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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成本價計算公式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3-07-10 13:48:56

㈠ 房子成本怎麼算

房子成本=地價+建造成本+管理費(一般為建造成本的3~5%)+房地產銷售稅收(一般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各地有差異)+銷售費用(主要有廣告費、代理費、銷售人員工資及提成等)等

㈡ 房地產開發成本測算怎麼算

1、土地成本
300×(9578.14÷2000/3)=4310.16萬元

2、建安成本

建築面積=9578.14×1.8=17240.65平方米
17240.65×2800÷10000=4827.38萬元
3、設計費
17240.65×22÷10000=37.93萬元
4、報建費
17240.65×100÷10000=172.41萬元
5、銷售費用

17240.65×7200×3%÷10000=372.40萬元
房地產開發成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設計費+報建費+銷售費用
=4310.16+4827.38+37.93+172.41+372.40
=9720.28萬元
9720.28×10000÷17240.65=5638元/平方米
合每平方米成本5638元。

㈢ 購房年成本計算公式

年買房利率計算公式為:貸款利率 = LPR基準利率 + 固定點差。LPR基準利率是央行定的,隨著經濟的變化而浮動變化;固定點差是合同簽訂時確定的,不會變動,點差可以為負數。舉個例子,假如現在LPR基準利率是4.8%,固定點差是-0.1%,則貸款利率就是(4.8%-0.1%)= 4.7%;當LPR基準利率上升到5%,則貸款利率就是(5%-0.1%)= 4.9%。
具體場景假設如下:
你手上的60萬元,一部分(比如20萬)存余額寶,年化利率2.5%,另一部分(40萬)買銀行理財,年化利率4%,那麼你的年化資金成本就是20萬*2.5%+40萬*4%=2.1萬。
媽媽的40萬元,是一年期銀行定期,年利率1.75%,那麼年化資金成本是40萬*1.75%=0.7萬。
銀行方面,長期貸款利率4.9%,那麼100萬元的年化資金成本是100萬元*4.9%=4.9萬。
最後,我們對幾項成本進行加總:2.1萬+0.7萬+4.9萬=7.7萬。
也就是說,你買這套房子的年化資金成本是7.7萬元。
綜合成本率為7.7萬/200萬=3.85%,這個數字很重要。

㈣ 房地產建築成本每平方米是如何算的

樁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鋼筋:40~75KG/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砌體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外牆工程(包括保溫):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塗料為標准,如為石材或幕牆,則可能高達300~1000元/平方米。


(4)房產成本價計算公式怎麼算擴展閱讀:

由儲備狀態轉變為成品狀態過程中的資金構成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匯聚了企業在開發房屋、土地、配套設備和代建工程過程中除開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以外的一切費用。通過設置開發成本和開發間接費用兩個成本類賬戶來歸儲和分配。

開發產品成本開發成本賬戶核算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使用和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企業發生的各項費用屬於直接費用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賬戶;

應由開發產品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先在開發間接費賬戶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標准分配計入有關開發產品成本。

由成品狀態轉變為貨幣形態過程中的資金構成經營成本。通過設置經營成本賬戶核算企業對外轉讓、銷售、結算和出租開發產品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按照經營成本的種類,還可以設置土地轉讓成本、商品房銷售成本、配套設施銷售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出租產品經營成本等明細科目。

出租產品經營成本等於按月計提的出租產品攤銷和發生的維修費用之和。除了出租產品經營成本較其產品的開發成本在賬上的數額有所變化外,商品房銷售成本、配套設施銷售成本、土地轉讓成本和代建工程結算成本都與其相應產品的開發成本在數額上一致。

㈤ 標准價,成本價怎麼計算的

成本價是按照當地政府基準的房改費用買斷的產權類別,可以直接上市出售(直接交納土地出讓金);而標准價、優惠價是當地政府或者單位對於參加房改的員工予以低於當地規定的成本價優惠出售給員工的房產,需要先交納一部分費用補足成本價才能出售。
備注說明:
各地對於土地出讓金的收取標准不一樣,北京市:
成本價房改房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1560元)×建築面積×1%;
優惠價、標准價需要先補為成本價,計算公式:當年成本價(1560元)×建築面積×6%,然後產權性質變更為成本價,上市出售時依舊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

