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開票銷貨,但進項發票未到,如何結轉銷售成本
一、銷售發票已開,也就說明貨物的使用權已經轉移,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貨未發也要結轉成本。
二、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通常先確認收入後開票賬務怎麼進行處理
開票後先做紅字憑證沖出原來確認的未開票收入,再按發票做正規憑證記賬.然後申報時寫申報說明,讓稅務專管員簽名同意後,減少開票收入。
根據發票(摘要中說明:補開某年某月某號記帳憑證銷售發票)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貨未發先開票要結轉成本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屬於貨物的使用權已經轉移了,在會計的准則下已經完成了,所以這就是需要結轉成本的原因。
(1)發票上的成本如何轉出擴展閱讀:
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的處理。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銷售方,銷售方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帳聯註明「作廢」字樣,按發票註明金額和稅額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購買方須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銷售方依證明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
2. 被稅務查出以前年度收到的虛開增值稅普票,現在要做成本轉出會計分錄怎麼做
按照原來的會計分錄沖回來就可以了。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ⅩXXX(紅字)
貨:應付賬款XXXX(紅字)
同時沖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XXXX(紅字)
(2)發票上的成本如何轉出擴展閱讀:
應付賬款一般按應付金額入賬,而不按到期應付金額的現值入賬。如果購入的資產在形成一筆應付賬款時是帶有現金折扣的,應付賬款入賬金額的確定按發票上記載的應付金額的總值(即不扣除折扣)記賬。在這種方法下。應按發票上記載的全部應付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獲得的現金折扣沖減財務費用。
3. 進項發票異常,成本怎麼結轉
可能是以下幾個步驟。
進項轉出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從會計原理講,該批原材料如果已經入賬製造成商品並銷售出去,則對應的金額需要逐步轉回。
轉回損益(紅字)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二、轉回生產成本(紅字)借:庫存商品貸生產成本。
轉回原材料一般情況下,即然認為此發票是異常的(假的),只要補了稅,稅局是不會較真你會計處理的,所以實際工作中,不做會計分錄調整,直接做所得。
4. 購買的發票被稅務稽查,成本回全部轉出嗎
你問的是成本會全部轉出嗎。如果稅務要補繳稅款,成本是需要轉出的。
因為所得稅需要補繳。
稽查增值稅進項稅要符合條件,不符合抵扣條件,只需要轉出進項稅,如果你是買發票來抵扣,那麼需要全部轉出。
5. 銷貨方開具紅字發票,請問如何結轉這張發票上貨物的銷售成本
1、上月銷售貨物這月退貨的成本應該沖回。只沖回你被退貨的那部分成本。
2、需要結轉。就全當發票沒有沖紅這回事,把它當作一筆新的業務去做,這么想你就會清楚了。
6. 普通發票做賬時抵扣稅額了怎麼轉出呢
摘要 發票已經抵扣如何做進項轉出,
7. 失控發票成本轉出分錄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如果是真實的業務來往,按照發票上的進項稅額,會計上先做進項轉出:借:主營業務成本,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然後跟開票方確認原因,協調處理方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屬於銷售方已申報並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並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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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以前年度收到的增值稅普票被稅務機關認為是虛開的,成本在繳稅前轉出還是繳稅後轉出
以前年度收到的增值稅普票被稅務機關認為是虛開的,成本在繳稅前轉出還是繳稅後轉出?
答:如果確認為虛開,那麼涉及的這是2017年度的成本
題主沒有說稅局要求罰款,那麼可以說是善意取得,那對於財務賬載數來說是正確的,不需要進行財務賬務調整。
如果你非要調保持與稅務報表一致
建議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不影響本年所得稅。
9. 已經抵扣的發票怎麼做進項轉出
一、直接轉出法
一般的貨物(即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進項稅額轉出=賬面成本×稅率
例1、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價款100萬元,則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00×17%=17(萬元)。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銀行存款 117
如果以後改變用途需要全部轉出進項稅額時,則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該=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7萬元,假如現在告訴賬面成本是100,則直接用100×17%即可。
二、還原轉出法
免稅農產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進項稅額轉出=賬面成本/(1-13%)×13%;
例2、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處購進小米,支付買價100,則可以自行計算抵扣13%的進項稅額,所以100分為兩部分:100×87%=87計入賬面成本、100×13%=13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萬元。
關於除以(1-13%)的換算問題,假如現在告知賬面成本87,則不能直接用87×13%做轉出,也不能/(1+13%)做轉出,因為當初是用100×13%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現在要把87還原為當初小米的買價100,可以按照數學方法解答:
設小米的買價為未知數X,那麼X×(1-13%)=賬面成本87萬元,則小米的買價X=87/(1-13%)=100(萬元),然後100×13%就等於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了。
三、比例轉出法
進項稅額轉出的另一種特殊方式比例轉出法。外購比例的含義,是指生產的產品中,有多少是外購的成本,或者說有多少是含有進項稅的。
對於企業生產的產品,其成本價值中,可能並不是所有的成本都含有進項稅(比如人工成本)。
這里的外購比例,實際上是告訴我們,其中只有部分是含有進項稅的,我們在計算進項稅轉出時,只轉出這些進項稅。對於其他不含進項稅的成本,比如人工成本等,沒有抵扣過進項稅,所以在計算進項稅額轉出時,也不會涉及轉出進項稅。
四、凈值轉出法
按照《辦法》第七條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小於或等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 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已抵扣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並從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扣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差額。
例3、A公司2016年6月1日購進樓房一座,決定用於公司辦公,計入固定資產,並於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日,該納稅人取得該大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認證相符。專用發票註明該樓房金額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10萬元。假設企業計算折舊使用平均年限法,預計使用壽命20年,無殘值。
按照《辦法》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假如A公司於2016年12月將該辦公樓轉為員工宿舍,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動產凈值率=(1000-1000÷20÷12*6)÷1000=97.5%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66+44)*97.5%=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