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PPP項目融資方式及其適用范圍
PPP項目融資方式及其適用范圍
在國內PPP模式雖然是近幾年才發展起來的,但在國外已經得到了普遍的應用。那麼融資方式有哪些?適用范圍是多大?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通常譯為“公共私營合作制”,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 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一)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及類似的城市發展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越來越成為PPP融資的主力軍。
1、分類:主要有行業產業基金(如交通產業基金)和地域產業基金(如洛陽城市發展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金融資本與地方政府成立基金、金融資本與施工企業(或上市公司)成立基金和三方共同成立基金等幾種分類方式;
2、投融資模式:主要有股權投資基金和債權(明股實債)投資基金、母基金通過投資子基金,間接投資項目公司,和直接投資項目公司、存量債務置換基金和新項目投資基金、投資優先順序和投資中間級、劣後級等幾種投資模式;
3、特點:產業基金一般結構是由政府所屬投資公司與金融資本以10%:90%的比例,以有限合夥的認繳模式成立的基金,政府投資公司作為劣後級,金融資本作為優先順序。產業基金通常規模較大,杠桿效應明顯。例如政府在產業基金中出資10%作為劣後級,產業基金按PPP項目總投的10%投入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股東借款),實際政府在項目中只出資1%(通常情況下,為實現到期回購,政府平台公司在項目中會再直接出資1-5%作為股東),政府投資的杠桿效應達到50倍以上(按政府再出資1%計算)。此外,產業基金由於優先順序投資人大部分為銀行、保險公司,甚至政策性銀行等,資金成本較低,能夠有效拉低產業基金的成本,對PPP項目融資成本的整體降低有很大幫助。
產業基金模式還可以解決PPP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難題,即政府投資方和施工企業社會資本均不願在PPP項目公司中絕對控股,產業基金作為第三方投資人可以拉低各自股權比例,使政府和社會資本均不控股。產業基金控股,可在協議中讓渡經營管理權,只做財務投資人,不幹涉政府和社會資本對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此外,產業基金可以解決單一社會資本投入比例過大的問題,即產業基金和施工企業分別作為財務投資人和工程投資人,組成社會資本聯合體,比施工企業單獨做社會資本具有更強競爭優勢。
4、適用范圍:產業基金一般對項目有要求,對行業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對項目要求列入省市級重點項目,對政府財政實力要求一般性財政預算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對社會資本也有一些要求。產業基金由於資金來源渠道不同,資金成本差異較大,例如資金來源於政策性銀行的產業基金,成本很低,甚至低至1.5%—3%;來源於地方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有些高至8%。
(二)發行債券
這里提到的債券,主要是證券公司承銷的,由證監會(或證券業協會)核準的公司債,以及發改委審批的企業債。不包括由銀行承銷,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短融、中票和PPN(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債券融資,尤其是2015年年初以來,公司債、企業債和專項債的松綁和擴容,成為政府融資的主要工具。
1、分類:主要有發改委系統的企業債,和證監會系統的公司債;公開發行的公募債,和非公開發行的私募債;傳統企業債(依託城投企業本身發債),和項目收益債等專項債(依託項目收益發債),等等。
2、投融資模式:債券作為PPP項目的融資工具,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政府平台公司,即PPP項目投資人本身發行的企業債、公司債,對於PPP項目來講,其政府股東方股權出資資金,可能就來源於這種債券資金;另一類是對PPP項目公司發行的債券,一般為項目收益債或專項債。
3、特點:債券發行最大的好處,是融資成本低:一般情況下,評級AA以上的主體年化融資成本在5%-7%(公開發行)或7%-9%(私募發行)之間。隨著利率下行,成本進一步降低,甚至有些評級高、實力強的企業,融資成本達到3%-4%。但硬幣的反面,是對於發行主體的要求非常高,公開發行的一般要求評級在AA甚至AA+以上,能夠達到AA以上的企業在地方上屈指可數,且要求有足夠的資產支持發債(公開發行的債券額度不超過凈資產的40%),發債規模有限;即使可以發行私募債,但對於地方政府動輒上百億的眾多PPP項目來講,顯然遠遠不夠。
4、適用范圍:與投資模式相同,發債對PPP項目融資的適用范圍有兩類,一類是給政府平台公司發債,一類是給項目公司發行項目收益債或專項債。在如今政府平台公司發債額度基本飽和的前提下,項目收益債及專項債券是很好的PPP融資突破口,尤其是證監會2015年1月推出“新公司債辦法”,國家發改委2015年4月推出戰略新興產業、停車場、地下綜合管廊、養老產業四個專項債、7月出台“項目收益債”、12月推出“綠色債券”等專項債券管理辦法後,公司債、專項企業債發展空間巨大。專項債券有幾個優勢:一是發債主體可為項目公司,不佔用平台公司等傳統發債主體額度;二是不受發債指標限制,且發債規模可達項目總投的70%—80%(非專項債券發債規模不超過項目總投的ླྀ%);三是按照“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四是多有財政補貼和金融貼息、投貸聯動等多方面支持。由於PPP項目融資增信主體缺失的普遍現狀,以現金流為支撐,僅需對債項進行評級的項目收益債、專項債,可以不佔用政府財政信用和社會資本信用(有些需要政府AA級以上發債主體提供擔保),且此類融資業務剛推出不久,必將成為PPP項目融資新的藍海!
