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
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方法一、分級逐級距計算。
分級逐級距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然後各級距應納稅額相加之和,就是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第一步:先計算增值額。增值額=轉讓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二步:再計算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公式: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三步,分別計算各級次土地增值稅稅額,如下表:第四步,將各級的稅額相加,得出總稅額。
方法二、查表法。
查表法就是用求出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直接查對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表,然後按照計算公式求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第一步、第二步同上述分級逐級距計算方法;
第三步: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減免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是指除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
(二)對開發銷售安居房取得的收入,免徵土地增值稅。安居房是指原產權單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職工出售的住房,以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直接發售的各類政策性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經濟適用房。
(三)將購買的房地產再轉讓的減免規定:1.個人將購買的普通標准住宅再轉讓的,免徵土地增值稅。2.個人轉讓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過五年以上的(含五年)免徵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不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五)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也免徵土地增值稅。
(六)在企業兼並中,對被兼並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並企業中的,暫免徵土地增值稅。
(七)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土地增值稅。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減免稅項目。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額計算的三種方法
土地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簡稱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率徵收的一種稅。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個人轉讓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具體計算主要分三種方法:全文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計算著手要點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串累進稅率,計算起來比較麻煩,特別是房地產企業,計算尤為復雜。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點著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計算。全文
●單位轉讓存量房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一、納稅人能夠提供原購房發票的:
1、扣除總額=購房發票記載金額+賣房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賣方買房時繳納的契稅+購房發票記載金額*(5%*滿年度)
② 如何計算土地價款抵減增值稅銷項稅額
土地價款抵減增值稅銷項稅額=項目(清算單位)清算收入對應的已經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 1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
1.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4月1日減增值稅,5月1日降社保費率。
拓展資料:
一、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在日本稱作消費稅。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如下所示:
1. 徵收范圍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
2. 營業稅改增值稅稅率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③ 營改增後出讓方式下土地增值稅中土地成本如何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規定;在營業稅階段,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可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扣除的是支付給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託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的全部土地價款;那麼,營改增後,在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對於出讓方式下取得土地的成本如何確認;我們就此進行以下分析:
一、出讓土地價款在確定計稅依據時,成交價格不扣減增值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
36號)中關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的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稅目繳納增值稅;而對於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屬於附件三列明的免徵增值稅項目,同時《關於營改增後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定「五、免徵增值稅的,確定計稅依據時,成交價格、租金收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因此受讓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所支付的土地價款在確定計稅依據時不扣減增值稅額。
二、房地產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計稅銷售額的確認
國家進行營改增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減輕企業稅負、完善稅收制度。房地產業成本中土地成本占開發成本的比例很高,為不增加企業稅收負擔,國家對銷售開發產品環節出台了差額征稅的政策;財稅[2016]
36號文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文件規定房地產業增值稅計稅銷售額是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即實行差額計征增值稅,其直接結果是降低了增值稅的計稅基礎----計稅銷售額。
同時,上文規定是土地出讓價款可全額抵減銷售收入後計算增值稅,即出讓方式下並不是將土地價款納入進項稅抵扣范圍。
三、出讓方式下計入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成本
財稅[2016]43號規定「三、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等規定的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房開企業通過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方式取得土地的地價款屬於免徵增值稅項目,其價款不扣減增值稅額;財稅[2016]
36號文規定的是按土地價款計算扣減銷項稅計稅額,而不是將土地價款納入進項稅額抵扣。因此按地價款計算扣減的銷項稅額並不屬於財稅[2016]43號文規定的不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的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對按地價款扣減的計稅銷售額對應的銷項稅額從土地成本中剔除。
因此,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新的文件出台前,計算土地增值稅允許扣除的土地成本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算,不應剔除抵減的計稅銷售額對應的銷項稅額。
④ 土地增值稅計算中可以抵扣的成本指什麼
「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是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
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⑤ 土地增值額扣除項目如何確定,如何計算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計算: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5)可抵減增值稅的土地成本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納稅手續:
(一)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後的七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納稅人因經常發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後申報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
⑥ 土地增值稅土地成本分攤方法
一、正面回答
土地成本分攤方法為不同清算單位按佔地面積法,同一清算單位不同類型按建築面積法。分兩步分攤土地成本,第一步,先將佔地相對獨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圍牆等分隔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按該類型房地產實際佔地面積占該項目房地產總佔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第二步,對於剩餘混建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應當首先確定混建房屋佔地的總土地成本,然後根據混建房屋中某一類型房地產建築面積占該項目混建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土地成本。
二、分析詳情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築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用到期時,產權人才能夠重新購置同等效用的房地產進行再生產。
三、土地成本投資方法
1、組織准備。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首先要組建研究班子,負責可行性研究的構想、經費籌集、制定研究計劃方案等。其中,項目研究班子的成員包括了解房地產市場的專家、熟悉房地產開發的工程技術人員、熟悉城市規劃及管理的專家,並由熟悉房地產市場、工程技術、經濟管理和經營、善於協調工作的專業人員來主持;
2、現場調查與資料收集。現場實際調查主要包括投資現場的自然、經濟、社會、技術現狀的調查,如居民人數、戶數及結構現狀調查,市政基礎設施狀況調查,非具名戶生產經營狀況調查等。收集的資料主要有政府的方針政策,城市規劃資料,各類資源資料,有關社會經濟發展、交通、地質、氣象等方面的技術資料,房地產市場分析的資料等;
3、 詳細研究。採用先進的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對優選出的項目開發方案進行財務評價、國民經濟評價,從而分析項目的可行性。
⑦ 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用銷售收入減去扣除金額,得到一個增值額,用這個增值額除以扣除金額得到一個增值比例,根據比例不同,適用不同的稅率和速算扣除系數。土地增值稅就等於增值額乘以適用稅率,再減去扣除金額與速算扣除系數的乘積。土地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稅。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⑧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的計算
扣除項目金額計算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50000*50%=25000
(2)建築開發成本=30000*50%=15000
(4)允許扣除的有關稅金開發費用=(50000+30000)*50%*10%=4000
(5)允許扣除的有關稅金稅金=180000*5%(1+7%+3%)=9900
(6)加計扣除=(50000+30000)×50%×20%=8000
扣除項目合計金額=25000+15000+990+400+8000=61900(萬元)
⑨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⑩ 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項目怎麼計算,題目如下
你的計算有幾個問題:
1、土地增值稅按應該按整個項目的收入和成本計算出稅款,再按投資比例分成,而不是投資者對應部分,兩者的增值率是不一樣的;
2、加計扣除應是土地和開發成本的20%。
具體計算應該是:
1、項目總收入=16000萬;
2、扣除項目
土地和開發成本=10000萬;
開發費用= 10000萬*10%=1000萬;
稅金=16000*5.5%=880萬;
加計=10000萬*20%=2000萬;
3、按上面收入和成本,計算出整個項目的增值額、增值率,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
至於稅款的分攤,應該是兩個公司間的約定,不應影響整個項目的稅額。
答案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