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看待農村糧食生產缺乏勞動力的問題
三農問題即農業,農村,農民。
我國是農業大國,人口眾多,所以農業問題始終是我國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現在農業受制於家庭聯產承包制,越來越不適宜經濟社會發展。農村勞動力銳減導致農業從業人口不足,農業產量就會受到影響。而且,農產品相關的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近幾年飆升,導致農業投入太大,而農業產出不足,而且價格也一直不高,導致農民生產積極性不高。另外,農產品的農殘留太高,影響食品安全。
農村的問題主要有勞動力不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無法保障,農村老齡人群保障不足,大病基本看不起。農村亂佔耕地情況也比較突出,損害農民權益。另外,農村基層民主制度走樣,賄選現象存在。農村教育基礎設施落後,農村失學問題突出,對高等教育的認同度越來越低,大學里的農村生源也原來越少,農村人越來越難以改變自己的命運。
農民問題還是收入問題,因為農業投入產出比嚴重失衡,導致農民收入銳減,農業生產積極性也不高。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合法權益無法保障,小孩上學,個人看病,社會保障都嚴重不足。
B. 如何看待農民工問題
農民工問題在建國後三四十年前表現得尚不明顯,但到了改革開放以及建立市場經濟的今天,城市與鄉村的矛盾就日漸突出。當致富成為人們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標時,城市人佔有各種政策的抉擇領導地位、佔有意識領先的統治地位、佔有生產資料轉化成貨幣的掌控權等等,當處在兩眼墨黑最封閉的鄉村的農民進城務工時,自然會對他們製造出許多政策的限制,強加給一些莫須有的罪名,賦予一些帶有歧視性的概念、名詞。
再說農民工在就業方面,城市制定外來勞動力分類目錄,把臟亂差工作留給民工。農民工從事行業的基本特點是:體力要求較高的房地建築工、城市清潔和環境保護的操作工種、綠化養護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鍾點工或保姆、廚師、服務員等臟、累、險、差工種。出現這些限制和歧視的主要原因是意識問題。因為意識的誤區,導致制定政策的錯位。
其一,在決策者眼裡,因為存在城市居民與農民工的利益之爭,即農民工進城就業,加劇城市居民的就業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趨向與城市居民的利益趨向一致。
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從而試圖將農民圈在農村。
其三,我國各大城市存在「隱性超城市化」,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進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進一步加劇,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勞動力失業給城市政府帶來的成本十分巨大,而農村勞動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種田,政府反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流入。
其五,城裡人對農民工的歧視一方面源自文化差異、生活習慣等由於出身形成的尊卑貴賤觀念;另一方面則是一部分城裡人認為農民工搶他們的飯碗而產生的反感和仇視。
這些原因雖是城市限制農民工進入數量、工種限制等歧視性政策的直接理由,當然農民工就業歧視也有一些其他深層的政治、經濟等綜合因素。
農民工問題的根源在於城市文化派生出來的對鄉村的政治、文化、經濟的排斥而產生的人的等級觀念的歧視。這就是有的學者所說的農民屬於「草根」底層,城市人屬於「花草」上層。因此,解決了農民工進城問題,即便讓他們在城裡住下來,並不能從根本解決所有農民問題,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農問題將不存在」。這種理論觀點,實際屬於修修補補,治標不治本,形而上學、紙上談兵。
-解決策略
社會學家、三農問題評論家艾君近幾年年針對農民工問題提出一些看法和實施策略。他認為,要界定農民工問題,解決農民工問題,首先要弄清楚農民是什麼?農民如果是一種職業而非身份,該按照職業,也就是從事農業生產工作的人來界定農民。如果界定農民是一種職業,那麼「農民工」又是什麼呢?是種職業?是農民職業轉工人職業?是既做工人又做農民?那麼那些長期從事非農業勞動的農村人還是農民工嗎?他認為,如果說農民是一種職業,眼下提出農民工概念的本身就存在概念不清和語法的誤區。如果承認農民是種身份,那麼提出「農民工」的概念是成立的。
到底何謂農民工呢?人們普遍認為指的就是農民工人,這當然是中國人的說法。在美國沒有農民這個稱謂,統稱為農場工人。
從字面上分析,農民工人和農場工人好像差別不大,但是深究起來卻是兩個千差萬別的詞語。首先在身份上,農民工人的身份是農民而農場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農民工人做的是城市裡的工作而農場工人乾的是農場里的活計。在我國實施多年的人口管理制度人為地將農民劃入了二等公民,農民相對於城裡人似乎與生俱來就要低人一等;而在美國,沒有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的說法,只有行業不同。
可見我們所說的「農民工」,實際是指「身在城市從事非農業工作的農業戶口的工人」。既然是工人了,享受工人所有應該享受的權利和義務,享受工人一視同仁的地位是合情合理和法律所不容忽視的。
