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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是什麼時代呀 2025-07-18 13:00:45

考石油大學需要什麼條件

發布時間: 2023-02-13 07:57:38

A.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 號)文件精神,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我校決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招生和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我校2020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為:人工智慧、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兩個專業各招收30人。
二、報名條件

1.報名范圍:僅限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含克拉瑪依校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並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准要求。

2.專業要求:報考人工智慧專業的考生,本科期間(含輔修、雙學位)所獲學位的專業不能為電子信息類專業,報考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的考生,本科期間(含輔修、雙學位)所獲學位的專業不能為計算機類專業。
三、報名流程

考生須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1寸免冠照片使用畢業證書同版照片(可從學信網上下載),申請表列印簽字後,將掃描件或照片於7月15日前發至本科招生辦郵箱[email protected]。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否則視為無效報名。本科招生辦收到郵件後會予以回復,未收到回復者請於7月16日來電確認。考生還須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數據填報,未填報者視為無效報名。

四、選拔、錄取方式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於8月4日組織網上筆試,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考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學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入學與學生管理

1.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內容,符合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未達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頒發結業證書。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4.人工智慧、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費為5500元/(生·學年)。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9733079

郵箱:[email protected]

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10-89733099

本章程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准。
附件一:《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B.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章程》,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長江西路66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普通全日制、國家「雙一流」重點建設的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委員會是本科招生的咨詢和監督機構,負責為本科招生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各部門、院部參與招生工作,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會同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組織學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保障考試安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被認定違規考生進行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及學校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和學校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第七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級招委組織、監督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含各專業選考科目和報考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高考加分項目)提檔,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2.對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安排錄取專業。考生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對未能滿足其專業志願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該批次投檔中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其他專業;對未能滿足其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江蘇省考生(含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及以上等級。對江蘇省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為「先分數後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按錄取原則第2條執行),當高考成績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A+A+、A+A、AA、A+B+、A+B、AB+、AB依次錄取。
4.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與學校向相關省市報送並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據改革省市要求以各專業為投檔單位或以各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開展投檔錄取。
5.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其外語語種為英語,對英語口語測試成績不作要求。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6.錄取時,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7.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藝術類招生、體育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制定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8.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學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收費和資助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發改委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
第十二條 學費標准: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改革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據學分制收費辦法收繳學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山東省發改委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課程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正常完成本科學業所交納的專業注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總額不高於省發改委規定的學費總額。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發改委批準的新標准執行。
第十三條 住宿標准: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800-1000元,住宿標准如有調整,將按照山東省發改委文件規定標准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構建了由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補助、學費減免、貸款代償、學費補償和醫療保險組成的「九位一體」的綜合性學生資助體系,確保「不讓任何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保障學生安心完成學業。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與培養,考生按照專業大類填報高考志願。新生入學後,經過1-2學年(視所在大類有所不同)大類培養後,按照專業分流原則和學生意願進行分流,進入專業培養;達到畢業與學位要求者,按所在專業頒發畢業證書,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s://zhaosheng.upc.e.cn/
本科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32-86983086
傳真:0532-86981305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2-86983322。
第十八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C.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24考研報考條件怎麼查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24考研報考條件怎麼查?哪些考生可以報考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呢?報考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研究生需要滿足什麼要求?有年齡限制嗎?

目前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24考研招生簡章(招簡中會列出報考條件、學費等各種細則)暫未公布,考生可參考《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歷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內容,2023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工程管理碩士(MEM,代碼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我校全日制會計碩士[代碼為125300]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本科專業為會計學或財務管理或審計學。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四)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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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的學生考中國石油大學的研究生需要什麼條件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的學生和正常的學生一樣,但是要是考中國石油大學的研究生,需要的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人員:①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③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上述三類考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的碩士;

(5)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6)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徵得所在學校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3.招生對象原則上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

4.對以下兩種情況或類似情況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的單獨考試:(1)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的;(2)工作單位與檔案所在單位不一致的。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00 (MBA)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5各項要求。

2. 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大專畢業後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者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四)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具體要求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辦法」。

