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石方工程會計處理
土石方工程做賬按照《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
土石方工程與生產企業不同的是,生產企業設置「生產成本、製造費用、輔助生產成本」科目,而施工企業設置「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科目。
施工企業一般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定當期工程結算收入、工程結算稅金及附件、工程結算成本。其他科目的核算方法,可以參照會計書籍的內容介紹,大同小異。
含義
挖土、填土、運土的工作量通常都用立方米計算,一立方米稱為一個土方。這一類的工作叫土方工程。 清陳其元《庸閑齋筆記·開吳淞江》:「從來築城築堤,但以土方計工。」趙樹理《灣》十五:「要從上灘中間斜著往村邊開,最深處只是一丈,並且距離也短,能省好多土方。」
土方工程有時也簡稱土方。洪深《青龍潭》第一幕:「他說,這條公路全是土方,你們肯動工的話,兩個禮拜就好築起的。」王吉呈《女御史》:「借口說自己包的土方完工了,來和嫂子拉拉家常。」
Ⅱ 土方開挖計入什麼會計科目我們是房地產建築公司做賬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5
Ⅲ 土方開挖計入什麼會計科目我們是房地產建築公司做賬
如果是主體施工,則計入基本生產成本;
如果是附屬設施施工,則計入其它生產成本
Ⅳ 房地產企業挖土方工程款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1、土方工程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有兩種不同情況。一種是主體工程開工前的土地平整工程。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另一種是主體工程已經開工,主體工程要開挖地下基坑而出土運土的土方工程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建築安裝工程費」。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前者應該計入「在建工程——四通一平工程費用」;後者應該計入「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費」。 2、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一級科目下設置六個二級科目依次為:「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因此,主體工程開工前的土方工程應計入「前期工程費」,而主體工程開工後的基坑土方工程自然應該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
Ⅳ 非房地產行業,為安裝設備發生的土方工程入賬什麼科目
假設設備未來建成後滿足固定資產的定義,則應計入在建工程科目
企業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發生的工程成本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節選自《2018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
Ⅵ 土石方費用計入工程施工計入哪個明細科目
土石方費用計入工程施工「材料費」明細科目。
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其中人工費核算一線工人工資、津貼、伙食、補助,但不包括保險,一線工人保險在間接費里核算。
材料費核算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組件租費、腳手架子管租費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護坡、降水、防水等。
機械費核算大型推土機、壓路機、兩頭忙、蛤蟆夯、汽車泵、砼泵、外用電梯、塔吊等的租費,包括給這些機械的加油機維修養護費。
其他直接費主要核算不能區分開以上三種費用的支出,但是構成工程項目實體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運費、工程用水費、電費等。
按照形象進度結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額為未完施工,表示暫時沒有相應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結轉,則余額為零。工程施工余額不可能在貸方。
(6)土方工程放在成本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會計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二)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材料費內容: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是指材料出廠價、市場采購價或進口材料價。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車、船等的運輸費、調車費或駁船費、裝卸費及合理的運輸損耗等。
①調車費是指機車到非公用裝貨地點裝貨時的調車費用。
②裝卸費是指火車、汽車、輪船出入倉庫時的搬運費。
③材料運輸損耗是指材料在運輸、搬運過程中發生的合理(定額)損耗。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材料采購及保管費=(材料加權平均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包裝費+運雜費)×采購及保管費率
采購及保管費率綜合取定值一般為2.5%。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
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檢驗試驗費」在建標【2013】44號中已經歸為「企業管理費」)
(6)材料包裝費:是指為了便於儲運材料,保護材料,使材料不受損失而發生的包裝費用,主要指耗用包裝品的價值和包裝費用。
此外,還需考慮扣除包裝品的回收價值。
①材料包裝費計算公式
材料包裝費=發生包裝品的數量×包裝品單價
②包裝品回收價值的確定
包裝品回收價值=材料包裝費×包裝品回收率×包裝品殘值率
Ⅶ 土方工程款入什麼會計科目
土方工程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有兩種不同情況。一種是主體工程開工前的土地平整工程。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另一種是主體工程已經開工,主體工程要開挖地下基坑而出土運土的土方工程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建築安裝工程費」。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前者應該計入「在建工程——四通一平工程費用」;後者應該計入「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一級科目下設置六個二級科目依次為:「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因此,主體工程開工前的土方工程應計入「前期工程費」,而主體工程開工後的基坑土方工程自然應該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在建工程」不是企業的常規業務。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下的二級科目不作強制性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