首先,「農民工」的概念就變成一個錯誤的提法。農民是職業,那就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了,那麼農民工,不就成了「從事農業生產的工人」了嗎?可事實上,社會上把農民工指的是農業戶口,但從事著非農業工作的勞動者。從「農民工」一詞的盲目出籠,已經把「農民」給界定為一種身份了。也許「農民工」一詞的出台就缺少科學性合理性,也走入了概念的誤區。 艾君認為,農民工問題的根源在於城市文化派生出來的對鄉村的政治、文化、經濟的排斥而產生的人的等級觀念的歧視。這就是有的學者所說的農民屬於「草根」底層,城市人屬於「花草」上層。因此,解決了農民工進城問題,即便讓他們在城裡住下來,並不能從根本解決所有農民問題,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農問題將不存在」。這種理論觀點,實際屬於修修補補,治標不治本,形而上學、紙上談兵。
他指出,戶籍制度是引發城鄉差別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城市裡工作,身為農民戶籍身份的農民工也無法享有城市人的「補貼」。城市化的實質是轉化農民為居民,轉化小生產的主體為現代市場經濟的主體。戶籍制度是農民工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農問題的產生的一大原因,是農民受到歧視、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主要因素,是其他諸如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一切公平制度之所以存在並得以執行的前提!
隨著城鄉一體化的進程和城鄉統一戶籍制度的實施,伴隨農村醫療、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等福利的實施,農民工必成歷史。
他提出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關鍵,認為應該有步驟、有規劃、分階段、有深度地進行城鄉改革,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其一,首先要從戶口制度入手,在2年內徹底取消其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 「 居民戶口 」,打破多元體制向一元體制轉化。消除城鄉戶籍差別是第一步。其二,在消除城鄉戶籍差別之後,新的制度安排必須要迅速跟進,利用2-3年時間建立起城鄉社會福利、醫療、養老、就業等保障一體化的制度。其三,從戶口入手,福利、醫療、養老、就業等保障一體化的制跟進,然後就要著手解決好農村人土地歸屬問題。農村解決好了以上三點,接下來就是在城市、農村,實行「以房定戶」制度。即,人出生後,就注冊永久性公民出生地戶口,戶口的遷移實行像婚姻登記一樣注冊登記制,登記注冊的基礎是有住房作為唯一的條件。
眼下「農民工」一詞的出籠是個值得思考的社會問題。其概念存在語法和詞義的錯誤並帶有明顯的歧視含義[筆者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經多次探討、指出和呼籲過],那麼如果像現在這樣把農民進城做工有區於其他勞動者冠以「農民工」的頭銜,由此看來,那麼我們城裡的工人下鄉種田是否該叫「工人農」了呢?豈不貽笑大方嗎?
保障問題 農民工保障問題與我國二元社會結構高度相關,關繫到我國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近期出現的「 民工荒」已為我國農民工問題敲響了警鍾。筆者認為,農民工保障的缺位是我國二元社會結構的必然產物,解決農民工保障問題是順應我國社會轉型要求的重要舉措,是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重要形式,也是解決「 三農」問題的內在要求,應將為農民工提供保障作為解決目前「 民工荒」的應對之策。解決農民工保障問題必須消除目前存在的認識上的誤區,同時在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的過程中也不能操之過急。 農民工是活躍在城鎮和鄉村中最積極、 最能幹、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們在創造社會財富的同時也在塑造自己,已經與城市發展和居民生活、與農村繁榮文明進步密不可分。新春伊始,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正式發布了。這份文件的出台,對於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改善農民工的就業環境,具有重大的意義。眾所周知,農民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它不是靜態的不變的概念,農民不是終身制。 關於農民界定問題的第一種觀點,認為應該按照身份來界定農民,具體地說,也就是根據戶口本上的戶籍劃分農民和非農民。持此種觀點者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是一種以科學的眼光、發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本質和其運行規律,犯了教條主義、形而上學的書本主義錯誤。
C. 為什麼我國農業勞動力富裕,但是勞動力成本還在上漲
中國就業研究所所長在19日舉行的「中國勞動經濟學會年會」上預測,隨著勞動年齡人口持續下降,近5年累計減少的數量約為2000萬人,勞動供給減少,人力成本上升、產業轉移、技術替代勞動將成為未來趨勢。
這顯然是認識到的怪圈3354勞動力減少、人力成本上升、一切都是人力成本上升造成的,勞動力上升影響了企業競爭力,勞動力上升導致製造業轉移到印度、越南等國家,勞動力上升加重了企業的運營困難。眾所周知,就業困難也是目前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就業困難也是人力成本上升的結果嗎?
