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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拖欠員工報銷費用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7-01 02:47:26

㈠ 公司報銷拖欠不發怎麼辦

法律分析:1、首先要確定公司有無關系報銷的相關規章制度,如果有,單位違反而不及時報銷可提出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2、如果單位沒有相關的制度,那就不好辦了,員工可以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辭職,盡管不同意也可離開;只是可能要不了經濟補償金。3、如果的可報銷的款項遠遠大於的工資收入,個人認為單位在合理期限同不報銷,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㈡ 出差報銷公司拖欠不發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下列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㈢ 公司拖欠工資和報銷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搜集相關證據並採取以下措施: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准: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請求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系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㈣ 公司拖欠報銷費用但已經離職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是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㈤ 前公司拖欠報銷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用人單位拖欠報銷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㈥ 報銷款項拖欠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拖欠報銷的情況下可以與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不了的情況下可以到仲裁中心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㈦ 公司拖欠報銷不發如何維權

別動不動就仲裁、起訴,先找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至於你說的在當地工作,看看你勞動合同是跟誰簽的,看看公司有沒有設分公司,如果真的公司在外地,那就只能去公司所在地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