(三)銀行
銀行是參與PPP項目融資的主力,主要通過固定資產貸款等債權融資方式,和發行表外理財產品認購基金或資管計劃份額的股權融資方式,參與PPP項目融資。當然,短融、中票、PPN等直接融資,也是銀行的業務范圍,但在PPP項目融資中佔比較低,不展開論述。
1、分類和投融資模式:銀行參與PPP項目融資的方式,主要分兩類:一是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理財資金,通過認購私募基金或資管計劃優先順序份額,投資PPP項目股權或股權+債權,這種融資屬於表外融資,也是直接融資;二是銀行通過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等產品,給項目公司授信,對項目公司來講是債權融資,屬於表內融資和間接融資。
2、特點:銀行融資的特點,當然是資金成本低,規模大。但銀行融資有幾個不足之處:一是風控嚴格,授信條件高,要求主體信用(一般是銀行內部評級)達到條件、增信擔保措施符合要求等,表外理財資金現在通常也已納入銀行統一授信體系,與表內資金授信條件相同:二是PPP項目投入大,單一銀行基於客戶集中度風險控制考慮,不願全部自己出資,通常與其他銀行組成銀團,這就增加了融資推進的時間成本和溝通成本;三是表內貸款資金受“三辦法一指引”限制,只能“實貸實付”(需要支付多少,貸多少,貸款資金不能在項目公司賬戶上長期停留),項目公司使用十分不便;四是銀行業務地域劃分問題嚴重,授信主體如果是跨區域經營,或項目跨省運作,需要兩地銀行配合為客戶或項目授信,無形中降低了融資效率。
盡管種種不便,但由於銀行規模在我國金融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又由於銀行資金成本較低(盡管保險資金成本也低,但保險公司對外投資要求更高,且未形成氣候),因此是政府融資和PPP項目融資最大的資金來源方。
3、適用范圍:銀行理財資金可適用於產業基金、私募基金的優先順序(部分銀行也可同意認購中間級),可適用於單一項目股權投資中的優先順序,也可適用於項目的債權融資部分;銀行貸款資金僅適用於項目投資中的債權融資部分。銀行參與PPP融資,對於政府財政實力、項目公司股東方實力、項目本身一般都有一定條件要求,尤其債權資金,會要求“第二還款來源”,即抵押或股東方、擔保公司擔保。銀行參與PPP項目的資金成本普遍不高,表內貸款資金通常在基準利率下浮10%至上浮30%(按5年期以上利率計算,大概在4.5%-6.5%之間),表外理財資金通常在5.5%-7.5%之間。
(四)資管計劃
資管計劃通常包括券商資管、基金資管、保險資管、信託計劃等。其實資管計劃通常是銀行、保險資金參與PPP的一種通道,屬於被動管理。真正的主動管理類資管計劃一般不參與PPP項目,而是參與證券一級半(定向增發)市場或二級市場。這里簡要介紹一下保險資管和信託計劃。
保險資管是保險資金藉助資管計劃投資PPP項目的表現形式。2010年以來,保監會逐步放開了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股權、金融產品、基礎設施債權、集合信託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私募基金的限制,除基礎設施債權投資可直接適用於PPP項目外,保險公司還可以直接投資能源、資源、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現代農業、新型商貿流通、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企業股權,其中很多產業與PPP項目多有重疊。又因為保險資金具有成本低、規模大、期限長的特點,與PPP項目特徵吻合。因此保險資金參與PPP項目融資有很大前景。但另一方面,保險資金對項目和投融資主體要求也很高,唯有優質項目才能進入保險資金的“法眼”。
信託計劃自2009年“四萬億投資”起,成為政府融資的主要工具。但由於信託資金的私募特徵,募集成本不具有銀行、保險等“公募機構”的成本優勢,在當前政府和PPP融資渠道廣泛、資金價格低廉的背景下,信託計劃漸漸失去了往日的光彩。目前信託計劃參與PPP項目融資主要為被動管理,即銀行或保險資金以信託計劃作為通道,參與PPP項目。不過,信託公司也在積極轉型和“自降身價”,推出各類創新工具參與政府融資和PPP項目,以適應市場的變化,尤其是在PPP項目“過橋融資”、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等領域,繼續發揮其方式靈活的優勢。
(五)其他融資工具
主要包括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資本市場直接融資(IPO或新三板掛牌)及並購重組(以被並購方式退出)等。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及並購重組是PPP項目在後期退出時的一種選擇(PPP項目社會資本退出方式主要是政府方回購),且目前PPP項目大多處於起步階段,離退出階段為時尚早,因此不展開分析。主要分析下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等。
;❷ PPP的融資模式
(1)服務協議(Service contract)。對於一些特殊的基礎設施項目,如環保、垃圾處理,政府可以把服務出包給私人企業,政府仍需對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負責,承擔項目的融資風險,這種協議的時間一般比較短,只有一年或幾年的時間。
(2)運營和維護協議(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該模式下,政府部門同民營機構簽署運營和維護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獲取商業利潤。在該協議下,私人企業承擔基礎設施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的全部責任,但不承擔資本風險。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擁有所有權。該模式的目的就是通過引入私人企業,提高基礎設施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3)擴建後經營整體工程並轉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與私人企業簽訂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已有的基礎設施進行擴建,並負責建設過程中的融資。完工後由私人企業在一定特許期限內負責對整體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並獲取商業利潤。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業可以對擴建的部分擁有所有權,因而會影響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公共產權問題。
(4)設計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該模式下,由私人企業或機構為城市政府提供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該合作模式能有效減少工期,節約資金,提供更有效的項目擔保以及能將額外的項目風險轉嫁給民營機構。通過由唯一的機構負責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參與所可能產生的沖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擁有項目的所有權並負責運營和維護整個項目。
(5)設計一建造一運營(Design-Build-Operate)。在該模式下,某承包商負責設計、建造和運營某項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商會和設計單位簽訂項目設計合同;和建築商簽訂項目建造合同;最後自己來運作項目。通過把設計、建造和運營三個環節統一由某民營機構來運作,可以加快發展速度,保持基礎設施項目的連續性,也便於機構融資的進行。
