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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分房怎麼算成本

發布時間: 2023-05-22 19:13:22

Ⅰ 沈陽市歷年房改房的成本價是多少

房改房,又稱為「已購公房」、「上市公房」,是職工將單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產以有關部門指定的價格將產權買斷為個人所有的房產類型,在房改房中,只有產權性質為「成本價購買」的房產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稅、印花稅:按照商品房的契稅和印花稅標准交納; 土地出讓金:房改房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計算公式為:當年成本價×建築面積×1%/。【名詞解釋:當年成本價——指的是該房產實際上市出售的當年,由政府頒布的房改房成本價,也就是「今年」的成本價】,北京市市區目前的房改房成本價為1560元/平米(部分郊區縣有所下浮),也就是說,成本價房改房的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15.60元/建築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並且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後,其產權性質即等同於商品房產權了; 個人所得稅:房改房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與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時間上,房改房是以該房產當初房改時,交納房改價款(購房款)的實際交付時間為起算,需提供當時的繳款憑證作為計算依據,另外,在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原購買價格-合理費用)×20%」的標准計算時,房改房的原購買價格不是以房改時所交納的款項為計算依據,而是統一核定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價房改房以外,還存在有「優惠價」、「標准價」兩類房改房類型,標准價和優惠價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納部分款項變更為成本價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優惠價、標准價補足成本價的計算公式為:當年成本價(1560元/平米)×建築面積×6%,交納該款項後就可以按照成本價房改房有關規定上市交易了。 不好意思,沈陽具體的成本價數目沒有

Ⅱ 客房每間的成本怎麼算,大家來探討

以下是酒店客房成本計算常用公式 客房用品儲備額 額房用品儲備額=∑(某種用品日均消耗量×單價×儲備日數) 一次性用品日均消耗量=客房間數×平均出租率×單間配備量 多次性使用日均消耗量=(客房間數×平均出租率×單間配備量)/單件用品平均使用日數〕〕 儲備日數=在途日數+驗收日數+整理准備日數+供應間隔日數+保險日數 某種用品供應間隔日數=最合理的加工生產批量/該種用品日均消耗量 1. 客房出租率 客房出租率=計算期客房實際出租間天數/(可出租客房數量×計算期天數)×100% 2.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旅店每月總成本/全部可供出租房間總面積(平方米)×30)×客房面積(平方米) 3. 客房出租價格 客房出租價格=客房成本 /(1-毛利率) 4. 客房周轉率 客房周轉率(客房出租率)=計算期內客房出租間次/(全部可供出租間數×計算期天數)×100% =計算期內客房營業收入/(全部可供出租客房收入×計算期天數)×100% 5. 床位周轉率 床位周轉率(次數)=計算期內接待旅客人次/實有床位數 床位周轉率(天數)=(實有床位數×計算期天數)/計算期內接待旅客人次 6. 旅遊飯店房價的計算 平均房價=客房營業收入/客房計劃出租間天數 客房計劃出租間天數=可供出租的客房數×客房出租率×365天 7. 客房經營利潤 客房經營利潤=客房租金收入-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 =∑(某類客房可出租數量×計算期天數×出租率×間天可變費用)-客房不變費用總額 8. 客房變動費用總額 客房變動費用總額=客房數×報告期天數×出租率×間天變動費用 間天變動費用=報告期客房變動費用總額/(客房數×報告期天數×出租率) 9. 客房出租成本 每間客房每天平均出租成本=〔平均成本×(1-客房閑置率×變動成本率)〕/客房出租率 客房閑置率=1-客房出租率 10. 客房租金收入率 客房租金收入率=(報告期客房租金實際收入總額/報告期應收客房租金總額)×100% =報告期客房租金實際收入總額/∑(某類客房數量×某類客房日租金×報告期天數) 不知道這些你有沒有用

