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場聯營扣點的會計處理
商場扣點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商場扣點是品牌經營者與商場合作的一種方式,相當於在商場租賃一個攤位,每月付給商場一定的租金.商場扣點的高低,取決於品牌經營者店鋪位置的好壞、品牌的知名度、跟商場關系程度等等.如在做大型促銷活動,銷售業績較高,產生的流水量大,商場折扣折讓的金額越大,可以跟商場洽談,降低商場扣點。
2. 超市裡的會計怎麼做帳
主營業務核算
1、商品購進時,由采購人員根據購貨發票填制商品驗收單(入庫單),商品驗收單(入庫單)要有超市負責人、商品驗收人、采購人、微機錄入人、主管會計簽字,進貨單金額應與微機錄入單進金額一致,出納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單據予以付款並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驗收單售價合計)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商品進銷差價(驗收單進銷差價合計)
2、商品銷售時,根據每日電腦提供的銷售統計表及收銀員收款統計表同收銀員實際交款單核對,會計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按電腦提供的銷售統計表)
對電腦提供的收銀員收款統計表同收銀員實際交款單有差額的,長短款部分應掛其他應(收)付款借項或貸項。
3、月末根據計算出來的進銷差價率計算進銷差價,差價計算單要有計算人及復核人簽字。
進銷差價率=上期進銷差價期末余額+本期進銷差價發生額X100%
上期庫存商品期末余額+本期庫存商品發生額
本期進銷差價=本期主營業務收入*進銷差價率
根據進銷差價計算單作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進銷差價
貸:主營業務成本
4、月末主管會計計算稅金根據稅金計算單(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增值稅=本期主營業務收入*稅率
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其他稅金計算及會計分錄:
城市維護建設稅=本期增值稅*稅率
教育費附加=本期增值稅*稅率
地方教育費=本期增值稅*稅率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
5、月末按售價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本期銷售金額)
貸:庫存商品(本期銷售金額)
6、月末結轉銷售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按扣稅後的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7、月末結轉成本及稅金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按扣完差價後的主營業務成本)
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
(2)聯營促銷費用如何記賬擴展閱讀:
其他業務核算
1、對於房產出租收入、其他收入,根據簽定的協議按權責發生制按月入帳
借:現金(銀行存款、預收帳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預收帳款)——房產出租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出售包裝物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入場費收入
2、稅金計算及會計分錄:
增值稅=其他業務收入*稅率
房產稅=其他業務收入*稅率
3、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
三、月末結轉利潤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業務支出
四、盤點
超市應堅持定期盤點制,根據盤點結果生成盤點單,並將盤點單上報公司,盤點單要有理貨員、店長、微機錄入人、會計、監點人簽字。
五、各種主要財務指標計算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資產周轉率=銷售總額/資產平均總額
資產周轉次數=計算期天數/資產周轉率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銷售毛利率=(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收入*100%
銷售凈利率=凈利潤/銷售收入*100%
商業會計_網路
3. 超市聯營扣點怎麼算
每個超市、賣場的制度不一樣,有的包括水、電等費用,有的不包括;還有的超市收空調費、促銷員管理費等等。
聯營扣點也稱為「聯營返點」,指賣場方將一定面積的區域單獨劃分出來給一家或者多家聯營商操作,賣場方根據聯營商的銷售扣點,同時對聯營商的商品品牌、質量、零售價進行監控。
聯營扣點的模式:
1、零售店給生產廠商提供櫃台或者其他經營場所,零售店僅在生產廠商將商品入店時進行核查和登記數量,統計其銷售價格,銷售和收款等經營活動都由生產廠商自己負責,生產廠商的商品銷售結束後,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收取櫃台或者其他經營場所的租金。
2、雙方的業務運行流程與上述相同,但在租金的收取上,零售店實行「保底定額加扣點(返點)」或「定額與扣點孰高確定租金」的形式。
3、零售店給生產廠商提供櫃台或者其他經營場所,零售店在生產廠商將商品入店時不核查和登記數量,生產廠商派人參與商品的銷售,但銷售活動由商場統一管理,商品銷售的款項也由商場統一收取,生產廠商的商品銷售結束後(或者雙方約定一個結算期間),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收取櫃台或者其他經營場所的租金。
兩個以上的經濟組織為了達到共同的經濟目的
(一)聯營合同中的保底條款,通常是指聯營一方雖向聯營體投資,並參與共同經營,分享聯營的盈利,但不承擔聯營的虧損責任,在聯營體虧損時,仍要收回其出資和收取固定利潤的條款。保底條款違背了聯營活動中應當遵循的共負盈虧。
共擔風險的原則,損害了其他聯營方和聯營體的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應當確認無效。聯營企業發生虧損的,聯營一方依保底條款收取的固定利潤,應當如數退出,用於補償聯營的虧損,如無虧損,或補償後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可作為聯營的盈餘,由雙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聯營各方的投資比例重新分配。
(二)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三)金融信託投資機構作為聯營一方依法向聯營體投資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分享固定利潤,但亦應承擔聯營的虧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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