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財務。房地產上算八大成本三大費用指的是神馬啊
房地產上算八大成本指:
1、土地費
2、前期工程費
3、配套工程費
3、基礎設施費
5、建安及裝修工程費
6、環境景觀工程費
7、工程相關費
7、工程後續成本
房地產上算三大費用指:
1、銷售費用
2、管理費用
3、財務費用
(1)房地產經營成本指哪些擴展閱讀:
房地產(real estate)又稱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地上的附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兩者具有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房產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商鋪、廠房、倉庫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1、概念闡釋
房地產具體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地上的附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房地產又稱不動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兩者具有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包括:a) 土地;b)建築物及地上附著物;c)房地產物權(註:房地產物權除所有權外,還有所有權衍生的租賃權、抵押權、土地使用權、地役權、典當權等。)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房產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商鋪、廠房、倉庫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2、發展沿革
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歷史
第一階段: 理論突破與試點起步階段(1978年至1991年)
1978年理論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產權等觀點。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統建辦公室率先掛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開發總公司,拉開了房地產綜合開發的序幕。1982年國務院在四個城市進行售房試點。1984年廣東、重慶開始徵收土地使用費。 1987至1991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起步階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開招標出讓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1年開始,國務院先後批復了24個省市的房改總體方案。
第二階段:非理性炒作與調整推進階段(1992年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啟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開始啟動。1992 年後,房地產業急劇快速增長,月投資最高增幅曾高達146.9%。房地產市場在局部地區一度呈現混亂局面,在個別地區出現較為明顯的房地產泡沫。1993年底宏觀經濟調控後,房地產業投資增長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產市場在經歷一段時間的低迷之後開始復甦。
第三階段:相對穩定協調發展階段(1996年至2002年)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為新的消費熱點。1998以後,隨著住房實物分配製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實施,房地產投資進入平穩快速發展時期,房地產業成為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
第四階段:價格持續上揚(2003年-)
2003年以來,房屋價格持續上揚,大部分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明顯。隨之而來出台了多項針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政策。最早是1978年,已經走過了30年歷史。
相比2013年1-2月數據,其他資金累計佔比較上一數據基數期增加3個百分點。
2013年3月份國房景氣指數比上月回落0.36點,一季度,全國土地市場量跌價漲,後續商品房供應量堪憂;房地產投資增速明顯回落,新開工面積再次負增長;商品房銷售增幅出現下滑,價格增幅放緩。總體而言,潛在供應依然偏緊。
3、主要特性
1、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動,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因此決定房屋不可移動、固定性,使房地產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別性:每一個地區或者同一地區不同位置的房地產價值也不相同;
3、房地產的高質耐久性;
4、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國家的政局穩定,由土地性質決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們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為貴,房地產作為龍頭產業,稅收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0%。
4、交易形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貳』 房地產成本指什麼主要有哪些組成部分
地產是房地產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房產和地產統稱為房地產。通俗說就是土地財產.由於我國土地屬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居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權。
地產是土地及其權利、價值的總稱。房產可歸私人所有,但土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業主只擁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權。因此,業主購房後,所擁有的是房產的所有權及該房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地產與土地的根本區別也就是有無權屬關系。
地產通常分為三種類別 :
1、商業地產
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辦公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
2、工業地產
工業類性質用地,土地上包括工業製造廠房、物流倉庫及工業研發樓宇等。
3、住宅地產
以居住為功能的建築為主的地產。
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 其中:
1. (土地開發成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
3.建築安裝工程費,指以出包方式.自營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等
4.基礎設施費,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費用。
