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律師費一般是多少.
您好,請律師收費標准需要根據案件的性質、耗時、難易程度等因素確定。涉及財產糾紛的案件一般按照標的額來確定收費標准,爭議標的額在10萬元部分7%但不少於5000元;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部分6%;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部分3%。一般來說,經驗越豐富、專業性越強的精英律師的收費標准相對普通律師也越高。
1、計件收費標准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准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3、計時收費標准
由律師與代理人協商收費標准,但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⑵ 律師事務所,一般是怎樣進行收費的
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普通的群眾遇到了一些爭議糾紛,那麼就可以去尋找律師的幫助。因為律師是非常專業的,可以有效的幫助你解決問題。但是尋找律師的幫助也是需要交律師費的,對於這一點錢大家也不必心疼。那律師事務所一般是怎樣進行收費的呢?
總結
小編在上面介紹了兩種案件的收費標准,如果你想更詳細的了解,也可以去專業的網站上查詢一番,都是非常方便的,其實。
⑶ 民事律師費用一般怎麼收的
法律分析:各地政府指導價不一樣。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⑷ 律師事務所收費標准
(一)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2000元—20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30000元/件。
(三)審判階段(一個審級):基層法院一審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一審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
(四)在申訴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再審辯護:基層法院再審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再審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
(五)自訴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
(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標准收費。民事部分可按市場調節價酌減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七)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准酌減收費。
(八)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撤銷准予執業的決定,並注銷被准予執業人員的律師執業證書:
(一)申請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
(二)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 件的申請人准予執業的。
⑸ 起訴律師費用怎麼收
一、辦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涉及財產的標的額,按不高於下列比例(標准)分段計算收取費用:爭議標的 收費標准
10000元以下 1000元
10001至100000元以下 4%
100001至500000元部分 3%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2%
1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二、辦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三、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50—600元/次;代理申訴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請取保候審,6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3000元/件;
3、一審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四、辦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五、辦理仲裁案件參照民事案件收費規定執行。
六、擔任法律顧問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七、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八、解答有關法律咨詢、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它文件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九、律師事務所接受涉外案件當事人的委託,辦理的上述各類案件,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十、上述各項收費標准指訴訟案件一審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准。未辦理一審而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取;曾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二審按一審標准減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經代理仲裁的,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收費標准之上與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的5倍。
十一、律師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交通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由委託人承擔,支付方式由協議約定。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⑹ 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是什麼咨詢費是怎麼計算的
一、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准,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所涉及的財產情況、以及案件的難度來收取不同的費用,眾所周知律師費的價格並不低。
在一些普通的地方他們的法律咨詢費基本上在100到¥300每小時,但是在一些大型律師事務所,他們的咨詢費價格相對來說比較貴,一個普通的助理律師基本上就能夠達到¥400每小時,一個普通的律師是在800到¥900每小時,作為合夥人級別的律師基本上能夠達到¥1000以上每小時,高級合夥人律師能夠達到1500以上每小時。
⑺ 律師費一般多少錢
律師費是指律師向法律事務委託人收取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是根據案件類型、地區,採取按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律師不能私自收取委託人的其它費用,律師收費應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四十八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⑻ 律師收費怎麼個收法
律師費用一般根據案子的標的額進行收費。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1、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2、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3、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4、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5、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一般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也有一些是無證也無正當職業從事法律事務的,俗稱「黑律師」,並不是真正的律師。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也不能被稱為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第三十二條 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