面對勞動力減少導致的人力成本上升,也要通過向企業轉變來確認企業的觀念是否發生了變化,企業是否真的適應了市場。此外,除了人力成本上升外,還需要更加關注稅收成本、財務成本、交易成本、物流成本、黑色成本、非正常成本等人力成本。人力成本上升是一個趨勢,只有對企業有利。其他方面的費用是最有害的。企業要轉變概念,把提高勞動生產率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管理水平、流程水平,才能有效應對人力成本上升帶來的壓力,逐步從技術、工藝等方面加強,減少就業,減少人力成本。
D. 近年來,中國勞動力成本出現什麼趨勢
近年來,中國勞動力成本出現上升趨勢。
2005年以來,我國農村剩餘勞動力數量持續下降,導致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普通勞動力工資持續上漲。農村剩餘勞動力數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增長放緩,以及高等教育的連續擴招,使得初中和高中畢業後直接工作的農村新增勞動力供給下降。數據分析表明,農村剩餘勞動力每減少1%,次年的農民工實際工資就會上漲1.68%。預計,在「十三五」中期前我國普通勞動力工資仍將保持較快上漲速度,年均增速在14%左右。面對這一客觀趨勢,應更加重視提高勞動者技能和素質,鼓勵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減輕勞動力成本上升的負面影響。
E. 如何看待勞動力成本
勞動力成本是在短期內最容易被加以控制的,與設備、基礎設施、原材料等相比,工資水平、雇傭人數可以非常迅速地加以調整,也正因為其容易,所以降低工資水平和工資支出對很多企業便成為最簡單的降低成本的首選措施,而且其降低成本的努力也往往止於此。但是,勞動力成本並不簡單地等於企業所支付的勞動力工資水平,工資水平只是勞動力成本所包含的一個因素,還要考慮現有勞動力的產出水平。以一家製造企業為例,其勞動力工資水平高出同行約12%,但是其勞動力產出則高出同行約46%,相對於如此高的勞動生產率,只多支付了12%的工資,實際上這部分高出的工資水平,起到了降低該企業的總體勞動力成本低作用。所以,勞動力成本的概念,並非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工資支出絕對值,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與企業為獲得期望績效成果所支付的投入和實際產出密切相關,如果要對此部分成本進行有效的分析和決策,至少應當以一種綜合的視角來考慮問題,而不是僅僅從一個角度入手。
勞動力成本,對於企業的業績影響是否真的如此巨大?換而言之,我們所自豪的後發優勢(低廉的勞動力),是否真得為中國隊企業帶來了真正的競爭優勢?至少目前看來,並沒有足夠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這個。廉價的勞動力,更多的意義是為中國企業贏得了某些產業的進入機會,在這些產業中(往往以加工、製造為主),直接的勞動力成本在整個創造價值的環節中所佔比例極小,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也同樣很微薄,無論從何種意義上來看,都很難看出這種「優勢」能夠帶來什麼樣光明的前景。如此低微的企業和個人所得,幾乎很難保證對於未來所進行的必要投資,缺少這樣的投資,就無法獲得未來競爭的必備能力和資源。一段時間的低勞動力工資水平策略,是為了保證獲得發展的時間,而倘若無法在高價買入的這段時間內形成有效的積累和優勢,那麼就只會沿著下滑的曲線進一步墜落。勞動力成本並非企業成功的必然條件,企業的成功從來不會依賴某一單個要素的成功,只可能是諸多要素綜合協調的成功。
F. 為什麼勞動力成本上升會造成農民工短缺,以及為什麼勞動力成本上升而農民工的實際工資並沒有提高
為什麼我感覺樓主的問題應該是反過來了……前面那個問題的情況應該是這樣子的(以中國為例):中央政府搞中西部大開發——農民工開始不再湧向沿海——沿海工業體系勞動力短缺——沿海勞動力市場變為賣方市場導致競爭之下用工成本上升。
後面的那個問題主要是因為購買力價值問題,由於CPI的最近連年暴漲,所以名義工資的提升對於也就不代表實際工資的狀況了,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我國屬於出口型導向國家,由於人民幣價值的不斷上漲,導致我國沿海工業體系利潤整體下滑(國內的CPI與人民幣價值上漲對沖了)企業名義收入都沒有上漲,實際收入則不斷的下降,因此綜合起來可以說——勞動力的實際成本上漲了,企業的實際利潤下降了,但農民工本身的實際工資沒有得到多大的提高(這點我表示疑惑……因為實際情況應該是雖然CPI上漲了但農民工工資的上漲水平遠遠超過了CPI所以應該是實際工資也獲得了提高,不知樓主的資料是從哪弄來的……)
這種情況的受益者應該是:1、政府2、投機者3、初級生產資料的擁有者4、類似的固定資產擁有者5、外貿進口商等