❸ PPP項目建設成本包資本金嗎
PPP項目建設成本包資本金成本。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按照這個廣義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與BOT相比,狹義PPP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對項目中後期建設管理運營過程參與更深,企業對項目前期科研、立項等階段參與更深。政府和企業都是全程參與,雙方合作的時間更長,信息也更對稱。
❹ ppp項目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完成某個項目,由政府特許授權給該私人組織,以合同履約的形式完成該項目。❺ 參考來了,PPP實施必看,PPP融資成本知多少
根據授米金融智庫對9家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恆豐銀行、北京農商行、上海農商行)197個融資產品的統計分析,目前銀行平均融資成本約為6.7%。而統計2018年3月1日-3月7日60家非銀金融機構(信託、資管、私募、交易所等)發行的159個融資項目得出,該期間非銀金融機構融資成本為10.68%。
全國范圍
將被統計的56個城市按照地區劃分,不同地區非銀金融機構的融資成本統計如下(以下圖表皆為非銀金融機構融資成本統計):
❻ 什麼是PPP項目融資模式
什麼是PPP項目融資模式
什麼是PPP項目融資模式?看完下文,你將會找到答案!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
PPP模式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項目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和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是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和政府給予的有限承諾是貸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民營資本更多地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的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PPP方式的操作規則使民營企業參與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確認、設計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來,這不僅降低了民營企業的投資風險,而且能將民營企業在投資建設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有效地實現對項目建設與運行的控制,從而有利於降低項目建設投資的風險,較好地保障國家與民營企業各方的利益。這對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項目運作成本甚至資產負債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現實意義。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而採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給予私人投資者相應的政策扶持作為補償,從而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如稅收優惠、貸款擔保、給予民營企業沿線土地優先開發權等。通過實施這些政策可提高民營資本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積極性。
第四,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由民營企業負責項目融資,有可能增加項目的資本金數量,進而降低較高的資產負債率,而且不但能節省政府的投資,還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民營企業,從而減輕政府的風險。同時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PPP模式的典型結構為: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形式與中標單位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特許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標的建築公司、服務經營公司或對項目進行投資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建設及經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這個協議不是對項目進行擔保的協議,而是一個向借貸機構承諾將按與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的合同支付有關費用的協定,這個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採用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及有效運營。
PPP模式已經得到了普遍的應用。1992年英國最早應用PPP模式。按照英國的經驗,適於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鐵路、機場、港口)、衛生(醫院)、公共安全(監獄)、國防、教育(學校)、公共不動產管理。智利是國家為平衡基礎設施投資和公用事業急需改善的背景下於1994年引進PPP模式的。結果是提高了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並獲得充足資金投資到社會發展計劃。已完成36個項目,投資額60億美元。其中,24個交通領域工程、9個機場、2個監獄、1個水庫。年投資規模由模式實施以前的'3億美元增加到17億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啟動PPP模式,首先應用在公路網的建設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間,公路里程比原來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實施的工程還包括醫院的建設和運營、修建鐵路和城市地鐵。巴西於2004年12月通過“公私合營(PPP)模式”法案,該法對國家管理部門執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標和簽訂工程合同做出具體的規定。據巴西計劃部稱,已經列入2004年至2007年四年發展規劃中的23項公路、鐵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將作為PPP模式的首批招標項目,總投資130.67億雷亞爾。促進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民營化。在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價值。中國政府也開始認識到這些重要價值,並為PPP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規層面的支持。
