份標書中存在的某種問題要求投標人加以澄清,最終評定並寫出評標報告等。
5、決標。決標也即授予合同,是采購機構決定中標人的行為。決標是采購機構的單獨行為,但需由使用機構或其他人一起進行裁決。在這一階段,采購機構所要進行的工作有:決定中標人,通知中標人其投標已經被接受,向中標人發現授標意向書,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並向他們退還投標保函等。
6、授予合同。授予合同習慣上也稱簽定合同,因為實際上它是由招標人將合同授予中標人並由雙方簽署的行為。在這一階段,通常雙方對標書的中內容進行確認,並依據標書簽定正式合同。為保證合同履行,簽定合同後,中標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還應向采購人或業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擔保書或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