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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火費用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04-22 09:49:31

A. 入編十個月的事業單位人員烤火費怎麼算

「烤火費」=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 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B. 2015年烤火費發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職工冬季取暖費補貼

1、 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離休、退休職工和按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辦理了退職手續的職工),由各單位按該市、縣的取暖補貼標准,於當年十月份隨工資一次發給職工。

2、 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經市、縣有關部門批準的鄉鎮合同制工作人員和民辦教師(不含代課教師),不住集體宿舍的,可按照該市、縣的取暖標准,以實際天數計算,按月發給取暖補貼。

3、 凡住沒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取暖補貼和爐補貼可以發給單身個人,一切取暖費用自理;也可以不發,由單位供暖。對住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不發不收,或發給後按收費標准收取。上述兩種情況,如何發放由單位視其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4、 對因工作需要,必須留在單位住宿的職工,經領導批准,可以發給取暖補貼。

5、 派駐在各市、縣的區級單位、中央駐寧各單位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外各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在外省、區異地安置的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費標准均按駐地標准執行

6、 到自治區境內縣以下基層單位鍛煉、支援工作以各種工作隊、醫療隊、講師團等人員,按本人單位所在市、縣的標准發給取暖補貼費。

(2)烤火費用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烤火費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第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一條規定,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第二條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其實各地烤火費的發放標准都是不一樣的,像初級職稱和中級職稱人員的烤火費的標准,就有400多塊錢的差距。烤火費的發放時間大概都在每年10月份左右,還有就是,烤火費是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個人所得稅的。

C. 暖氣費怎麼算

您好,不同地區的暖氣費徵收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一、暖氣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不同地區的暖氣費徵收標準是不一樣的。但總體按以下兩種方式收費:
1、按取暖面積收費
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方法,即用戶取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與取暖面積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釋文件為准。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比如:物價局核定取暖費為:每平方米20/年。用它乘以取暖面積,就是每年應交的取暖費金額。
一個月後會被供暖部門自動停掉,如果業主沒有主動去報停,需要交滯納金。如果想再次開暖氣,就需交30%的費用。
未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處是無權停住戶的水電及不讓走電梯的,物業管理處可以根據未交情況進行催交管理費及催交滯納金,如果長時間不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如果採取停水電及不讓走電梯是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取暖費報停流程
1、客戶持產權證明原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到熱力總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申請,填寫停止供熱業務登記單。
2、客戶申請停止供熱的房屋無拖欠熱費。
3、客戶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交納停供工時費及相關費用。
4、客戶申請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熱不允許部分停供和拆除。
5、採暖設施周邊有裝潢或其他障礙物的客戶須自行拆除。
6、停供後不影響其他客戶供暖。
7、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用戶與供暖單位簽署供暖合同之後,採暖期內用戶需要遵守繳納暖氣費等的義務,供暖單位則需要位不得推遲、中止供熱或者提前結束供熱等的義務。當然,如果採暖費由用戶所在單位負擔的,單位應當負擔,此時用戶就不需要重復繳納暖氣費了。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D. 取暖費怎麼計算

摘要 現在基本上取暖的費用都是結合整體的面積來進行計算的,大部分城市都會制定一個取暖費的收取標准,部分城市取暖費的收取標准就是每平米20元左右,比如說家裡整體的面積是90平米,那也就是說總的去那費用就是需要1800元。 也就是說房間的整體面積越大,那需要支付的取暖費用也就越多了。

E. 保定市退休職工烤火費是多少

摘要 山東、河北、河南、山西、陝西、新疆、寧夏、青海等很多地區,都將退休職工的取暖補貼待遇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基金中發放。但是各地的標准,具體考慮當地的供暖情況自行確定。比如說山東省是1700元每月,將伴隨著10月份的養老金一起發放。河北省是1400元、1240元和1560元,山西省是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寧夏自治區的冬季取暖費標准每年一調整,今年最新標準是4394元(按照自治區2020年人均養老金3644元+750元的自治區保留取暖補貼計算)