以下幾個因素是成功運作PPP模式的必要條件:(1)政府部門的有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民營合作雙方的角色和責任會隨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大眾提供最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卻是始終不變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但並不是對政府有效治理和決策的替代。在任何情況下,政府均應從保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總體策劃,組織招標,理順各參與機構之間的許可權和關系,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等。
(2)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上,對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進行明確界定,保護雙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各個階段都可以採納公共民營合作,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參與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和彌補不足的有力保證。
(3)專業化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採用項目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進行結構融資,這需要比較復雜的法律、金融和財務等方面的知識。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方制定規范化、標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對項目的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專業化的中介機構提供具體專業化的服務。 ;
❼ PPP項目公司融資哪些
PPP項目融資模式探究
融資根據性質可劃分為股權融資與債券融資兩個大類。在PPP項目的融資運用上,也存在兩種形式的融資方式:PPP股權融資以及PPP債券融資。政府引導基金、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以及信託、資管、保險股權計劃是PPP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而採用債權模式進行融資主要包括使用銀行貸款、融資租賃、信託資管保險的債權計劃以及發行PPP債券進行融資等。但不管是採用何種融資方式,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提醒諸位,PPP融資所需資金的供給方主要還是政府、銀行、信託、保險公司以及其他社會資本。本文將著重介紹股權融資模式下的政府引導基金模式、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模式以及債權融資模式下的債券融資方式。
圖1:PPP項目融資模式以及資金來源
資料來源:互聯網公開資料、元亨祥經濟研究院
一、PPP股權投資基金融資模式分析
在PPP項目融資當中,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發現,除政府、社會資金在PPP項目中的資本金投入之外,PPP股權融資主要通過引入股權投資基金的方式實現。股權投資基金是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金或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投資的基金。按照組織形式將其進行分類可分為: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契約式股權投資基金以及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設立,以公司的形式來組織和運作而形成的股權投資基金。它具備完整的公司架構,通常由股東會和董事會選擇基金管理人並行使決策權。可由基金公司自行擔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也可委託其他基金管理人代為管理。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1.投資人僅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具有法定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公司最高決策權由股東會行使,基金管理人的決策權容易受到限制;
3.投資回收、基金清算程序較為復雜。
契約式股權投資基金是指通過基金管理人發行基金份額的方式來募集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經營和管理運作;基金託管人則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基金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份額的形式享有基金投資權益。與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約型基金本身並不具備公司企業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組織結構上,基金投資者不具備企業股東的身份,但基金投資者可通過基金持有人大會來行使相應的權利。
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是根據合夥協議而設立的基金。合夥人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行使基金的投資決策權。有限合夥人一般不參與基金的運作。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1.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關系清晰,管理運作高效
2.實行承諾認繳資本制,有利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投資回收便捷,激勵機制有效。
以上三種股權投資基金模式各有優劣,表1就這三種模式的優劣進行比較。
表1.公司制、契約制及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優劣勢比較
PPP股權投資基金模式下主要有2種運作模式:PPP政府引導基金以及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在PPP早期運用中政府引導基金是主要的推動者,隨著中央政府大力加強PPP項目建設,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認為,社會資本開始逐漸發揮重要的作用。
(一)PPP政府引導基金
政府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並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前期政府引導基金主要用於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隨著中央大力推進PPP模式之後,為了創新財政金融支持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領作用、優化PPP投融資環境,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積極探索成立PPP引導基金。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梳理發現,目前市場上已設立的PPP引導基金通常有2種模式:實行母子基金架構的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以及不另設子基金架構的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
