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標費屬於合同履約成本嗎
一、正文回答
一般正常的這個差旅費、投標費不屬於合同履約成本的。但是如果合同明確說明了這兩個費用是客戶承擔的話要計入合同履約成本去的。投標費用是投標人必要的管理成本,除非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其承擔投標費用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建築工程方案設計招標項目一般會考慮對投標費用給予補償外,通常以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費用為主。
二、分析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為了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也確認為一項資產。該成本與一份當前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三、合同履約成本科目如何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
2.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屬於成本類科目。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
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等。
合同履約成本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合同履約成本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履約成本減值准備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一是管理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
二是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三是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即該支出與企業過去的履約活動相關。四是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3. 什麼是合同履約成本
合同履約成本:
1、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的事項
企業為了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也確認為一項資產。
包括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支出: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這里的「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為什麼還屬於企業的合同履約成本?
就是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應該由客戶承擔的成本費用,但是按合同約定需要由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先行承擔,在最終結算時由客戶承擔,從客戶那裡收回來。在沒有收回來之前,企業投入的成本,屬於企業的一項資產。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意思就是企業為了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斷投入各種資源,用於履行合同義務。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和合同取得成本一樣,都屬於資產,資產就是預期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
2、不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的事項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不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1)管理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
比如,企業取得合同以後,合同交給行政部門進行存檔保管等,類似管理事項發生的費用,就屬於管理費用,不與履行合同直接相關,不能計入合同履約成本。當然,如果約定由客戶承擔的,企業先行墊支了,肯定屬於企業的資產(合同履約成本)。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雖然這些費用是為履行合同發生的,但不屬於必須要發生的,往往是管理問題和個人問題導致的,一般在發生時計入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
(3)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即該支出與企業過去的履約活動相關。
現在為過去已經履行的義務發生的支出,為過去的事情買單,肯定不能確認為資產(合同履約成本),因為資產會導致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過去的事情已經不會再有經濟利益流入了。比如,為以前賣出去的空調提供保修服務,現在因為保修服務產生的費用,就不能確認為資產。
4. 合同履約成本包括什麼內容
法律分析:合同履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如,與組織和管理生產、施工、服務等活動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5.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資產類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類科目。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規定: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合同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如下:
當企業發生相關合同履約成本時: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
原材料。
當企業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貸:合同履約成本。
6.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屬於成本類科目。
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合同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如下:
當企業發生相關合同履約成本時: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
原材料
當企業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貸:合同履約成
7.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區別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資產的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
通俗的說,合同取得成本是合同簽訂前為簽訂合同發生的費用支出,而合同履約成本則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成本費用。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類科目,類似庫存商品,會發生減值,並且減值可以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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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同履約成本通俗理解
履約成本是指交易雙方的交易契約訂立後,交易達成與交易執行之間的時空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履行已訂立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件事,社會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資源。
績效成本的會計處理
績效成本有很多種。改進費、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增加和遞延,計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於固定資產,定期修理費用和保險費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製造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合同履行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項當前或預期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履行義務所要使用的資源;
③成本有望收回。
企業應當將下列支出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①管理費用。
②為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的非正常消耗。
③與已履行部分履約義務相關的支出。
④無法區分未履行和已履行履行義務的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