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
1500以上住院費用可以報銷,51萬以內統籌基金支付85%,超過51萬的附加基金支付80%,具體如下:
對於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需先個人承擔統籌基金起付標准1500元,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1萬元,超過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個人自負。
賬戶內的歷年賬戶資金可用於住院的個人自負部分,歷年賬戶資金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若發生不屬於醫保支付范圍的自費費用及分類自負費用需由個人另外承擔。
(1)上海醫院病床費用社保如何報擴展閱讀
上海市申請住院報銷需要的資料:
在享受醫保待遇期間,臨時在外省市逗留時,在當地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符合規定的急診和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於醫療費收據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醫保卡、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相關病史資料及復印件。
急診住院還需提供出院小結及復印件、住院醫療費明細清單及復印件至本市各區的醫保事務中心或街道醫保服務點申請審核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