中立的應該是:1、工資漲幅=CPI的工人階級2、中間商等
受損的應該是:1、外貿生產商2、工資漲幅<CPI的工人階級3、大部分的工業體系(尤其為消費品工業)等
G. 在農村,僱人干農活一天多錢,為什麼很多人不願意僱人
首先,不同地區的勞動力成本不同。在一些地區,每人每天60元就夠了。在一些地區,每人每天100元就夠了。中午的時候,我們得管理食物和飲料。讓我們談談這里的實際情況。我親眼見過兩個案子。第一個是西瓜大戶。當西瓜開始生長時,就需要打斷,也就是說,要把西瓜苗的頂端切掉。這項工作需要人工操作,然後我們可以在這里找到人。每天60元,不管我們吃還是喝,每天都要晾8個小時。由於在溫室里種植,中午天氣很熱,工人們通常選擇早上5點到6點10點以後去,他們不去。他們下午3點左右,一直工作到天黑。
總而言之:僱傭更多的人來工作是可行的。畢竟,我租不完這么多地。雖然機械化很流行,但有些工作仍然需要人工操作。至於用人成本,只有在我能接受的范圍內。至於工作效率,如果我發現那些懶惰的人,我會讓他們第二天不來的。
H. 現在的農村一些勞動力太廉價,如何解決
水田區農村勞力不廉價,農忙時節花高價都雇不著能幹活的壯勞力。比如插秧收搳季節,雖然機械作業,但還一些輔助工作需要人工,如運秧苗,整理地邊,撈毛,補苗,收搳運糧等都需男女壯勞力,外地不說,就本地而然,少於每天二百元沒人給你干,特殊重體力,和有技術的機手工資還要高,或按計件掙錢,就是多干多得,有時他們每天能掙三百元以上。
所以種地大戶才不掙錢,今年租金不降下來,肯定不少棄租或少租,人工費攀升實在受不了。
I. 勞動力轉移的成本
農村勞動力轉移實際是農村勞動力自身資源的一種優化配
置。我國有近1 3 億人口,其中7 . 8 億在農村。占我國人口絕大
多數的農民生活水平是否提高,將直接關繫到我國全面建設小
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農村勞動力轉移實際
是農村勞動力自身資源的一種優化配置。只是由於農村勞動力
自身的特點以及宏觀政策和經濟環境的限制,農村勞動力資源
的再配置不僅僅表現為農村勞動力在空間和行業之間的移動,
同時還需要為這種轉移支付巨額成本(相對於農民的收入水平
來說)。本文主要運用有關經濟學理論,依據河南省農村社會經
濟調查隊有關調查數據,從成本的角度研究探討其對農村勞動
力轉移的影響,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和解決辦法,從而促進
我國農村勞動力的有序轉移。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成本基本概念
1 . 直接成本。由農村勞動力轉移而引起的直接花費稱之
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直接成本。直接成本由轉移費用( 又稱
流遷費用)和生存費用兩部分構成。其中,轉移費用指因外出
就業而異地轉移所形成的交通費、職業介紹信息費、學習培
訓費和變賣舊房屋、購置新住宅帶來的損失費用等。生存費
用指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費用,即生活費用。本文中
該部分費用並非外出者( 進城者)在轉入地再生產勞動力必
須的全部費用,而是指在轉入地與轉出地之間的生活費用的
差額。因為,即使農村勞動力不轉移出農村,而是在原地工
作、生活,同樣需要消費,也必須花費一定生活費用,而這部
分費用並不構成其轉移的直接成本。只有轉入地與轉出地之
間生活費用的差額才是由異地轉移所引起,才能構成農民異
地就業的成本。
2 . 機會成本。農村勞動力轉移也具有機會成本,即由於異
地就業而放棄的在原就業地能夠獲得的收入。這部分收入一般
包括農民在家務農收入和農閑期間的短期務工收入。該部分成
本的大小也直接影響到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積極性。如果機會成
本過高,或者說農村勞動力通過在家務農或務工就能獲得較高
的收入,則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積極性就會降低。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成本實例分析
依據河南省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對在鄭州務工的河南籍農
民工所做調查,農民工人均務工收入為6 4 5 1 . 2 元,而其總成本
額為5 5 7 9 . 0 8 元(含直接成本與機會成本),其務工凈收入只有
8 7 2 . 1 元,各項具體數值見表1 、表2 所示。
由表2 可以看出,農村勞動力轉移後所獲得的收入扣除所
有的成本(包括機會成本)後,仍然獲得了純收入,即實現的
轉移純收入為8 7 2 . 1 元,這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後實現的比在農