E.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專科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為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386;

第六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學校地址: 山東省東營市。分兩個校區,石大校區(主校區)位於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二路271號,師專校區位於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濟南路1號。

第九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相應的學業學分,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頒發教育部承認的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

第十條 學校簡介: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是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由教育部直屬高校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國家特大型企業勝利石油管理局在有效利用中國石油大學東營校區優良教學資源基礎上,按新機制、新模式合作舉辦的規范化獨立學院。學校於2003年3月成立,時稱石油大學勝利學院,2005年3月更名為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2013年11月,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勝利石油管理局和東營市人民政府三方簽署共建協議,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掀開新的發展篇章。

學校位於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著石油之城、生態之城美譽的山東省東營市。在油地校三方共建的機制下,學校改革創新,開拓奮進,走上了健康快速發展的道路。學校形成石大、師專兩校區辦學格局,主校區為石油大學東營校區,「211」高校完備的教學資源服務於學校的建設發展。學校佔地1561.6畝,建築面積26.94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733.3萬元,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86.68萬冊,辦學條件完備,生活服務設施齊全。

學校教學設有油氣工程學院、化學工程學院、機械與控制工程學院、文法與經濟管理學院、教育與藝術學院、基礎科學學院、護理學院。開設石油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自動化、軟體工程、護理學、法學、學前教育等29個本科專業。專業涵蓋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藝術、醫學等8大學科門類,形成理工科為主、石油石化專業特色鮮明、文理兼備的專業結構體系。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在校本專科生9787人。

學校建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愛崗敬業的專兼職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5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2人,研究生學歷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4.7%。學校還聘請了一批國內外知名專家、石油石化企事業單位的技術骨乾和學者擔任兼職教授。

近年來,學生在全國大學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車競賽、「中國軟體杯」大學生軟體設計大賽等國家級學科競賽、創新大賽中獎項469項;在山東省ACM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高校機器人大賽等省級競賽中獲獎383項。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累計立項248項,其中國家級88項,省級19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檢審計處等部門人員組成,全面實施對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並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負責舉報信件及電話的落實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託其他個人或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依據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並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公布。

第十五條 招生范圍:學校面向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准。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一)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規則

1. 進檔考生按照「志願優先,專業清」原則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取滿計劃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2. 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二)春季高考錄取規則

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專業技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果專業技能考試再相同,依次按專業知識、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台)測試」且測試成績合格。我校從聯考合格考生中擇優選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對文化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投檔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擇優錄取。

河北省音樂考生使用2020年河北音樂學統考成績。考生進檔後,錄取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廳及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平行分錄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規定者,我校文史類專業依次參照語文、文綜、英語成績,理工類專業依次參照數學、理綜、英語成績,進行錄取和退檔。

第十九條 外語語種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僅限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二十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一條 男女生比例:學校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山東、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招生專業(組),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規則按生源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在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slcupc.e.cn)公布。

第五章 收費、退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准

1.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規定,按教育成本收費。學校實行彈性學制,按學分收費,包括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專業注冊學費按公示標准每學年初收取,學分學費實行先繳費後選課,按學生每學期實際所修學分進行結算,多退少補。正常修滿培養方案規定學分,非藝術類專業學費平均每年為120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平均每年為13000元。

2.住宿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管理辦法》(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相關標准執行。學生報到後,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按標准進行收取。住宿費每人每學年600--1300元。

第二十六條 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後,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費按照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中關於退費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資助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勤、助、補」為主體,引入多種助學方式為補充的多方位立體獎助體系。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勝利學院學習優秀獎學金及各種社會、知名企業獎學金,使更多品學兼優的學生獲得獎勵;學校在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時,通過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綠色通道、輔導員家訪、各類社會企業資助、校企共建等多種措施資助學生,努力做到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

第二十八條 學校採取多種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獲得報酬。對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的學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與規定幫助其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 8000 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對以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546-7396881,7396011;

咨詢電話:0546-7396601 傳真:0546-7396011;

招生辦公室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二路271號;

郵編:257061

學校網站:http://www.slcupc.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zs.slcup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