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一級開發的成本核算是由什麼單位完成的
1、一樓說的我有點看不下去。土地一級開發無非就是2個,當地的區政府(這種情況很少);土地一級開發公司(比如土地投資公司、交通投資公司,軌道投資公司等)
2、成本核算就是上面我所說的投資公司完成,而且還包括很多部門共同完成,比如國土局(財務成本),審計局(對所有成本進行最終審計)等部門共同完成,最終需要審計局對土地成本進行最終的評判。
希望能給你很大幫助
㈡ 土地成本核算屬於哪個部門職能
摘要 你好
㈢ 怎麼計算國家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
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應將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不低於40%計算;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的、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基準地價平均標准、全部地價的40%計算;有異議的按土地估價機構評估價的40%計算。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㈣ 怎樣確定土地招拍賣價格
土地招拍掛價格底價受到幾方面影響:
首先 每個地區有土地出讓最低限價 各個地區不同 根據不同土地使用用途價格也不一樣 你可以參考國土資源局下發的一些相關文件
然後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增加地價 比如附近有什麼商業區 或者即將進行開發建設 或者政府擬扶持政策等
然後根據當地環境情況減少地價 比如當地有污染工業等
具體增加和減少多少錢 那個就是自己估摸了
一般來說 這個都是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定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的 如果你是評估公司工作人員 建議你參考周邊地價進行評價 如果你是購買土地的 你需要自己找評估公司進行評價一一國土資源局評估的價格是底價
㈤ 土地評估價格依據什麼來評估的
土地的評估價格一般依據當地的經濟收入來進行評估
㈥ 請問「土地出讓綜合價金」、「土地價款」、「土地出讓金」、「土地成本」、「土地出讓評估價」這幾個概念
1、沒有聽說過「土地出讓綜合價金」,「征地區片綜合價」是有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集體土地需要補償,補償費用包括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在具體操作中,各地把上述三種費用整合成「區片綜合價」,按土地等級確定補償標准,便於操作。
2、土地出讓價款與土地出讓金實際上是一個概念,就是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時,土地受讓人需要繳納給政府的費用(不包括稅費)。
3、土地成本,是指做地成本,主要包括征地拆遷、基礎設施配套等「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費用。
4、土地出讓評估價,是土地出讓時,國土資源部門須對擬出讓地塊委託評估機構評估價格,並以這個價格為主要依據,集體研究確定土地招拍掛出讓起價。而土地招拍掛成交後的價格,就是土地受讓人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㈦ 想知道某地政府徵收土地的成本具體包括哪些和各項賠償和費用的標准,可以在哪個部門查到要能查到具體的
具體標准縣裡面是有文件的,國土部門按文件和規劃執行土地徵收,國土部門應該查得到吧。
㈧ 國土部門收取土地出讓金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目前,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
在這三種方式中,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競爭性,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象;協議出讓由於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土地由誰使用,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具有主觀因素。非法低價(包括無償)出讓主要發生在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的行為上,因此規范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至關重要。
1992年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
1995年又出台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規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根據商業、住宅、工業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具體適用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確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應當綜合考慮征地拆遷費用、土地開發費用、銀行利息及土地純收益等基本因素。
(8)國土成本價格是什麼部門定的擴展閱讀
1、土地出讓金就是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
2、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3、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
㈨ 土地掛牌價是什麼意思
土地掛牌價是指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未來純收益的價值總和,其權利特徵是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掛牌價既可以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又可以是出讓土地權利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出讓地價是地租的資本化。
土地掛牌價不受政策因素的影響,也不受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拆遷安置補償成本的影響。所以,在土地一級市場中,土地出讓金既有政策價又有市場價;在土地二、三級市場中,出讓地價是完全的市場價。
(9)國土成本價格是什麼部門定的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准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出讓價
㈩ 土地取得的實際成本價怎麼計算
摘要 土地取得費是為取得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費用。分為以下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