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發費資本化後能否扣除
法律分析:研發費資本化後不能扣除。具體規定如下:1、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2、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可以通俗地理解為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力度,就可以依法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