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生產成本 » 增量成本怎麼確認為資產
擴展閱讀
鑽石國標是什麼 2025-06-30 00:24:47
房產更名需要交哪些費用 2025-06-30 00:12:36
保管成本又叫什麼成本 2025-06-30 00:02:59

增量成本怎麼確認為資產

發布時間: 2022-12-17 08:24:45

Ⅰ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預期能夠收回怎麼理

預計能夠收回基本上會成為向特惠客戶提供履約義務的一部分。能夠得到補償。
其實也符合資產的定義,就是資產只有未來能夠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回,才能確認為資產。

Ⅱ 合同取得成本屬於什麼科目

合同取得成本屬於資產類科目。

分析:合同取得成本屬於資產類科目,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

企業發生合同取得成本時:借記合同取得成本,貸記銀行存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

對合同取得成本進行攤銷時: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取得成本。資產類科目是提供總括性的核算指標,包括固定資產、原材料和應收賬款。

術語定義: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除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無論是否取得合同均會發生的差旅費等),應當在 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明確由客戶承擔的除外。

Ⅲ 合同取得成本包括什麼內容

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簡單地說就是取得了合同後的所花的錢,例如取得某一個合同後,公司因為取得這一個合同給予的獎勵,傭金等。合同履約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②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③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管理費用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③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
④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合同取得成本的核算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①確認為資產的增量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拓展資料: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約成本的區別?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業為了取得合同付出的代價,沒取得就沒代價的部分。而不管有沒有取得合同都要花費的代價,如差旅費等是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是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Ⅳ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増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

計入 合同取得成本 科目。

Ⅳ 資產金額如何確認

選項C。設備10萬作為固定資產,軟體6萬作為無形資產,銷售人員傭金4萬屬於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Ⅵ 合同取得成本是什麼會計科目

該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Ⅶ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嗎

合同履約成本是成本類科目,在資產負債表存貨欄次體現,是企業的資產。合同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履約成本科目核算哪些內容?

“合同履約成本”,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如,與組織和管理生產、施工、服務等活動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等)、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給分包商的成本、機械使用費、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等)。

本科目可以根據合同分別設置“服務成本”和“工程施工”進行明細核算,但是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嗎?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Ⅷ 財務管理。求大神幫我解釋一下這道題的增量收入和增量成本是怎麼算的啊看不懂這個答案

實際上你可以這么理解:工廠產量是最大40萬台,如果按國內銷售,他肯定只生產36萬台,產生的收入是36萬*50=1800萬元;如果接了外貿單,你工廠產量不能增加,意味著他只能在國內以50元賣掉30萬台,剩下10萬要給外貿,這樣產生的收入是30萬*50+10萬*40=1900萬元,即實際增量收入就是1900-1800=100萬元。這樣好理解嗎?

2.增量成本同理,如果只賣國內就生產36萬台,成本不變。現在多個外貿單,即可以頂能生產40萬比只賣國內36萬,實際上就是增加了4萬台成本,而固定間接費用是不變的,意味著不管你一年生產多少台都是固定不變的,1台與36萬,還是40萬台台沒關系,即只有4萬的增量成本(材料人工等)132萬元。

拓展資料:

增量成本指為建設某一項目而增加的國民經濟代價。在國民經濟效益評價中,由於建設某一項目而使國民經濟失去的各種資源,是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國民經濟所增加的耗費。增量成本與財務會計中的成本概念有區別,因為後者是指該項目在運行過程中為取得所需各種資源而實際支付的貨幣額,它不僅包括增量成本,而且還包括過去已經發生並應由該項目負擔的沉沒成本,如折舊費、管理費等。因此,在對某擬建項目進行國民經濟效益評價時,必須從國民經濟角度鑒別哪些是屬於該項目的增量成本,然後衡量其數額,從而確定擬建項目的成本總額。

增量成本這個概念通常揭示了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之間的一條移動線。

下面以一連續生產線上的直接勞動力成本為例來說明問題。如果該生產線停工後,工人或被遣送回家或被委以其他的工作,那麼,整個生產線上所有勞動的總成本就完全可以被認為是隨生產產量而變化的。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觀察一下該生產線上的個別作業,我們就會發現,一般來講勞動力成本不受管理控制的影響,似乎這些作業中的某一個可以通過採用更好的工具、更好的操作方式而加以改進。如果實施了改進,我們也許會發現:由於這一作業的速度是由整條生產線而控制的,那麼作業生產線上每件產品的勞動成本並沒有降低,在整個生產線上,具有可變的直接勞動成本的個別作業有「瓶頸」式限制性,只有改進了它,才能改進整個生產線上的直接勞動力成本且使之成比例地減少,但是不能超過下一個最有限制性的作業所設置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