F. 烤火費發了2400元,不知是按什麼標准

所謂的烤火費 就是職工冬季取暖費補貼
取暖補貼標准
1、 取暖用煤的實物標准:按每人每天五公斤煤(混合煤)計劃內算,固原地區及所屬各縣每人每個烤火期用煤八百二十五公斤;其他市縣均為七百五十公斤。
2、 按上述煤炭的實物標准,以燃料公司煤炭零售價格計算,銀川市及自治區在銀各單位的職工取暖用煤補貼金額標准為八十三元,比原標准提高二十五元;其他市縣取暖用煤的補貼標准,由當地財政部門按上述煤炭實物標准,以該市縣燃實公司的零售價格制定出該市縣統一的取暖用煤補貼標准,並報財政廳備案。
3、 爐具補貼標准;凡住沒有集中供暖設施房屋的職工,不分地區每人每個烤火期爐具補貼標准仍為原來的十八元。
三、職工取暖補貼費的發放范圍和發放辦法
1、 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離休、退休職工和按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辦理了退職手續的職工),由各單位按該市、縣的取暖補貼標准,於當年十月份隨工資一次發給職工。
2、 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經市、縣有關部門批準的鄉鎮合同制工作人員和民辦教師(不含代課教師),不住集體宿舍的,可按照該市、縣的取暖標准,以實際天數計算,按月發給取暖補貼。
3、 凡住沒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取暖補貼和爐補貼可以發給單身個人,一切取暖費用自理;也可以不發,由單位供暖。對住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不發不收,或發給後按收費標准收取。上述兩種情況,如何發放由單位視其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4、 對因工作需要,必須留在單位住宿的職工,經領導批准,可以發給取暖補貼。
5、 派駐在各市、縣的區級單位、中央駐寧各單位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外各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在外省、區異地安置的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費標准均按駐地標准執行。
6、 到自治區境內縣以下基層單位鍛煉、支援工作以各種工作隊、醫療隊、講師團等人員,按本人單位所在市、縣的標准發給取暖補貼費。

G. 取暖費怎麼算

不同地方的暖氣費徵收多少是不一樣的,但總體上是按取暖面積和取暖熱量兩種方式:

1、按取暖面積收費:

一般地方徵收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方法,即用戶取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與取暖面積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釋文件為准。

比如:物價局核定取暖費為:每平方米20/年。用它乘以取暖面積,就是每年應交的取暖費金額。

2、按熱量計費:

有些地方改進了計費辦法,為每個熱用戶安裝熱量表,按累計熱量計費。

比如:某地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查得用戶熱量表上的用熱量再乘上熱價就是應交的取暖費了。

(7)烤火費用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暖氣費標准一: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暖氣費標准二: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暖氣費標准三: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

注意事項:暖氣費一般是不按照建築面積算的,而應該按你房屋的取暖面積,也就是說你只需要繳納你取暖面積的費用,取暖面積也就是有暖氣片的房間,如果說廚房沒有暖氣片就不用將他們的面積計算在取暖面積之內了。

H. 取暖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房產證面積x取暖單價=取暖費。


一般地方徵收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方法,即用戶取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與取暖面積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釋文件為准。

不同地方的暖氣費徵收多少是不一樣的。一般地方徵收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一年一次徵收。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

不同地方的收費標准不同,但是計算方式是一樣的。流量計的現在很難實施,主要是開發商的利潤空間和成本的原因。現在大多實行的是集中供暖的方式。

I. 國家烤火費標準是多少

烤火費」=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
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從市財政局獲悉,隨著今年供熱價格的最終敲定,《衡水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出爐了。
根據辦法規定,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職工採暖的各種費用,改「暗補」為「明補」,由原補貼形式轉化為貨幣發放形式,並按補貼標准對職工個人發放取暖費補貼。補貼范圍是: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一個取暖期的取暖補貼發放標准為:在職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離退休費發放。
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於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統一發放。10月份後基本工資有變動的,從下年度開始執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貼所需經費,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其他事業單位自籌解決。按照「誰用熱、誰交費」的原則,對職工發放取暖費補貼後,由職工個人按照市物價局、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核定的標准,向供熱單位繳納取暖費。
今後,各單位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補貼職工取暖費。辦公樓與住宅一體供暖的或仍然承擔對職工住宅供暖的單位,從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要將用於職工住宅取暖的鍋爐房、各種耗費、鍋爐工工資、維護運行等費用及相關的各項收支與機關辦公取暖部分分開,單獨核算;不具備單獨核算條件的單位,根據物價、公用事業部門確定的供暖收費標准,據實向職工收取取暖費,沖銷單位取暖費開支。
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將對各單位取暖費補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擅自提高標准或變相補助等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並予以糾正。市財政、人事部門今後將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情況,適時提出調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助標準的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此辦法是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的一次改革,是適應城鎮住房制度和供熱體制改革的需要,使供熱方式商品化、補貼貨幣化,使職工取暖補貼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此辦法已經市政府第三次常務會研究通過,自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執行,原按冀勞人險[1990]365號文件執行的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J. 國稅發200084文件,關於發放防暑降溫和烤火費的規定及會計賬務處理

關於發放防暑降溫和烤火費的規定的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記入福利費,如果採用了新制度:
借;管理費-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
如果是舊制度:
借:管理費-福利費
貸:現金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項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拓展資料: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此外要勤快,多學多問多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