村務農以及從事非農活動所獲收入高出的凈收入。這說明農村
剩餘勞動力之所以要轉移,要從農村走向城市,其原因就在於
轉移能為農村勞動力帶來更大的收入,實現更大的經濟收益,
從經濟學角度講實現了農村勞動力資源分配的進一步優化。
由表1 中我們還發現,農民工在外務工收入完全來自於工
資費用,而無任何福利收入,該項收入為零。這說明當前我國
的農民工就業保障體系還很不完善,農民工的收入缺乏穩定性
和安全性,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了當前我國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
為什麼呈現兼業性、季節性的特點,農民們農忙種田,農閑打
工,是因為務農收入是他們收入的基本保障。
通過表1 、表2 中農民工務工成本的具體構成,還可以發現
以下問題:
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成本較高;直接成本中生存費用所佔比例
較大;機會成本在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成本中所佔份額也較大;政
府各種辦證費、管理費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結論及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農業收入和務工
收入的巨大差距是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根本動力。但是,
農村勞動力轉移時所需要承擔的各種轉移總成本過高,從而降
低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凈收入,影響了農民收入的實際提
高。為此,各級地方政府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減少各種辦證收費,降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直接成本。
政府不合理的「辦證」收費行為,不僅直接「卡死」了一些農民
的進城通道,而且還通過增大農民外出成本和降低農民收益率,
提高了「門檻」,減弱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動力。要進一步加快
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速度,減少各種不合理的辦證收費勢在必行。
第二,實行補償性人力資本投資政策,相對減少農民支付
的成本。鑒於目前存在的農村勞動力人力資本收益率較低的情
況,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培訓的投資力度,改善培訓和辦學條件,
降低農民學習、培訓費用,減輕農民獲得技能的成本支出,提
高外出就業凈收益,增強其外出務工的動力。通過改進教學培
訓模式,調整培訓計劃,使之更能適應農民外出就業的實際需
要,提高人力資本投資效益,把沉沒成本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農村失業救濟和養老
保險制度,逐步將農村的社會保障由依靠家庭和土地轉向依靠
社會和制度。在城市,應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使已經離
土離鄉但還沒有城市戶口的農村轉移勞動力也能享有諸如醫療
保險、養老保險等各種社會福利網路的保障,增強農村轉移勞
動力抵抗就業風險的能力。在某種程度上來講,這也是增加農
村勞動力在外務工收入,降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成本。
第四,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轉機制,增強農村勞動力轉移成
本的支付能力。對有轉移意願的農戶,允許他們按照市場價格
轉讓其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住宅,從而獲得他們離土離鄉、
在城鎮生活所必需的基本保證金和經營資本,增強其轉移成本
的支付能力。
第五,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加緊進行與《勞動法》相配套
的立法工作,重點加快制定促進就業、社會保障、勞動保護、最
低工資標准、戶籍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規建設,形成較為
完善的體系,使農村勞動力轉移走上依法管理的軌道。同時加
大執法力度,制止各種亂收費、亂攤派等直接導致農民工轉移
成本升高的現象。
(作者單位:河南鄭州中原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