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經法院調解成功,後續的賠償費用該怎麼處理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讓我們感覺到非常疑惑的問題,尤其是很多朋友對於交通事故已經經法院調解成功,後續的賠償費用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也是非常的疑惑,實際上如果法院已經調解成功,那麼對於後續的賠償費用,我們只需要按照調解的結果去進行相關的賠償,或者是進行相關的要求對方賠償就可以。
綜上所述,當我們走交通事故經法院調解成功的後續的賠償費用我們可以直接根據交通責任認定書裡面的責任劃分來去進行相關的處理,如果是對方是肇事者,那麼就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費用就可以,當然,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的,那麼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相關的訴訟要求。
2. 交通事故中保險理賠該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賠償,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一定的賠償,交通事故賠償范圍:醫療費,搶救費,傷殘補償,死亡賠償,喪葬費,參加喪葬人員的誤工費,交通費,及根據醫囑賠償的營養費,陪護費,全休證明中的務工天數,資料所需的交通費,等等,上述費用中的大頭,根據各個地方省區的不同,有嚴格的標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及法院發布的上一年賠償標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賠償等等,需在合理范圍內,法院方可支持。
工具/原料
(1)保險單證。
(2)行駛證。
(3)駕駛證。
(4)被保險人身份證。
(5)保險單。
方法/步驟
交通事故賠償的三點基本流程?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及時報案
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報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
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託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於維修站維修。以上是車主和保險公司理賠員必須要做的。事實勝於雄辨,車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後理賠時麻煩被動。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
其次要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車主要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完成對車輛查勘、照相以及定損等必要工作。結案前應向交管部門了解事故中自己應負多大的責任、損失多少和傷者的賠償費用等情況,然後再向保險公司詢問哪些情況能賠哪些情況不能賠,盡量減少損失。同時,車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車以及找修理廠修車時,關於價格問題要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廠的開價與保險公司的賠償價格相差太大。對於定損時沒有發現的車輛損失,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二次查勘定損,這筆額外的損失就不用車主自己掏錢了。因為保險事故受損或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公司檢驗,確定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費用。若客戶自行修理,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甚至拒絕賠償。車輛修復以後,在支付修理費用和辦理領車手續前務必對修理質量進行查驗。
三、交通事故理賠選擇私了還是公了
最後提醒車主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不應該出現兩個極端:
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喜歡私了,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去理賠就是浪費時間,寧願把這些時間浪費在和對方車主爭執上。結果是耽擱了理賠的時間,往往是兩頭得不到賠償,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氣吞聲。
2.哪怕一丁點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賠率,因為保險公司每年根據車主的出險率有一定的折扣。我們拿太平洋保險公司舉例,太平洋公司規定:被保險車輛出險3次後,保險公司將從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險事故,則在條款規定的免賠基礎上增加5%免賠率,在一年內該項免賠最高增加15%。由此看來,那一小點損失去理賠就不值了。因此建議車主在有很小的損失時就沒有必要東奔西跑地浪費精力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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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通事故後賠償怎麼處理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拓展資料:1、在交警到處理交通事故時,最好復印肇事車輛的行駛證、肇事司機的駕駛證和身份證及保險單。這些證據在立案階段是必備材料,用以確定被告主體信息。
2、就診時,保管好相應的門診病歷、醫療費票據。門診病歷上的問診記錄要與醫療費票據的時間相對應。在實務中,一些當事人將醫療費票據提供過來,卻沒有提供相應的問診記錄,很容易被法院斷定為偽造證據。
3、關於主張誤工費的證據,一般需要當事人提交勞動合同、工資條等記錄。
三、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賠償是很關鍵的一步,涉及到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有幾個環節,拿到交通部門事故鑒定書及傷殘鑒定書,雙方可以協商或者在交警調解下達成協議,如賠償意向達成一致,肇事方根據事故責任比例向對方支付賠償款。
4. 交通事故怎麼處理賠償
遭遇交通事故不要慌,先和對方有理有據的進行協商,可以參考《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侵權損害賠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沒有統一的計算標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參考醫療費及受害者康復狀況進行計算。1、醫療費賠償標准。因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人身傷害的,在受害人接受醫院的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所花費的必要支出均需要進行賠償,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2、誤工費的賠償標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需要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護理費的賠償標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 20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4、交通費的賠償標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准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計程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6、營養費的賠償標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可以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殘疾的,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一次支付性傷殘賠償金的法律責任。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5. 兩車相撞對方全責怎麼理賠
一、兩車相撞對方負全責時的處理、理賠流程