1.實行母子基金架構的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
母子基金架構下的引導基金先由省級財政部門發起設立PPP投資引導基金母基金,母基金的出資人為省財政、金融機構或行業社會資本。母基金通過小比例投資多個子基金,從而放大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圖2元立方精研究人員梳理了PPP政府引導基金的母子架構模式。政府資金在基金當中充當劣後發揮了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本參與其中。在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上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可委託外部具備充分PPP基金管理經驗的機構擔任。
圖2.PPP政府引導基金母子基金架構
2.政府引導基金不另外設置子基金結構
不另設子基金結構的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基金結構相對簡單,由政府資金充當劣後引導社會優先順序資金成立PPP股權投資引導基金。此基金通過股權投資、債權投資或為項目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參與到PPP項目融資活動中。
圖3.PPP政府引導基金不另設子基金結構
資料來源:《PPP項目的融資方式》、元亨智庫PPP研究院
(二)PPP社會化股權投資
基金
不同於政府PPP引導基金資金主要來源於政府機構,PPP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主要由社會資本充當主力募集、投資PPP項目,通過成立股權投資基金的方式為PPP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看到,PPP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多樣,出資人通常聯合地方平台公司和社會資本、產業投資人以及政府共同出資。地方平台公司以及產業投資人通過提供劣後資金的方式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其中。PPP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通常如下圖所示:
圖4.PPP社會化股權投資基金融資模式
資料來源:《PPP項目的融資方式》、元亨祥經濟研究院
二、PPP項目債券融資模式分析
隨著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元立方金服研究員認為,我國直接債務融資產品會越來越豐富。目前債券市場已經形成以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在內的統一分層的債券市場體系。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交易所市場則是債券市場格局當中的重要補充。債券是債券發行人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規定時間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以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按照債券產品不同的管理部分進行分類,可將債券分為三大類別:1、由中國證監會監管的債券包括:公司債、可轉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專項資產管理計劃;2、由發改委監管的債券包括:企業債、項目收益債;3、由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監管的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債、超短期融資債、中期票據、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等。表2列出各類別債務工具、發行主體、承銷主體及所屬監管機構。
表2.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承銷主體及監管機構
企業對於債務融資模式的選擇實際上是對財務杠桿的運用,合理的資產負債率有利於企業最大化企業價值。而PPP項目在長期實踐當中自覺將債務融資作為其主要的融資模式也顯示出債務融資模式與其具有強大的適應性。由於PPP項目通常需要很長的時間跨度,元立方金服研究員發現其優點,即通過債務融資能確保PPP項目能獲得較為穩定的長期資金以用於大額投資;其次,相較於股權融資模式,債務融資模式賦予項目公司更多自主權,能夠結合項目自身需求合理支配融資資金;最後,由於債券融資資金屬於企業長期負債,通過負債產生的利息可計入企業成本因此具有合理避稅的功能。
考慮到PPP項目時間跨度較大,從投資、到建設最後到運營,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對資金的需求程度也不盡相同。因此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認為,在項目前期投資、建設階段,長期穩定的資金是確保項目能夠順利進行的重要關鍵,此階段PPP項目還未形成基礎資產或穩定的現金流回饋,在此時要求項目公司及時還本付息不但不利於項目順利進行還有可能導致項目失敗。因此在項目初始階段採用銀團貸款或使用股權融資模式與這一階段的項目特徵較為匹配。在項目提交運營階段由於項目已具備產生現金流的能力對資金的需求較前幾個階段明顯減少。不管是根據使用者付費、政府付費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補貼的PPP模式,由於具備穩定想現金流特徵,此時PPP債務融資模式顯示出對投資者的強大的吸引力。因此在融資模式的選擇上,PPP項目公司應結合項目周期以及項目發展階段特徵,分階段發行不同類型的融資工具以滿足項目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
大多數的PPP項目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主體是為某一項目建設而組建成立的,沒有可追溯的歷史信用、財務數據等作為債務融資的評級參考,因此PPP項目公司在選擇使用債務融資模式時,需將項目未來收益權用於擔保或質押同時需第三方機構提供強有力的信用背書。
PPP由於項目的特定性及在融資資金的使用上具有針對性,因此在融資工具的選擇上也需考慮這些因素。項目收益票據(PRN)以及資產支持票據(ABN)因為具備專款專用、資產信用僅依賴於項目本身等特徵在PPP債券融資中得到廣泛應用。
(一)項目收益票據-PRN
2014年7月11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項目收益票據業務指引》,正式推出項目收益票據(以下簡稱「PRN」)。PRN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建設且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的債務融資工具。PRN的發行主體一般是項目公司,其償債來源主要是項目收益,PRN的期限通常可以覆蓋整個項目投資周期,但也可根據項目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設計階段性PRN融資工具。PRN主要投資於市政、交通、公共事業、教育、醫療等與城建相關且未來能產生持續穩定現金流的項目。PRN融資工具有如下幾個重要特徵:
1.PRN發行主體為項目公司
PRN從制度設計層面將項目風險從城建類企業或政府進行隔離,保證了項目的獨立性。項目發起人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實體(SPV)即項目公司來進行項目建設、融資、以及項目運營。通過項目公司募集而來的資金僅能用於項目建設不能另做他用。
2.PRN償債來源
PRN以與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的經營性收益項目作為信用基礎,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作為PRN的主要償債來源。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後期運營階段具有持續、穩定性現金流因而能夠為PRN融資資金的償還提供長期可靠的保障。同時由於PRN資金償還並不依賴於地方政府償債能力而是取決於項目現金流償還能力,因此對於歷史償債能力低、還款能力不足的地方政府而言,PRN提供了一種隔離式的融資模式。
3.PRN融資工具投資期限可覆蓋PPP項目全周期
通常PRN的期限設計涵蓋項目從建設到運營最後再到項目盈利階段。PRN長周期期限的設計正是與項目的資金迴流特點相適應。在項目的建設期,項目還處在孵化階段正是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在運營階段項目具備盈利能力以及現金回款能力,項目現金流成為PRN的主要投資收益來源。當涉及復雜的基礎設施建設例如分階段建設運營的城建項目,不同階段的資金平衡狀態不同,不同階段的PRN融資模式風險程度也呈現較大的差異。
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員發現,基於PRN融資工具的基本特點為保障發行人及投資人雙方利益,PRN通常會對償還期限、分期攤還、提前贖回、資金歸集、抵質押擔保、信用增進等交易條款進行結構化設計,並根據融資情況設定外部增信措施,這些交易結構設計安排為PRN的償還提供不同的信用承諾,最終將影響票據的信用風險。
資料來源:《PPP項目的融資方式》、元亨智庫PPP投資研究院
PPP項目PRN融資工具的結構框架如圖5所示:首先由PPP項目發起人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以及項目收入歸集戶。募集資金專戶專門用於募集資金的接受、劃轉、支出。項目收入歸集戶用於項目收入的歸集、項目債務的劃轉償還。PPP項目發起人通常需要將項目收費權用於本期項目收益票據的質押。票據所募集資金僅能用於PPP項目,項目所得收入是本期票據還本付息的首要資金來源。只有在項目收入歸集戶資金在滿足還本付息要求之後,所余資金才可由項目發起人自由分配。若項目收入歸集資金不足以滿足還本付息的要求,則項目發起人需通過其他自有資金予以差額補足。
(二)資產支持票據-ABN
另外一種常見的PPP債務融資工具是資產支持票據。它是非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公開發行或者非公開定向發行的方式向投資者發行以基礎資產未來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資產支持票據。基礎資產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屬明確,能夠產生可預測現金流的財產、財產權利或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組合。並且基礎資產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PPP項目在成熟運營階段通常會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因此在此階段PPP項目可通過採用資產支持票據的方式進行融資。通常在資產支持票據發行後,發行人應負責對基礎資產進行管理,保證其正常的經營運作,以保證能夠產生預期的現金流。發行人與負責資金監管的銀行需簽訂《資金監管協議》,以發行人在資金監管銀行設立的專戶為資金監管賬戶,歸集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
ABN適合具備持續、穩定現金流入的項目,因此與PPP具備天然的適應性,在實踐當中也得到廣泛的運用。隨著PPP項目落地投入運營階段,通過ABN融資方式項目公司可以獲得一定的流動性用於滿足後期項目的維護與運營。由於ABN的返本付息依賴於基礎資產預期能夠產生的現金流並不依賴於項目發起人的信用以及還款能力。ABN將項目信用獨立於發起人信用的隔離功能使得這一融資方式獲得廣泛的市場青睞。
(三)PRN與ABN的比較
項目收益票據與資產支持票據都是PPP項目債務融資的重要融資手段。但項目收益票據涵蓋的項目周期更完整、持續時間更長,基本囊括項目建設、運營與收益的整個生命周期。而資產支持票據由於還款能力是基於基礎資產預期的現金流因此主要針對已建設完成的項目進行資金募集,僅覆蓋部分項目周期。另外PRN與ABN都是獨立的針對某以項目而成立的項目主體,沒有可追溯的歷史信用以及財務數據,因此在債務融資過程中需設計相應的增信手段,通過外部評級機構評級或尋找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等。表3詳細列舉了PRN與ABN的相應特徵。
❽ ppp模式是什麼「詳解」
ppp模式是什麼「詳解」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PPP模式比較適用於公益性較強的廢棄物處理或其中的某一環節,如有害廢棄物處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與填埋處置環節。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和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截止到[1] 2015年11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公開推介的第一批1043個PPP項目中,已簽約項目達到329個,占推介項目數量的比例為31.5%。
PPP模式,也稱PPP融資,或者PPP。
隨著項目融資的發展,有一個詞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夥或合營,又稱公私協力)開始出現並越來越流行,特別是在歐洲。該詞最早由英國政府於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與私營商簽訂長期協議,授權私營商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公共基礎設施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本文擬對PPP的各種定義作一個綜述,並論述它的理論基礎。
狹義定義
從各國和國際組織對PPP的理解來看,PPP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PPP泛指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為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各種合作關系,而狹義的PPP可以理解為一系列項目融資模式的總稱,包含BOT、TOT、DBFO等多種模式。狹義的PPP更加強調合作過程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和項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則。
