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煙葉的成本計算為什麼*1.1*1.2為什麼還要乘以(1-13%)呢
煙葉也屬於免稅農產品,准予按13%抵扣進項稅,抵扣後的余額1-13%的部分才是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所稱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
《關於煙葉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三條所稱「收購金額」,包括納稅人支付給煙葉銷售者的煙葉收購價款和價外補貼。按照簡化手續、方便徵收的原則,對價外補貼統一暫按煙葉收購價款的10%計入收購金額征稅。收購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4號)第三條 煙葉稅的應納稅額按照納稅人收購煙葉的收購金額和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煙葉收購金額×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
第四條 煙葉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20%.煙葉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所以計算購進煙葉可以抵扣的增值稅:
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煙葉稅=收購金額*20%
計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稅:(收購金額+煙葉稅)*13%,
所以合並處理就是:收購價款×(1+10%)*(1+20%)*13%
煙葉成本就是:收購價款×(1+10%)*(1+20%)*(1-13%)
(1)委託煙葉加工材料成本如何算擴展閱讀:
1、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產品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本期產品成本和下期產品成本的界限,不同產品成本的界限,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2、認真執行成本開支的有關法規規定,按成本開支范圍處理費用的列支。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和記錄、合理的憑證傳遞流程;制定工時、材料的消耗定額,加強定額管理;建立材料物資的計量、驗收、領發、盤存制度;制訂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4、根據企業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成本計算對象、費用的歸集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計算期、產品成本在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劃分方法等。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此外還有分類法、定額法等多種。
㈡ 委託加工物資的費稅核算
委託加工物資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物資。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不論受託方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方的委託加工物資,而應當作為受託方銷售自產物資處理。
1.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物資;
2.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物資;
3.由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物資。
之所以對委託加工物資規定嚴格的限定條件,這是因為委託加工物資如果是應稅消費品,應由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且受託方只就其加工勞務繳納增值稅。如果委託方不能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而是受託方以上述三種形式提供原料,那就不稱其為委託加工,而是受託方在自製應稅消費品了。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受託方確定計稅價格偏低,造成代收代繳消費稅虛假現象,同時,受託方也 逃避了自製應稅消費品要繳納消費稅的責任,這是稅法所不允許的。因此,為了 明確納稅之責任,准確計算消費稅稅額,就必須掌握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計稅價格。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的確定
稅法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除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須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外,均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那麼消費稅如何計算,這就需要對消費稅的計稅依據———計稅價格予以確定。
首先,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受託方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和無銷售價格的不得列入。如果當月無銷售的,應按同類消費品上個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
其次,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其公
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託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即受託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託方收取的全部費用(不包括增值稅,但包括受託方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金額)。
最後,在計稅依據的基礎上,就可以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應繳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或=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例如:某企業委託其他單位加工一批煙絲,發出原材料煙葉的實際成本為100,000元,支付加工費89,000元,煙絲加工完成收回驗收入庫。加工費和消費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增值稅稅率為17%。假設①受託方當月銷售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為250000元;②受託方當月無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則該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該如下計算:
按①計算:應納消費稅=250000×30%=75000元
按②計算;應納消費稅=(100000+89000)/(1-30%)×30%=81000元
消費稅已經確定,接下來就需要對其進行核算。
委託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的核算
根據委託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用途不同,有以下兩種業務處理方式。首先,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或視同銷售,委託方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應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接上例,假如收回的煙絲直接出售,按②的要求作相應業務處理:
借:委託加工物資 81000
貸:銀行存款 81000
其中:視同銷售是指將委託加工收回的物資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
其次,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其已由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准予按照規定從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抵扣,已稅珠寶玉石(受託加工或翻新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託方繳納消費稅,應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除外,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接上例,假如收回的煙絲用於連續生產卷煙,按②的要求作相應業務處理:則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81000
貸:銀行存款 81000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企業單位或個人由於設備、技術、人力等方面的局限,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委託其他單位代為加工物資。所以,在對「委託加工物資」進行核算時,特別是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必須准確計算消費稅並進行相應的業務處理,這樣才能給外界提供客觀、准確的會計信息,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要,便於信息的使用者及時作出正確的決策,從而有利於企業沿著健康的方向迅速發展。
㈢ 受託外加工如何核算成本
委外加工就當作自製產品一樣核算成本,加工費跟材料費合計
㈣ 委託加工煙絲消費稅怎樣計算
委託加工煙絲消費稅,是按照銷售額×比例稅率的方法來計算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4)委託煙葉加工材料成本如何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㈤ 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怎麼計算 它的成本有哪些構成
「委託加工物資」一般包括發出去的原材料和加工費,材料加工完成收回時和加工費一起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科目。
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
凡屬加工物資用於應交增值稅項目並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企業 ,其加工物資所應負擔的增值稅可作為進項稅,不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凡屬加工物資用於非應納增值稅項目或免徵增值稅項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 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的加工物資,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
(5)委託煙葉加工材料成本如何算擴展閱讀:
委託方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的會計分錄:
(1)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後,按合同向受託方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對於發生的運雜費,做如下分錄: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2)受託方加工完成時,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加工費、消費稅等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