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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成本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11-08 14:08:33

⑴ 土增稅稅率及計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並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徵收。

級數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 稅率 速算扣除系數

1 不超過50%的部分 30 0

2 超過50%至100%的部分 40 5

3 超過100%至200%的部分 50 15

4 超過200%的部分 60 35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⑵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步驟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⑶ 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

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方法一、分級逐級距計算。
分級逐級距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然後各級距應納稅額相加之和,就是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第一步:先計算增值額。增值額=轉讓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二步:再計算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公式: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三步,分別計算各級次土地增值稅稅額,如下表:第四步,將各級的稅額相加,得出總稅額。
方法二、查表法。
查表法就是用求出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直接查對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表,然後按照計算公式求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第一步、第二步同上述分級逐級距計算方法;
第三步: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減免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是指除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
(二)對開發銷售安居房取得的收入,免徵土地增值稅。安居房是指原產權單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職工出售的住房,以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直接發售的各類政策性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經濟適用房。
(三)將購買的房地產再轉讓的減免規定:1.個人將購買的普通標准住宅再轉讓的,免徵土地增值稅。2.個人轉讓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過五年以上的(含五年)免徵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不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五)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也免徵土地增值稅。
(六)在企業兼並中,對被兼並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並企業中的,暫免徵土地增值稅。
(七)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土地增值稅。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減免稅項目。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額計算的三種方法
土地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簡稱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率徵收的一種稅。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個人轉讓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具體計算主要分三種方法:全文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計算著手要點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串累進稅率,計算起來比較麻煩,特別是房地產企業,計算尤為復雜。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點著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計算。全文
●單位轉讓存量房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一、納稅人能夠提供原購房發票的:
1、扣除總額=購房發票記載金額+賣房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賣方買房時繳納的契稅+購房發票記載金額*(5%*滿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