1報案:當發生了車禍事故因立即向交警以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如果有人員傷亡應撥打120急救。
2 定責定損:報案後交警部門會根據車輛事故的具體情況對事故雙方進行責任判定,並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同時保險公司的定損員也會在現場對車輛進行初步的定損(某些需要拆解定損的部件需前往專門的定損點定損),並開具《機動車保險索賠申請書》。
3處罰:交警部門會根據相關的規定,對事故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照或者拘留等處罰。
4 保險索賠:待車輛到往維修店或者4S店進行維修過後,應由事故責任人對維修費用進行墊付,並將相關票據交於事故責任人,事故責任人便可以此向其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注意:無責方車輛維修費用應由責任方進行墊付,即便是著急用車,也切記不可私自支付維修費用)
二、關於兩車相撞對方全責理賠須知:
1.兩車刮擦屬於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2.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3.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後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後,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三、總結:
兩車相撞對方全責怎麼理賠,主要流程有報案、定則定損、處罰、保險索賠。切記保護好現場以做出有益於自己的判決。
6. 事故發生後賠償費用怎麼結算
法律分析:條例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即醫療事故賠償數額按照條例規定的標准和項目一次算清,醫療事故賠償費用由醫療機構—次性支付。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7. 出車禍後受傷者怎樣處理賠償
出車禍後怎樣處理賠償
1、及時報案
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這樣有利於保險公司及時派人趕赴現場,判定事故原因。
2、協助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並出具查勘報告。
在此環節,被保險人應當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事故的查勘定損。
3、提交索賠單證
索賠時,被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提交以下單證:
①出險通知書;
②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保險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
③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
④全車失竊須另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的必備單證;
⑤涉及的第三者責任方追償的賠案,須提供訴訟受理證明和追償權利轉讓書;⑥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單證。
4、賠款審核
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
5、領取賠款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10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支付賠款義務。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8. 汽車買的全險,出了事故怎麼理賠
先概括性的回答,所有的保險產品,包括車險,都有免責條款,也就是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的事故內容。即使買了「全險」,在交警判定了責任比例之後,也要根據保險合同的具體條款內容綜合判斷是否保險公司會承擔所有費用,是否需要自己承擔部分費用。
題主提供的案例中,交警判定題主全責,這個「責」指的是第三方責任,意思是由於被保險人疏忽過失而給第三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保險公司對第三者財產進行賠償或對第三者人身傷害進行給付的一種保險。
因此,激活的是車險中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其保障責任是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於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所以,實際理賠中,會先通過「交強險」對第三方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限額18000.00元,但賠付范圍為社保內費用,再通過「三者險」對第三方剩餘部分的醫療費用,在社保范圍內,三者險保額限額內進行賠付。那超過社保范圍的醫療費用,就需要自行進行賠付。
另外,後期的營養費、誤工費用、陪護費用屬於事故間接損失,是三者險的免責范圍,具體的賠付建議先通過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通過民事訴訟進行解決。
具體的理賠流程,可以大致分為以下步驟:
1. 通知出險和提出索賠要求;
2. 合理施救,保護事故現場;
3. 接受保險人的檢驗;
4. 提供索賠單證;
5. 向保險人開具權益轉讓書;
6. 結案賠付。
以上答案如有幫助,順手點個贊唄。
9. 出了交通事故商業險怎麼賠付
法律分析:商業險出現交通事故這樣理賠:1、被保險人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2、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人員傷亡情況;3、根據相應的票據、憑證進行理賠;4、後續的賠償費用可以一並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拓展資料:
車禍商業險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1.對方醫療費10000是由你的交強險賠償的,不論交強險和商業險,醫療費參照國家醫療保險標准執行,即自費部分是不賠的。你可以先把自費部分和可保險理賠的分開計算,對於自費葯,你和對方按70%和30%的比例各自承擔。可以理賠的部分,10000元你可以從交強險獲得賠償,超過10000的,你和對方按70%和30%比例承擔。2.修車費6500,由對方交強險賠償你2000元,剩餘4500的70%即3150是你的商業險公司賠償,4500的30%即1350由對方賠償。3.對方修車費參照第二條處理。4.定損金額和實際修復費用不一致,你可以找保險公司協商,或者找物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5.對方如果有提出誤工費,傷殘補助等費用,是先從交強險死亡傷殘下計算,超過限額110000的,從商業險里理賠,商業險按照70%和30%比例分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賠償的項目費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准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規定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第(一)項外,還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除第(一)項費用外,還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需要出示的相關證據
(一)交通費: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計程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二)營養費:需要做傷殘鑒定,根據醫囑可以適當賠償營養費用。
(三)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稅單(如果退休了,領取退休工資,無誤工費用)。
(四)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方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來的。
(五)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方的證明,已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六)醫葯費用:醫院的發票扣除不屬於醫保范圍及不合理的用葯費用,(進口葯費基本都被剔除)
(七)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