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棗樹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可以算一下桃樹、棗樹前三年的年均產值來初步估算征地補償款。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貳』 征地果樹的補償價格和標准
法律分析: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准,對於不常見的果樹品種都將其歸類為雜果樹,其補償金額相較於常見的果樹品種要低一些。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叄』 土地徵收,果樹怎麼賠償
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准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准。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
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准,對於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
徵佔農村樹林木補償標准
農村土地寬廣,通常家裡有院子的都喜歡種上幾棵樹,以下為徵佔農村樹林木補償標准:
1.農村白沙樹,槐樹,柳樹等樹木
1-4年的為每一畝5000元;5-12年的每一畝18000元;13-20年的為30000元一畝。
2.農村房屋前後成熟樹林木為150元一棵。
毀壞果樹賠償標准
果樹屬於個人私有財產,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可以侵佔毀壞。一旦出現毀壞果樹的行為,種植戶可讓具有評估資質的物價局等相關部門出具價格證明,蓋章後可用於司法依據。
果樹價值認定=果苗+定植費+管理費+產量補償,果苗普通果樹2-5元/株,定植費5-10元株,管理費(土壤管理,施肥,修剪、病蟲害防治)5-8元/株/年,算2年,產量補償等於單株產量乘市場平均價格乘3年
『肆』 天然氣路過村裡,征一棵棗樹26公分,給53O元錢,這是國家規定的嗎,棗樹還是以直徑算,應該找那個部
國家征地關於果樹賠償標准各地不同,但都大同小異。查看一下有關條款,你的棗樹賠償已經不少了,下面是果樹賠償標准中關於棗樹賠償標准: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以上摘自X律網
『伍』 棗樹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土地的徵收徵用導致棗樹受損或者其他侵權,那就要計算棗樹賠償,應該按照棗樹的實際產生的價值進行估算,另外如果可以證明棗樹有特殊紀念價值可以獲得精神損害陪產。
『陸』 高鐵永久佔地賠償棗樹多少錢一顆
你好,國家徵收耕地的補償主要按照該地前三年的年均產值的6-10倍進行補償。
你可以算一下桃樹、棗樹前三年的年均產值來初步估算征地補償款。
還可以給你提供一個參考: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具體還是以協商為准,希望能幫到您。
『柒』 山東征地拆遷中果樹的補償標准,我有300顆果樹,我總共能拿到多少
那得看你單株果樹大概價位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你可以大概計算一下
『捌』 老家2.85畝地里鑽出有天然氣,有煤炭,有石油,還有41顆棗樹,能賠償多少,謝謝
天然氣、煤、石油都是國家的。地一畝一年2千,2.85畝就是5700一年,如果你有30年使用權,5700*30=171000元,棗樹一棵200,41棵就是8200元,一共就是179200元。
『玖』 2019年濱州土地徵收10公分以上棗樹價格
十公分以上的樹每一顆大約500元。你可以到那裡去賣給他們一些。
『拾』 國家征地果木樹補償標准
果樹征地補償新標準是每株5元到1200元左右不等的,之所以差別這么大那是因為題中沒有交代清楚果樹的具體品種和成長期。
果樹征地補償新標準是多少?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拓展資料:
(一)林木補償標准
1、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2、柞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3、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