廣義定義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簡寫,中文直譯為「公私合夥制」,簡言之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系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雖然私人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已有很長歷史,但PPP術語的出現不過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們廣為使用的術語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個意義非常寬泛的概念,加之意識形態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國對PPP的確切內涵達成共識是非常困難的。德國學者NorbertPortz甚至認為"試圖去總結PPP是什麼或者應該是什麼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它沒有固定的定義,並且也很難去考證這個含義模糊的英文單詞的起源,PPP的確切含義要根據不同的案例來確定。
分類方法
由於世界各國意識形態不同,且處於PPP發展的不同階段,導致各國使用的術語不盡相同,或者對於同一個術語的理解不盡一致,這就給PPP的分類帶來很大的麻煩。從筆者查閱的資料來看,各國或國際組織對PPP的分類有十幾種之多。
PPP的各種模式及其含義
廣義PPP可以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大類,其中:
外包類
PPP項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例如只負責工程建設,或者受政府之託代為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並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類PPP項目中,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特許經營類
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
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情況,公共部門可能會向特許經營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許經營費或給予一定的補償,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協調好私人部門的利潤和項目的公益性兩者之間的平衡關系,因而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充分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節約整個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成本,同時還能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項目的資產最終歸公共部門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權和所有權的移交過程,即合同結束後要求私人部門將項目的使用權或所有權移交給公共部門。
私有化類
PPP項目則需要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由於私有化類PPP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擁有,並且不具備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門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運營方式
在發達國家,PPP的應用范圍很廣泛,既可以用於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如水廠、電廠),也可以用於很多非盈利設施的建設(如監獄、學校等)。北京正在准備通過法人招標方式建設六個奧運場館,我們認為PPP是一種極好的方式。奧運場館很難靠自身平衡資金,需要政府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投入,以使項目可以商業運作。同樣,北京正准備大規模建設城市鐵路,PPP同樣是最有效的方式。
主要優點
在於將市場機制引進了基礎設施的投融資。不是所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都是可以商業
化的,應該說大多數基礎設施是不能商業化的。政府不能認為,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基礎設施項目等於政府全部退出投資領域。在基礎設施市場化過程中,政府將不得不繼續向基礎設施投入一定的資金。對政府來說,在PPP項目中的投入要小於傳統方式的投入,兩者之間的差值是政府採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費用的超支。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項目費用降低。PPP模式只有當項目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價,能夠消除項目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PPP項目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2)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3)促進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能推動在項目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4)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5)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6)風險分配合理。與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項目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7)應用范圍廣泛,該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意義
管理學家PeterF.Drucker曾經指出:「政府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政府的確不能做、也不擅長社會或社區工作。」進入知識經濟時代,資源的汲取與分配應該以高效率的方式進行。政府負責政策制定與規劃,而將政策執行落實於民間社區或私營部門,這樣不僅可以減輕政府長久以來的財政負擔,又可將社區及民眾力量引入公共服務的進程當中,以強化公民意識與社會認同感,同時提高了資源使用效能和建設、運營效率。因此,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進程中,PPP的研究具有現實積極的意義。
必要條件
政府支持
