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資金日報紅沖怎麼填
1、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與原內容一致的記賬憑證,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記入賬。
2、在摘要欄註明沖減X月X日X號憑證錯誤,沖銷原錯誤記錄。
3、用藍字填寫一張正確的憑證,重新登記入賬資金日報。紅沖又稱紅字調整法,以上為資金日報紅沖的填寫方式。
『貳』 紅沖去年的成本費用科目該怎麼寫其會計分錄
紅沖去年的成本費用類科目,一般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會計科目進行的。例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或其他相關的科目)
『叄』 請問一下:如果上期結轉錯成本,本期應該怎麼調整摘要怎樣填寫
摘要就寫更正....年..月..日第.號憑證,如結轉多了就作紅字沖銷,如果結轉少了就補充就可以了,問題不大
『肆』 跨年紅沖發票怎麼做賬
1、採用《小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發生跨年發票紅沖應直接沖減收入,具體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沖回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2、採用《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發生跨年發票紅沖應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具體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沖回結轉的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結轉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
企業發生跨年紅沖發票事項的,應根據企業適用的會計准則進行賬務處理。採用《小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產生的會計差錯更正時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在發現時調整當期的損益;採用《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發生重大前期差錯等事項的,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
『伍』 上個月預提電費,今個月要紅沖,摘要怎樣寫
摘要分兩種情況寫:
需要退費的寫:預收電費退款
需要補交的寫:預收電費補差
也可以統一寫成:預收電費×元,實際×元,補(或退)多少元
『陸』 請問:紅字沖銷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沖銷第一個分錄就可以,摘要寫:沖銷X月X號憑證
借:主營業務成本 -4500
貸:本年利潤 -4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4500
貸:庫存商品 4500
或者 摘要寫:更正X月X號憑證
貸:本年利潤 -4500(在軟體的貸方填寫負數)
貸:庫存商品 4500
多出憑證的金額會影響累計數,紅沖會還原實際。如果是電算帳,由於自動結轉憑證取數的原因,自動結轉後,會造成管理費用貸方有餘額。
(6)跨年紅沖成本摘要怎麼寫擴展閱讀:
紅字沖銷法適用范圍較廣,一般情況下,錯誤都可以用紅字沖銷法進行更正。典型的是記賬後發現錯誤,而賬簿記錄的錯誤源於記賬憑證的錯誤,記賬憑證的錯誤在於賬戶名稱或記賬方向有錯或者方向、金額都錯等嚴重的錯誤。
紅字更正法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①根據記賬憑證所記錄的內容記賬以後, 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應借,應貸會計科目或記賬方向有錯誤,應採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時,先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與原內容一致的記賬憑證,
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記 入賬,在摘要欄註明"沖減×月×日×號憑證錯誤",沖銷原錯誤記錄.然後用藍字填寫一張正確的憑證,重新登記入賬。
②科目正確,實記金額大於應記金額進行更正時,將多記金額填制記賬憑證,據以紅字金額入賬,沖銷其大於應記金額 的差額改正錯賬。
『柒』 暫估入賬的憑證,在收到發票時要紅沖,請問:紅沖憑證的摘要如何寫在記入賬本時是用紅筆寫金額嗎
沖XX年XX月XX日材料暫估入賬XX號憑證,用紅筆寫金額。
補充回答:對。
『捌』 紅沖憑證怎麼寫摘要
紅沖憑證摘要就沒有統一規定,摘要做到能簡明扼要的描述經濟業務情況就可以了。比如紅沖憑證的摘要可以是紅沖某某月份第多少號憑證,比如紅沖收入賬務處理是,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等科目。
『玖』 跨年的專用票沖紅,已入的成本部分怎麼調賬
1摘要記錄:2月份紅字發票(沖掉12月某某憑證的銷售票 )
借:銀行存款 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負數
2摘要記錄:調整14年度損益
借:主營業務收入 正數(是退票的不含稅數)
貸:以前年度調整損益 正數(是退票的不含稅數)
借:以前年度調整損益 正數(是退票的不含稅數)
貸:未分配利潤 正數(是退票的不含稅數)
3摘要記錄:調整12年度結轉成本
借:以前年度調整損益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
貸:主營業務成本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
借:未分配利潤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
貸:以前年度調整損益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
4摘要記錄:15年退票重開收入
借:銀行存款 正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 正數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數
結轉成本(略)
『拾』 紅沖發票時如何做憑證摘要要如何寫呢
紅字發票沖減以上的原分錄;
藍字發票再做一次正確的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