㈥ 房產估價使用成本法如何計算

1、.工料機價值編製法
工料機價值編製法就是先將委估建築的人工、材料、機械三類費用分別計算而後再相加求出建築造價的方法,它一般適用於單體建築的評估。這個方法適用范圍很窄,因為這三類費用的原始數據很難齊全,准確度難以掌握,容易因數據資料的不完整或不準確而失去造價的正確性。只有在評估項目各相關資料齊備、數據准確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此法計算建築造價。否則,要慎重考慮。
5.指數調整法
(1) 指數調整法應用分析
指數調整法系按照賬面原值乘以建築調價系數去估算房屋現行造價的一種方法。它一般適用於群體建築的評估,也可用於單體建築的評估,但評估的可靠性較差。運用該方法進行房屋估價計算有兩個關鍵因素,即賬面原值和採用的調整系數,只有在賬面原值正確,採用的調整系數准確的前提下,這樣計算的結果才能准確可靠。在一個群體的房屋建築評估中,由於很多項目賬面值缺乏可靠性,有的調整系數不準確,應避免使用此法。
在不得已的情況必須採用指數調整法進行房屋估價時,應認真審核賬面原值及造價調整指數的正確性,只有在兩個因素相關關系符合評估要求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此法進行房屋造價計算。
(2)計算方法
建築調價系數系由造價調整系數、前期和其它費用調整系數以及資金成本綜合調整系數等部分組成,前者系指在房屋建築建造過程中所耗費的建造成本在不同建造時期的比例關系;後者系指在房屋建築建造過程中建造成本以外所耗費的費用成本在不同建造時期的比例關系以及在不同建造時期資金成本綜合率的比例關系,還有其它方面的調整比例關系暫未考慮。在重置價值評估計算過程中,重置價值的調價系數應由建築綜合調價系數來表達,建築綜合調價系數可以近似地按下列公式計算。
C=C1×(1+Cq1) ×(1+Cz1)/ (1+Cq2) ×(1+Cz2)
Jc=Jz×C
C:建築綜合調價系數;
C1:評估基準日時的造價調整系數;
Cq1:評估基準日時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系數;
Cz1:評估基準日時的資金成本綜合率;
Cq2:原前期和其它費用系數;
Cz2:原資金成本綜合率;
Jc:建築重置價值或建築單方重置價值;
Jz:建築賬面成本價值或建築賬面單方成本價值。
在房屋建築評估中,僅用一個造價調整系數去進行造價計算是不科學的。
例如,北京市某辦公樓,磚混結構,6層,層高3.0m,磚條形基礎365mm厚磚外牆,240厚磚內牆,鋼窗,包板木門,包門套,水磨石地面, 外牆水刷石,內牆噴大白漿,每層設有普通衛生間,水暖電配套齊全,建築面積3058平方米,竣工造價570409元,1985年12月竣工使用,評估基準日為2002年12月,現求評估基準日時的單方重置價值。
經測定評估基準日和房屋建造時的造價調整系數為531%,建造時期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率為5.65%,計劃經濟時期的資金成本率應為0;評估基準日時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率為7.86%,資金成本率為一年期5.49%的一半,即2.745%。則
當時的單方成本價=570409/3058=186.53元/m2,
建築綜合調價系數=531%×(1+7.68%)×(1+2.745%)/(1+5.64%)×(1+0%)
=531% ×107.68%×102.745%/105.64%×100.00
= 556.11%
評估基準日時的單方重置價值=186.53×556.11%
=998.25元/m2
重置價值=1037.31×3058
=3172093.98元
在使用造價指數進行房屋造價評估時,應注意造價指數的類別,要選擇相應類別的造價指數去調整,一般情況,造價指數按結構類型劃分可分為鋼筋混凝土框架、鋼筋混凝土排架、磚混、磚木等結構以及其它結構造價調整系數,構築物可按其相應結構類型調整系數套用或按其它結構調整系數套用。還要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物價指數及環比指數、清產核資採用的固定資產調整指數不能使用。因為這些指數綜合范圍太廣,概念含糊,沒有針對性;還有按建築物用途劃分的造價系數例如倉庫、醫院、辦公樓、住宅、鍋爐房、車間等用途的造價系數也不能使用。因為房屋造價與結構構造有關,而與用途無關。
另外,建築造價和建築重置價值的含義應區別開來,建築造價增長了,重置價值不一定增長,因為當前期和其它費用率或資金成本率大幅度減少時,建築重置價值有可能還要降低。

㈦ 房地產單方成本計算公式

房地產單方成本計算公式所有料工費歸集完後,按竣工完成的面積,可以計算單位成本.銷售多少面積結轉多少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