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余看守所生生活費怎麼交
看守所是不要錢的,不用交費。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里不需要交錢。
法律依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三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准供應,禁止剋扣、挪用。對少數民族人犯和外國籍人犯,應當考慮到他們的民族風俗習慣,在生活上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條人犯每日應當有必要的睡眠時間和一至兩小時的室外活動。看守所應當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潔衛生制度。
第二十六條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葯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❷ 看守所需要交生活費嗎
【法律分析】
看守所在關押犯罪嫌疑人時要保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應當提供衣物和食物。犯罪嫌疑人家屬是可以給犯罪嫌疑送生活用品的,這些物品由看守人員檢查沒有問題後,進行登記然後會交到嫌疑人手中,如果是現金需要交到看守人員手中進行保管,嫌疑人需要用時可進行支配。如果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在登記後便會退還給家屬帶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間所用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物品是需要花錢購買的。依據我國拘留所條例的規定,當事人被拘留的,是不需要交納生活費的,拘留期限的生活費用,由國家財政經費進行支付。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不需要交納伙食費,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
【法律依據】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❸ 坐牢要家屬給生活費嗎可以給嗎
坐牢不用交生活費。犯人的衣食由國家負擔,不向罪犯收取任何費用。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罪犯的服裝、服飾由監獄統一發放,統一穿著。坐牢不用交生活費,國家財政會按照一定標准提供。犯人讓家人買一些生活用品的錢。罪犯的生活水平按實物量計算,實物量由國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看守所在押人員發生的一切維護修繕費用,必須轉入看守所賬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
除了政府的錢,每個犯人都有兩個賬戶,一個是完成工作任務時獎勵的錢,一個是家裡給的錢。如果只加上完成任務的獎勵錢,很多人是不夠的,因為獎勵錢真的太少了。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指望家屬給我們發生活費了,但是並沒有家屬想玩的那麼多。有一定的量,而且要看犯人的表現。業績好的金額會高一些,業績不好的金額會低一些。所以監獄里的生活其實挺苦的,算是對犯人的一種懲罰吧。不要出於好奇去嘗試。
❹ 看守所里的犯人的生活費怎麼付
看守所必須要保證被羈押人員的基本生活,應當提供衣物。嫌疑人家屬非必須要為其提供生活費的。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三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准供應,禁止剋扣、挪用。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罪犯可以與其親屬或者監護人每月會見一至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每次前來會見罪犯的人員不超過三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會見時間,增加會見人數,或者其親屬、監護人以外的人要求會見的,應當經看守所領導批准。
第四十六條罪犯與受委託的律師會見,由律師向看守所提出申請,看守所應當查驗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並在四十八小時內予以安排。
❺ 在看守所期間住院由誰出費用
羈押期住院費一般由犯罪主體自己或者是家屬支付,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生病需要治療,通常的做法就是改變強制措施,給予相對的自由讓他出去治療。如果沒有改變強制措施的情況下是看守所負責治療問題,不用嫌疑人承擔。如果是自己要求住院的費用自己承擔,否則由國家承擔。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❻ 問一下有關被羈押送往看守所前人的身體體儉費用是由辦案單位承擔還是犯人自付
摘要 體檢費用是由公安機關所在地財政單位出,只是由辦案機關墊付。不用犯罪嫌疑人自付。
❼ 執行人被送拘留所,生活費,體檢費,誰付
如果判的刑期短,到看守所執行的話,生活費、體檢費公安局出。如果是一般治安拘留,自己承擔。
❽ 逮捕後的犯人在看守所里患病醫療費誰出
摘要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公安部《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三十一條規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應當由看守所進行治療,需要到醫院之類的,費用由國家劃撥的給養費中負擔。
❾ 人在看守所一個月多少生活費
大部分看守所一個月生活費規定就是3百~五百元,看守所里除了留所服刑犯的生活是由財政負擔外,其他人員的生活都是自理,一般而言,一個月最多可以送500進去,生活費是根據看守所自己的標准而定的,一般來說都是專款專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看守所的伙食只能保證吃飽,但口味之類的就不用想了,很多人吃不慣,因此會自己購買方便麵、牛奶、餅干之類的副食品,火腿腸之類的熟食品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