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標服務費計入成本嗎
中標服務費是指企業在中標後,向招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是企業為獲取項目族碧源而支付的一種成本。因此,中標服務費應當慧並計入成本,作為企業的經營成本進行核算。
無論採用哪種方法,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科目的選擇和分攤方式的確定,確保會計核算的准確性和合法性。同時,企業在支付中標服務費時,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確保合法合規。
㈡ 中標費用計入成本的賬務處理
中標費用是合同相關成本,要計入合同成本。待發票開出結轉合同成本的時候一並轉出進入主營業務成本。
㈢ 合同取得成本什麼意思最好是通俗易懂的解釋一下
上面的兩個回答都是錯誤的。
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如銷售傭金、銷售提成,與業績掛鉤,是企業為了取得合同而額外付出的代價。取得的越多,付出的代價越多)
但是,在合同取得前,發生的一些別的成本,如差旅費、投標費、盡職調查費,這些相關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因為這些成本,就算最後沒有取得合同,還是要發生的。
㈣ 合同取得成本是什麼意思
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簡單地說就是取得了合同後的所花的錢,例如取得某一個合同後,公司因為取得這一個合同給予的獎勵,傭金等。合同履約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散祥其他成本;
②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③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①管理費用。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③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
④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合同取得成本的核算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①確認為資產的增量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拓展資料: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約成本的區別?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業為了取得合同付出的代價,沒取得就沒代價的部分。而不管有沒有取得合同都要花費的代價,如差旅費等是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是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敬掘談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亮碰
㈤ 合同訂立前的投標和差旅費可否進成本
企業(建造承包商)為念祥訂立合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為開標前:
借:管理費用-投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中標後
借:工程施工-(間接成本)投標費用(有的單位設「其他」)
貸:管理費用-投標費用
未中標不作處理。
相關:跡如
合同成本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姿高啟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宜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
㈥ 投標費屬於合同履約成本嗎
一、正文回答
一般正常的這個差旅費、投標費不屬於合同履約成本的。但是如果合同明確說明了這兩個費用是客戶承擔的話要計入合同履約成本去的。投標費用是投標人必要的管理成本,除非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其承擔投標費用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建築工程方案設計招標項目一般會考慮對投標費用給予補償外,通常以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費用為主。
二、分析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為了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也確認為一項資產。該成本與一份當前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三、合同履約成本科目如何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
㈦ 中標費用是個什麼費用啊,為什麼是中標企業要付給政府呢
中標服務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拓展資料:
中標是指招標人向經評選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之簽訂書面合同的行為。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中標的標准,法律上規定了兩項:第一項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這里所謂的綜合評價標准,就是對投標文件進行總體評估和比較,既按照價格標准又將非價格標准盡量量化成貨幣計算,評價最佳者中標;第二是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這項標準是與市場經濟的原則相適應的,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原則,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仍然是以投標報價最低的中標作為基礎,但又不是簡單地去比較價格,而是對投標報價要作評審,在評審的基礎上進行比較,這樣較為可靠、合理。
招標代理費是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擬招標項目投資額,雙方依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標准,在雙方充分協商溝通的基礎上,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的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全過程所需的全部費用。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價格[2011]534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㈧ 中標服務費計入成本嗎
中標服務費是計入費用核算,不計入項目成本
㈨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約成本的區別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業為了取得合同付出的代價,沒取得就沒代價的部分。而不管有沒有取得合同都要花費的代價,如差旅費等是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是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旦衡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第二十六條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棗遲乎發生的其他成本;(二)該成本凳悉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如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製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為建造合同借入款項所發生的、不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等。
法律依據:合同取得成本是企業為了取得合同付出的代價,沒取得就沒代價的部分。而不管有沒有取得合同都要花費的代價,如差旅費等是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是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