5.公共配套設施費,指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的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包括,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消等。 •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內容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叄』 經營成本包括哪些
經營成本主要包括主要經營成本和其他經營成本。 銷售產品、商品和提供勞務的經營成本是由生產經營成本構成的。工業企業產品生產成本(又稱製造成本)的構成主要包括: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料、零配件、采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材料等直接材料,直接用於產品的生產,構成產品實體。 直接工資 直接工資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的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其他直接支出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支出。 製造費用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對成本構成進行適當的調整。它是指企業在其主要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成本。
拓展資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讓成本、商品房銷售成本、配套設施銷售成本、代建項目結算成本、租賃產品運營成本等。 如果是銷售的辦公費用,當然也應該包含在銷售成本中。這些項目的總和應分階段或一次計入經營成本。 工程經濟運行成本 運營成本是項目評估中使用的一個具體概念。作為項目運營期間的主要現金流出,其構成和估算可表示為: 營業成本=購進原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工資福利費用+修理費+其他費用 其中,其他費用是指生產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扣除折舊、攤銷、修理、工資福利費用後的剩餘部分。
2.營運成本是項目評估中資本現金流量表的項目之一。是企業扣除固定資產折舊和營運資金凈利息費用後的總成本。營業成本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和利息費用的原因是: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屬於項目系統內固定資產投資的現金轉移,已在固定資產投資估算中作為現金流出計入現金流量表,不能再在成本中重復計算;凈利息費用不需要由凈營運資金的投資承擔。從本質上講,這是利潤的一部分。在分析項目的盈利能力時,從總成本中扣除凈利息費用是為了避免高估凈營運資金的需求和現金流出,低估項目的收益。而且,就現金流量表本身的項目構成而言,自有資金現金流量表設立了專門的利息項目,因此無需將凈利息費用計入成本項目。
『肆』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哪些
土地開發成本構成 1、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新區開發含對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資、樹木青苗補償費、土地附加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及遷墳、魚塘。養殖場的拆遷賠償費等。舊城區開發含動遷戶臨時安置的安置費、自行安置的補助費、私房征購費等。 2、土地購置費 雙方在土地交易中發生的價款。3、出讓金 國家收取的款項。包括市國土資源局收取的和國家收取的兩部分。4、七通一平費 指開發區內的市政工程建設費,包括開發區內的供水、供電、排洪、排污、供氣、通訊及道路建設費用,這些費用按開發單位價目成本總額包括以下幾種,歸集並計算出單項總造價後,按土地開發受益面積平攤到土地開發成本中去。① 場地平整 ② 勘察設計 ③ 臨時設施 ④ 樁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裝 ⑥ 管理費 七通一平費用單獨施工、計算時計入。⑦ 利息 七通一平費用單獨施工、計算時計入。5、耕地佔用稅6、耕地開墾費7、征地管理費 指為組織與管理土地開發工程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生產工人輔助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費、職工教育費、固定資產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勞保技安費等。 8、佔耕地教育附加費9、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10、南水北調費11、新菜田開發基金12、出讓金業務費13、契稅14、利息 目前國內外銀行提供貸款均是以復利法計算利息的。所以開發工程的貸款利息,應以復利計息計人成本二、建築及安裝工程費 1、建築及安裝工程費 指新建全部建築物、構築物的施工及設備購置費用。主要包括:① 人工費 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現場為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操作服務的輔助工人的基本工資。 ② 材料費 工程施工所耗用的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結構物及零件的成本,以及周轉材料的攤銷費。 ③ 機械使用費 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機械動力設備發生的費用。包括折舊費、大修費、附屬工具費。動力及燃料費等。 ④ 施工管理費 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和為施工服務而支付的各種費用。主要包括:- 工作人員工資- 工資附加費- 辦公費- 差旅費- 檢驗試驗費 ⑤ 設備購置及安裝費 包括各種設備的購置及安裝費。- 供熱及換熱站- 供電設備、安裝(外接及配電室、配電箱費用)- 電梯2、小區內公共服務及建設費 指按規劃要求興建① 中小學校、幼兒園② 健身設施或用房③ 醫院④ 派出所⑤ 環境衛生用房⑥ 物業管理用房(保安監控室)⑦ 居委會⑧ 商店⑨ 停車場(洗車場)⑩ 其他服務設施3、小區內公共設施配套工程建設費 (單指工程施工費用)① 道路 停車場 地面硬化 圍牆② 排水、排污管道③ 供水管道、二次加壓④ 監控系統⑤ 供電線路、路燈⑥ 寬頻及機房⑦ 有線電視⑧ 通訊線路⑨ 供熱管道及換熱站⑩ 園林、綠化三、基礎工程費 (主體工程基礎費用)四、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渣土費2、人防費3、中學增建費4、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5、舊城改造費6、公建地費7、牆改費8、便道佔用費9、環境保護監察費10、城市綠化費 五、前後期費用1、勘察設計費 2、監理費 3、招標費4、質檢費5、測量、放線費6、價格評估費7、綜合開發管理費8、房屋所有權登記費9、房屋所有權登記工本費10、物業前期費11、散裝水泥限袋費12、工程質量監督費13、工程造價管理費14、安全監督費15、勞動定額測定費16、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費17、施工圖紙審查費18、預算費19、施工噪音管理費20、專家評審費1、熱力補貼費2、供暖3、煤氣集資4、煤氣施工5、供電6、供水外接7、排污費七、經營管理費 企業運行項目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1、監察審計費2、資質年審費3、營業執照年審費4、治安費5、衛生費6、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費7、城市交通集資費8、報刊費9、街道管理費10、計劃生育管理費11、社會統籌12、教育基金八、貸款利息 項目貸款或投資款項的計息,各銀行是以復利計息的。九、不可預見費十、銷售、廣告費1、銷售提成費用2、廣告費3、銷售營業稅十一、各種稅費 國家和地方政府徵收的投資方向調節稅、工商統一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伍』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和經營成本有哪些區別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徵收費、房屋徵收安置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不可預見費、開發期間稅費等。