政府部門的有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民營合作雙方的角色和責任會隨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大眾提供最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卻是始終不變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但並不是對政府有效治理和決策的替代。在任何情況下,政府均應從保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總體策劃,組織招標,理順各參與機構之間的許可權和關系,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等。
2015年10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全國工商聯在北京舉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介電視電話會議,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貴州等七個省份在會上推出總投資約9400億元的287個項目,涉及市政、公路、軌道交通、機場、水利、能源等多個領域。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在會上說,推廣實施PPP模式對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效率、擴大有效投資等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企業,推廣實施PPP模式的熱情很高,取得了積極進展。
但與此同時,民間資本的參與度仍然不足。專家分析,民間資本仍然存在信心不足、意願不強等問題,同時由於對政策不了解,還存在分散和投資無序等問題。將具有較好盈利預期的項目對民間資本開放,有助於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2]
健全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上,對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進行明確界定,保護雙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各個階段都可以採納公共民營合作,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參與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和彌補不足的有力保證。
2015年6月1日,我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明確了在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展特許經營,境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通過公開競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並獲得收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確立了社會資本可參與特許經營權的制度性創新,業界均默認其為「PPP基本法」。
專業人才
專業化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採用項目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進行結構融資,這需要比較復雜的法律、金融和財務等方面的知識。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方制定規范化、標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對項目的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專業化的中介機構提供具體專業化的服務。
發展方式
PPP模式的典型結構為: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形式與中標單位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特許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標的建築公司、服務經營公司或對項目進行投資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建設及經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這個協議不是對項目進行擔保的協議,而是一個向借貸機構承諾將按與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的合同支付有關費用的協定,這個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採用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及有效運營。
現實應用
PPP模式在各種工程廣泛應用PPP模式已經得到了普遍的應用。1992年英國最
早應用PPP模式。英國75%的政府管理者認為PPP模式下的工程達到和超過價格與質量關系的要求,可節省17%的資金。80%的工程項目按規定工期完成,常規招標項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時間最長沒有超過4個月。同時,80%的工程耗資均在預算之內,一般傳統招標方式只能達到25%;20%超過預算的是因為政府提出調整工程方案。按照英國的經驗,適於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鐵路、機場、港口)、衛生(醫院)、公共安全(監獄)、國防、教育(學校)、公共不動產管理。智利是國家為平衡基礎設施投資和公用事業急需改善的背景下於1994年引進PPP模式的。結果是提高了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並獲得充足資金投資到社會發展計劃。已完成36個項目,投資額60億美元。其中,24個交通領域工程、9個機場、2個監獄、1個水庫。年投資規模由模式實施以前的3億美元增加到17億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啟動PPP模式,首先應用在公路網的建設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間,公路里程比原來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實施的工程還包括醫院的建設和運營、修建鐵路和城市地鐵。巴西於2004年12月通過「公私合營(PPP)模式」法案,該法對國家管理部門執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標和簽訂工程合同做出具體的規定。據巴西計劃部稱,已經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發展規劃中的23項公路、鐵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將作為PPP模式的首批招標項目,總投資130.67億雷亞爾。
促進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民營化。在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價值。政府也開始認識到這些重要價值,並為PPP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規層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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