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源稅是什麼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什麼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體現了使用資源的社會責任。
(一)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和確認時間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按照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稅自然資源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金屬礦原礦和鹽。資源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別按照資源稅應稅產品的銷售方式、結算方式和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予以確定。
(1)納稅人銷售資源稅應稅產品時,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分別為:在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時,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在採用預收貨款方式銷售時,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在採用其他結算方式銷售時,為收到貨款或收到收款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將應稅產品移送自用的當天。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二)資源稅的計量
應交資源稅稅額,應按照應稅資源的數量和適用稅率計算,其中應稅資源數量的確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於銷售的,為銷售數量;企業自用的,為自用數量。
資源稅的稅率為定額幅度稅率,並根據稅目不同,分為8類,其中:原油為8~30元/噸,天然氣為2~15元/千立方米,煤炭為0.3~5元/噸,其他非金屬礦原礦為0.5~20元/噸或千立方米,黑色金屬礦原礦為2~30元/噸,有色金屬礦為0.4~30元/噸,固體鹽為10~60元/噸,液體鹽為2~10元/噸。
應交資源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資源稅一課稅數量×適用定額稅率
(三)資源稅的記錄
(1)賬戶設置。
企業對於所繳納的資源稅,應分別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或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或作為成本計入"物資采購"、"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賬戶。同時,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資源稅"明細賬戶,以反映企業資源稅的計繳情況。
(2)賬務處理方法。
①企業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於出售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時,應根據應稅產品的數量計算出應交稅額,並將應交納的資源稅作為一項支出,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後: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②企業將開采或生產的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將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根據移送自用的`數量計算應交稅額,並將應交稅額作為成本費用,記入"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後:
借: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③企業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按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收購企業應代收代繳資源稅。收購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並代收資源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
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代收資源稅)
代繳的資源稅將同企業應交的資源稅一起交納。
④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時,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按規定,企業在出售固體鹽,計算應交資源稅時,可扣減購人液體鹽時,購人成本中所含資源稅。企業在購人液體鹽時,應將准許抵扣的資源稅記入"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借方,以抵扣固體鹽出售時應繳納的資源稅。企業在出售固體鹽時,應將應支付的資源稅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購入液體鹽時: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准許抵扣的資源稅)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准許抵扣的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采購成本)
出售固體鹽時:
應按照固體鹽的銷售數量計算應交資源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繳納資源稅時:
就該筆業務來講,企業實際繳納的資源稅為"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貸方發生額與借方發生額之差。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⑵ 資源稅是什麼具體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范圍限定如下:1、原油;2、天然氣;3、煤炭;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⑶ 資源稅包括哪些稅種
資源稅包括的稅種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資源稅是以各種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某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
重點的要領是保護我們國家整體資源和環境,有效利用資源,降低環境污染,為我們國家的長久發展做准備。也是為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
資源稅對自然資源的課稅稱為資源稅,有兩種課征方式,一是以自然資源本身為計稅依據,這種自然資源必須是私人擁有的;二是以自然資源的收益為計稅依據,這種自然資源往往為國家所有。
適用稅額的檢查資源稅是採用從量定額徵收的,按資源的等級豐腴程度確定稅額。因此單位稅額使用是否正確、資源稅將直接關系應納稅額的正確性、檢查時按「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以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看企業是否按規定稅額幅度計算,資源稅有無任意選擇稅額幅度的問題。
⑷ 徵收資源稅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資源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資源稅的稅目反映徵收資源稅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課征對象的具體表現形式。資源稅暫行條例共設置7個大稅目:1.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3.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4.黑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鐵礦石、錳礦石、鋁礦石3個子目。5.有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銅礦石、鉛鋅礦石、鋁土礦、鎢礦石、錫礦石、銻礦石、鉬礦石。鎳礦石及其他有色金屬礦9個子目。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7.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原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⑸ 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稅金有哪些為什麼
一、包括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佔用稅,進口關稅,煙葉稅。
二、具體而言:
1、計入管理費用中的稅金: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
2、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
3、計入資產成本中的稅金: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佔用稅,進口關稅,煙葉稅。
4、總體來說只有增值稅是不計入成本費用的,因為增值稅是流轉稅,價外稅。
三、價外稅與價內稅:
很明顯,計入成本費用的是價內稅,不計入成本費用的是價外稅。
(一)價內稅:
1、價內稅是"價外稅"的對稱。包含在產品價格內的流轉稅。它是計劃價格體制下,國家提取企業盈利的一種重要課稅方式。計劃價格訂價的一般原則為:產品價格由價值決定,價值則由產品成本 (C+V)和產品盈利 (M) 構成。其中M又可分解為產品利潤 (M1) 和產品稅金 (M2)。因此,產品稅金不僅是產品價格的合理部分,也是產品價值的有機部分。這種包含產品稅金的價格,通常也稱為含稅價格。
2、價內稅有利於國家積累資金,調節產品利潤水平,且是緩解價格矛盾的重要工具。
3、價內稅是由銷售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就是其銷售款,而稅款由銷售款來承擔並從中扣除。因此,稅款等於銷售款乘以稅率。價外稅是由購買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包括銷售款和稅款兩部分。由於稅款等於銷售款乘以稅率,而這里的銷售款等於貨款(即含稅價格)減去稅款,即不含稅價格,