房地產經營成本是指將房地產進行自營或者出租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物業費用、水電設施、維修養護等費用。
『陸』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都有哪些
人力成本、土地成本、公關成本、材料成本、營銷成本等。
『柒』 房地產主營業務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費用構成
1、土地費用。
是指為取得項目用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目前存在著有償出讓轉讓和行政劃撥兩種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土地費用包括: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征地費;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估算一般可參照政府近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以依據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根據項目用地所處的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項因素修正得到。
徵用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樹木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費)、人員安置補助費、新菜地開發基金、土地管理費、根底佔用稅和拆遷費等。
(2)城市建設配套費;
城市建設配套費是因政府投資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如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煤氣廠、供熱廠和城市道路等的建設而由受益者分攤的費用。
(3)拆遷安置補償費。
拆遷安置補償費實際包括兩部分費用,即拆遷安置費和拆遷補償費。拆遷安置費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對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安置所需的費用。被拆遷房屋的使用人因拆遷而遷出時,作為拆遷人的開發建設單位應付給搬遷補助費或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補償費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所需的費用。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的調換。
2、前期工程費。
包括: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工程費。
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費用支出一般可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個百分比估算。「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築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用和通水、電、路的費用。這些費用的估算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算標准估算。
3、房屋開發費。
包括:
(1)建安工程費;
建安工程費用是指直接用於工程建設的總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建築工程費(結構、建築、特殊裝修工程費)、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給排水、電氣照明及設備安裝、空調通風、弱電設備及安裝、電梯及其安裝、其他設備及安裝等)和室內裝飾傢具費等。
(2)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指居住小區內為居民服務配套建設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各種公共配套設施(或公建設施)的建設費用。主要包括居委會、派出所、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廁所、停車場等。一般按規劃指標和實際工程量估算。
(3)基礎設施建設費。
指建築物2米以外和項目紅線范圍內的各種管線、道路工程,其費用包括自來水、雨水、污水、煤氣、熱力、供電、電信、道路、綠化、環衛、室外照明等設施的建設費用,以及各項設施與市政設施干線、干管、幹道等的介面費用。一般按實際工程量估算。
4、管理費。
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公司職工工資、工會經費、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報廢損失及其他管理費用。
5、銷售費用。
是指開發建設項目在銷售其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或委託銷售代理的各項費用。包括銷售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差旅費,銷售機構的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費、廣告宣傳費、代理費、銷售服務費及銷售許可證申領費等。
6、財務費用。
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為借款或債券的利息,還包括金融機構手續費、融資代理費、承諾費、外匯匯兌凈損失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7、其他費用。
主要包括臨時用地費和臨時建設費、施工圖預算和標底編制費、工程合同預算或標底審查費、招標管理費、總承包管理費、合同公證費、施工執照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監理費、竣工圖編織費、保險費等雜項費用。這些費用一般按當地有關部門規定的費率估算。
8、不可預見費。
不可預見費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簽署各項費用估算的准確程度,以上述各項費用的3%~7%估算。
9、稅費。
開發建設項目投資估算中應考慮項目所負擔的各種稅金和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徵收的費用。在一些打中型城市,這部分稅費在開發建設項目投資中佔有限大比重。各項稅費應根據當地有關法規標准估算。
『捌』 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