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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有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5-02 01:49:27

A. 接房需要繳納什麼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公共維修基金: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大、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台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B. 新房交付需要付哪些費用

1、契稅。

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麼?

1、新房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新房購買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新房進行驗收交接。

2、新房業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證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內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地點,查驗新房開發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書面文件。

3、關注面積問題,索要新房《面積實測表》,向新房開發商了解公攤面積大小及組成。

4、業主請專業人員對新房質量仔細檢查,記錄問題,並詳細填寫新房驗房單。

5、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新房存在的質量問題逐項予以修復或作出修復書面承諾並經買受人查驗同意後,雙方根據新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結算房款。

6、買受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新房買賣合同或新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7、業主簽署新房《房屋驗收交接單》,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第三方處領取新房鑰匙。

8、業主向新房開發企業依法選定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管理費,並辦理新房物業管理的相關手續。

新房交房時要求開發商出示哪些材料?

1、《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即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高度、容積率等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該建設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即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是《劃撥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讓土地》。兩種土地性質不一樣。《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

4、《建設工程開工證》,即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建設工程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沒有以上「四證」,該項目用地和建築就是違法的。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即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現房,開發商只須出具竣工備案表)。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不管開發商約定了什麼交樓條件,交樓時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定不要接收鑰匙,直到開發商取得該表,才收樓,如果此項有問題並追究開發商的逾期交付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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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專項維修資金:有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非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2(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

3、合同印花稅:按房款總價的0.05%交納(住宅免收)。

4、證照印花稅:按5元/戶交納。

5、產權登記費:住宅類房屋按80元/戶交納;非住宅類房屋按550元/戶交納;共有人證書費按10元/人交納。

6、交易手續費: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交納。

7、國土證辦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D. 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什麼費用嗎

購房者在交房時還需要交哪些費用
具體新房交房稅費如下:
1、契稅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收房人可以向自願繳納,但不強收。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這個是個大問題,物業關乎我們以後的生活品質。我們在交房時還需要向物業繳納這些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3、停車管理費
4、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5、裝修管理費
6、垃圾清理費

E. 交房時一般還需要交什麼費用大約多少錢

3-4萬左右。

1、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2、契稅:買房交契稅必不可少,契稅的繳納費用往往會與房產價格成正比,且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故而一般不存在糾紛。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

3、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備受爭議,一般情況下,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在通常情況下,業主是可以選擇按月或者按季度來繳費的,但具體的物業管理費用要以合同約定為准。

4、裝修保證金:業主在拿到房子開始裝修的時候,是需要事先交納保證金的,即如果出現裝修工人破壞物業設施設備,給他人造成財產方面的損失等情況時,就可以用這筆押金支付。

收房注意事項

收房注意房款約定: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注意物業費不能亂: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交房、人民網-過了交房日子小區依舊在施工 購買期房要注意

F. 拿房要交哪些費用

新房交房時會涉及到方方面面很多問題,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涉及費用的問題,新手的你對這些不是很了解,又比較擔心被坑的話,不妨來看一下:
一、新房交房的稅費項
1、契稅:契稅的繳納費用是與房產價格成正比的,按照國傢具體標准收取,一般不會產生糾紛。有些業主可能存在錯誤觀念,認為自己是被拆遷戶,持有拆遷協議,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就不用繳納契稅。這樣的業主需要注意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業務。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則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標准徵收1%。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大致情況相同。
2、公共維修基金: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費用與房產價格同樣是成正比的,按照國傢具體標准收取,一般不會產生糾紛。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2%,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1%。

5、工本費:10元/本。
二、新房交房之物業管理費用
1、物業管理費:辦理入住手續時,一般都會被要求先繳付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從接過小區的管理權之後,馬上就要為小區開展一系列後續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物業費,這是物業公司為了降低運營風險,也是使物業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2、供暖費:北方地區冬天部分小區會統一供暖,所以如果在6月份之後辦理收房入住手續是,多半會被要求先行繳納一個季度的供暖費用,南方地區的新房則無需繳納此項。具體收費根據每平米的供暖費用乘以房屋面積而定。
3、其它相關費用:在入住時現場辦理專用停車位,可能還會收取停車費,還有裝修保證金;車位地鎖、門卡等押金等等。具體收費的額度與方式,請以自家物業為主。
三、新房交房開發商費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業主需要把房貸尾款給付清,這個根據雙方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2、面積差額款:結算退、補房屋尾款是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首先要做的。房產的實測面積與購買合同中會存在一些微小的差異。所以,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需依據測繪部門出示的《面積實測表》對面積誤差進行結算。房屋面積減少了的話,需要開發商應該按合同中的具體約定將減少面積的房款退還業主,反之一樣。
3、裝修變更費用:部分業主會在房屋裝修上進行調整,所以涉及費用等相關問題,通常會簽訂補充協議,這一部分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所簽的補充協議收取。
新房交房入住需要交的費用項確實是比較多的大致可以分為稅費、物業和開發商等三部分的費用。具體收費情況請大家要以當地的標准為准,交房繳納費用時多注意點就行了。

G. 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

交房時需要交以下費用:按建築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物業費;誤差正負3%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供暖費等。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H. 新房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房屋交付要繳納多少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房屋交付後的保修責任
1、房屋交付的保修責任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4)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2、開發商要協助辦理相關權屬登記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法律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I. 交房需要繳納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後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