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打官司需要什麼費用
1、律師費
如果你決定委託律師代理案件,那麼首先需要支付的費用就是律師費。上海地區的律師費詳見《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這里我們以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為例,假設標的為58萬元,依據標准(下述表格)分段累計計算,我們可以得出律師費為32000-45600元。所以准備砍價的朋友們請注意,你們應該也就知道律師收費的底線在哪裡了。
2、訴訟費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老爺提醒,律師費不包含訴訟費!法院訴訟費詳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這里我們同樣也以財產案件為例,假設標的為58萬元,依據標准(下述表格)分段累計計算,我們可以得出訴訟費為9600元。
無論你委託律師與否,訴訟費都是你打官司必須先行墊付的費用。當然,訴訟費用最終是由敗訴方負擔。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法院依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
3、其他
除上述所講的律師費及訴訟費外,根據案情的不同,當事人還有可能向法院交納公告費、保全費、保證金、執行費等相關費用。
可見,通過訴訟途徑維權,對於普遍大眾來說維權成本還是相對較高的。
因此,提醒大家:1、你必須明白自己支付的律師費購買的是律師提供的專業服務,而不是必勝的訴訟結果。2、律師,不是打官司才需要。事前委託律師介入,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避免後期承擔高額的維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