Ⅲ 福利分房政策哪年取消

2000年以後,國家規定取消福利分房。把職工分的得公房按成本價賣給職工。在2000年之前,國家沒有出台過統一的福利分房的政策。都是各個單位自己出台一些規定,約定俗成的在做福利分房。約定俗成的規定是:按工齡長短,按職務高低,按學歷多少。其實這對於工人是一種傷害,是對於領導搞特權的一種認可。2000年最後一次福利分房也是岩搜山圍繞著這個規定進行的。
所謂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准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1、單位分住房,當時我國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後全國均停止了這種分房形式。這種房子的產權屬於單位(公房),使用權屬個人,有房屋「租賃憑證」,要交房租。
2、單位分給職工的福利房可以隨意收回嗎?司法實踐上對此並不明確。但從法理上講,單位無權收回住粗中房。單位奉為職工的福利房是國家對其工作人員的一種福利補償,與工作年限、學歷、職位等掛鉤,分得房後,房主應對房屋享有應當的財產權利。
3、單位往往已分房為條件,強迫職工簽訂所謂服務承諾。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違背職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沒有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漏簡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Ⅳ 中國房價的成本到底是怎麼核算的,有沒有公式啊

地塊面積(平方米)x 地價/平方米+(建築材料費+人工費+工具折舊費)/ 平方米 x 房屋單層面積 x 房屋層數 +銀行貸款利息+房屋銷售成本 房屋銷售收入:
房價/平方米 x房屋單層面積x房屋層數假設開發商徵得地塊面積為10000平方米(100米長x100米寬),地價/平方米 為15000元(建築材料費+人工費+工具折舊費)/ 平方米 為2500元,房屋單層面積4000平方米,另6000平方米為空地,25層公寓,銀行貸款3億,利息10%房屋售價為1.5萬/平方米按上述公式計算,房屋開發成本:地塊面積(平方米)x 地價/平方米+(建築材料費+人工費+工具折舊費)/ 平方米 x 房屋單層面積 x 房屋層數:1.0萬x1.5萬+0.25萬x4000x25=1.5億+2.5億=4億加銀行貸款利息3千萬和房屋銷售成本2千萬,則總開發成本為: 4.5億
房屋銷售收入:(房價/平方米 x房屋單層面積x房屋層數)1.5萬x4000x25=15億這樣1萬平米的地塊造商品房開發商純得利為 10.5億 利潤約250%成本核算是指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一定的對象進行分配和歸集,以計算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成本核算通常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貨幣為計算單位。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企業的成本預測和企業的經營決策等存在直接影響。進行成本核算,首先審核生產經營管理費用,看其已否發生,是否應當發生,已發生的是否應當計入產品成本,實現對生產經營管理費用和產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對已發生的費用按照用途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各種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為成本管理提供真實的成本資料。把一定時期內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按其性質和發生地點,分類歸集、匯總、核算,計算出該時期內生產經營費用發生總額和分別計算出每種產品的實際成本和單位成本的管理活動。其基本任務是正確、及時地核算產品實際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提供正確的成本數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並藉以考核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綜合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水平。①完整地歸集與核算成本計算對象所發生的各種耗費。
②正確計算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和應計入本期成本的費用額。③科學地確定成本計算的對象、項目、期間以及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分配方法,保證各種產品成本的准確、及時。成本核算的實質是一種數據信息處理加工的轉換過程,即將日常已發生的各種資金的耗費,按一定方法和程序,按照已經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或使用范圍進行費用的匯集和分配的過程。正確、及時地進行成本核算,對於企業開展增產節約和實現高產、優質、低消耗、多積累具有重要意義。國家得利稅(銀行貸款利息+地價+購房稅)》2億

Ⅳ 房改房標准價、成本價怎麼計算的

所謂房改房就是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
標准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房改的,基本上是用標准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餘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後房改的,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准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後,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Ⅵ 農村拆遷分房政策

對於非者仔住宅房屋,償還建築面積與原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築面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建築面積不足原建築面枯租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對於住宅房屋,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住宅房屋,償還首敗汪住宅房屋與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間的差價結算及超過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築面積部分的價格結算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當償還建築面積與原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結算;償還建築面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部分且在規定安置標准內的,超過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結算;償還建築面積超過規定安置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