4、因此,稅款計算公式演變為:稅款=(貨款/(1+稅率))*稅率。
(二)價外稅:
1、凡是稅金作為價格之外附加的稅屬於價外稅。一般認為價外稅比價內稅容易轉嫁。價內稅課征的重點是生產者,價外稅課征的重點是消費者。價外稅是由購買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包括銷售款和稅款兩部分。
2、由於稅款等於銷售款乘以稅率,而這里的銷售款等於貨款(即含稅價格)減去稅款,即不含稅價格,因此,計算公式為:稅款=(貨款/(1+稅率))*稅率。
(三)對比:
1、價內稅是指稅金構成商品價格一部分的稅收存在形式,凡是商品價格中包含應繳流轉稅稅金(不包含流轉稅中的增值稅 ),統稱為價內稅。我國消費者購買零售消費品,一般按消費品標明價格支付貨幣,並不知道消費品已繳稅款有多少。因此,價內稅具有隱蔽、間接、穩定的特點。價內稅反映了商品價格構成的組成部分,物質生產部門在一定時期生產出的社會產品,扣除了補償價值以後的國民收入,需要各項社會必要扣除,商品課稅是國家執行這一扣除的有效手段。 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和消費稅都是價內稅。
2、價外稅是價內稅的對稱、凡是商品價格中不包含應繳流轉稅稅金,統稱為價外稅。在價外稅條件下,購買貨物人支付的商品市場價格由生產價格和商品稅金兩部分組成。以不含稅價格計征稅款,一般不會產生稅上加稅的重復征稅問題。價外稅具有直觀、透明、中性的特點,有利於納稅人相互監督並了解對國家貢獻的大小。中國現行的增值稅就是價外稅。
價內稅和價外稅是流轉稅從稅款相對於計稅依據而言的,凡是稅款在計稅依據之內包含著的就是價內稅,凡是計稅依據不包括稅款的就是價外稅,目前只有增值稅是價外稅,其他流轉稅都是價內稅。但價內稅和價外稅的計稅依據一般是相同的。但在依據含(增值稅)稅價計算時需要進行還原為不含稅價格進行計算。在還原為不含稅價格就是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同一計稅依據。
⑹ 我想問問計入成本的相關稅費包括什麼
存貨采購成本包括買價和相關稅費。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而銷售方也是一般納稅人,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價款包括兩部分:價格和增值稅。增值稅應該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而不是記入存貨成本。如果購買方是小規模納稅人,那麼增值稅的金額將記入存貨成本。進口關稅、消費稅、資源稅等稅金,也是計入存貨成本的。如果購入的存貨是農產品或廢舊物資,雖然購買方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計算進項稅,並予以抵扣。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有些費用,如倉儲費、運輸費、包裝費、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費用,計入存貨采購成本。入庫前發生的與采購存貨有關的合理費用都計入存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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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資源和環境稅包括哪些稅
中國與資源環境有關的主要稅種有7個,即企業所得稅、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增值稅。盡管中國環境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並不把排污收費看成污染稅,但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排污收費是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提出的一項准污染稅的手段,而且也確實發揮著對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的積極作用。
(一)企業所得稅
中國2008年超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十分重視利用稅收優惠來鼓勵企業採取措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具體的規定有以下方面。
1、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2、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3、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二)資源稅
徵收資源稅的目的主要是調節資源開發者之間因開采資源條件的差_而形成的級差收益,使資開發者能在大體平等 的條件下況_ ,同時促使開發者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資源,資源稅是對使用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獲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徵收的。
1994年中國稅制改革,資源稅的徵收范圍擴大了,應稅產品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鹽等。
(三)消費稅
消費稅在征稅范圍中對環境影響比較大的是四類能源和能源有關產品,即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其中,成品油是直接能源產品,而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則可視為能源產品的互補產品,以徵收消費稅手段對其消費加以抑制,從理論上講,可以間接起到抑制汽油等能源產品消費增長的作用。
(四)車船稅
車船稅間接地構成了一種車船能源消費的代價,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抑制能源消費的作用。
(五)城市建設維護稅
城市建設維護稅是為了擴大大和穩定城市維護資金的來源而開征的一個稅種,所徵收的稅款主要用於城市住宅、道路、橋梁、防洪排水、供熱、造林綠化、環境衛生以及公共消防、路燈照明燈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該稅種具有專款專用的特點,因此,已經成為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
1、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土地的管理,合理、節約使用城鎮土地資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適當調節城鎮土地級差收入。
2、耕地佔用稅的徵收是為了加強對土地的合理利用,保護日益減少的農用耕地。耕地佔用稅根據不同地區人均佔有耕地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規定不同的稅率。
(七)增值稅
對於部分貨幣適用較低的增值稅率。與環境有關的貨物可為分兩種:一種是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產品,如對銷售或進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煤氣等較清潔能源實行13%的低檔稅率;另一種是對環境不利或可能產生污染的產品,如大量使用的農葯、化肥和農膜等。
⑻ 資源稅怎麼征稅
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資源稅的稅目、稅率,依照《稅目稅率表》執行。《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其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該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在《稅目稅率表》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征稅對象為原礦或者選礦的,應當分別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資源稅徵收范圍是:
1.原油;
2.天然氣;
3.煤炭;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
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
我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礦產品,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等。鹽,包括:固體鹽、液體鹽。稅目和稅率
(1)原油8一30元/噸
(2)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一5元/噸
(4)其他非金屬礦原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屬礦原礦2一30元/噸
(6)有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
(7)鹽固體鹽10一60元/噸液體鹽2一10元/噸
什麼是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
綜上所述,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資源稅的征稅。
法律依據:《資源稅徵收管理規程》第四條規定:計稅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包括應稅產品實際銷售和視同銷售兩部分。視同銷售包括以下情形:
(一)納稅人以自采原礦直接加工為非應稅產品的,視同原礦銷售;
(二)納稅人以自采原礦洗選(加工)後的精礦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的,視同精礦銷售;
(三)以應稅產品投資、分配、抵債、贈與、以物易物等,視同應稅產品銷售。《資源稅徵收管理規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或者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其應稅產品計稅價格: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應稅產品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
(四)按後續加工非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減去後續加工環節的成本利潤後確定。
(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