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毀壞他人財產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損壞他人財物,按損壞的財財物的實際價值賠償受害人相應數額的金錢。而財產的實際價值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也就是需要請鑒定機構對財產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㈡ 損壞他人財物金額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被他人損壞財物怎麼計算賠償數額,首先被損害人應該自己評估大概的數額。
1、如果是數額較小的,比如3000元以內的,最好雙方協商解決,至於賠償數額計算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不成的,建議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解決,起訴涉及訴訟流程,如果當事人對於訴訟程序不熟悉建議可以事前咨詢故意毀壞財物專業的律師。
2、如果數額較大,例如超過5000元或者超過三次毀壞財物的,這個時候對方就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了,此時應該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如果對方成立犯罪,將會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賠償方面被損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㈢ 損壞他人財物2000元怎麼處理什麼標准可以衡量財務價值
一. 損壞他人財物2000,尚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但是會受到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才達到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標准。
達到一定程度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出於某種個人動機或目的故意非法毀壞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刑事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人民幣5000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損壞他人財物衡量財務價值的標准 。根據市場定價,二手物品價格,修復商品需要的價格。
派出所會委託物價局下屬專門的涉案財產價格鑒證機構(事業性單位,全國統一名稱應為:價格認證中心)派專業人員來對你受損物資進行價格鑒證。
如果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達到5000元的,有可能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至於定價標准一般是到有評估資質的部門申請評估定價。
有確定使用年限的或是能夠科學衡量折舊的(一般都能),我們一般按重置成本扣減折舊貶值(或者是乘以成新率)計算。所謂重置成本就是按案件發生日的物價水平,重新建造或者重新購置這樣東西所花費的所有費用。
如果說這樣東西已經很舊了,那麼也會按損壞前的二手價值評估,比較常見的像火災中損壞的車,如果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標准了,那就是全損,我們按燒毀前的二手價值確定。
按修復價格來做,由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一起確定科學的修復方案,按修復費用做鑒定。
補充材料:
鑒定分為全損的鑒定和部分損壞的鑒定
一、全損的鑒定
有確定使用年限的或是能夠科學衡量折舊的(一般都能),我們一般按重置成本扣減折舊貶值(或者是乘以成新率)計算。所謂重置成本就是按案件發生日的物價水平,重新建造或者重新購置這樣東西所花費的所有費用。折舊貶值我就不介紹了,這個概念比較簡單。
如果說這樣東西已經很舊了,那麼也會按損壞前的二手價值評估,比較常見的像火災中損壞的車,如果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標准了,那就是全損,我們按燒毀前的二手價值確定。
如果說這樣東西被損壞前已經是廢品了,比如我們這邊遇到過行道樹,樹已經完全死了,一傢伙把樹砍了,因為砍之前已經死了,我們不能按活樹鑒定,我們按樹木用作木材的市場零散收購價格來做的。
二、部分損壞的鑒定
這個按修復價格來做,由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一起確定科學的修復方案,按修復費用做鑒定。
㈣ 過失損壞他人財物怎麼賠償
一、過失損壞他人財物怎麼賠償
1、賠償如下:
(1)被損害的財產完全毀損、滅失的,按該財產當時在市場上對應的價格標准,全價計算;
(2)如被完全毀損、滅失財產已經使用一定時間以上的,按照相應折舊後的價格進行計算;
(3)如財產部分毀損的,應當按照由於該毀損使該物價值減損的相應的市場價格標准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二、故意損壞財物罪構成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略的客體是公私資產的所有權。
違法目標可所以各種形式的公私資產,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可是,假如行為人所成心損壞的是還有規則的某些特定資產,損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有關規則處理。例如,損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備等損害公共安全的,按有關罪名論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消滅或許損壞公私資產數額較大或許有其他嚴峻情節的行為。
消滅,是指用燃燒、摔砸等辦法使物品全部丟失其價值或運用價值=損壞,是指派物品部分丟失其價值或運用價值。損壞公私資產的辦法,有多種多樣。可是,假如行為人運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破等風險辦法損壞公私資產,損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損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違法論處。
成心損壞公私資產行為,有必要到達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峻情節的才構成違法。所謂情節嚴峻,是指損壞重要物品丟失嚴峻的,損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損壞急需物品引起嚴峻後果的=動機鄙俗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成心損壞公私資產,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背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分法第49條規則處分。違法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6歲的人犯本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到達刑事責任年紀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現為成心。違法意圖不是不合法獲取資產而是將資產損壞。這是侵
犯產業罪中毀財型違法與其他貪利型違法的底子差異。違法動機各式各樣,一般是出於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思。除本法特別規則的失火、過錯決水、過錯爆破以及過錯損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備等違法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錯損壞公私資產的,不構成違法,歸於民事補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