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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

發布時間: 2022-09-21 12:38:35

1. 去年暫估的人工成本,今年怎麼沖回

暫估成本,後來收到發票沒!如果收到發票入賬了沒有沖暫估,那麼就是你的存貨多了!沖存貨和應收賬款!如果暫估的成本無法取得發票減肥,就不需要沖銷了,把這個在年報的時候做所得稅調整,這是不合規的票據!

2. 暫估入庫以及暫估沖回在會計分錄上怎麼處理

1、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附明細)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

2、次月沖回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紅字)

3、收到發票該怎樣做就怎樣做就OK了

(2)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要求,固定資產已實際投入使用的,可按暫估價值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辦理竣工決算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處理。分錄一般如下:

暫估固定資產入賬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

財務決算批復入賬分錄:

先沖紅原有暫估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紅)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紅)

在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各明細科目

增值稅法規定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而未對收入確認條件作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收入確認的條件,其規定與《企業會計准則》趨同。因此,我理解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0號所稱暫做收入,是「會計上已做銷售處理」。

如果納稅人的銷售業務,

①符合《企業會計准則》關於收入確認的條件;

②按稅法規定,尚不產生納稅義務;財稅處理如下:

1、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交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營業收入)

2、產生納稅義務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暫估商品未做入庫但成本已結轉,發票到後調整。

如果當時估價較低,那麼現在補計成本即可。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補結轉差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3.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怎麼入賬,怎樣沖銷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的入賬和沖銷的賬務處理是:

1、上月暫估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2、次月初收到發票後,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3、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3)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五)企業如有將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 當月暫估入賬之後,下月如何沖銷上月暫估入賬的憑證

下月初,沖銷上個月的暫估,會計分錄為(紅字):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收到發票正常入賬,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
結轉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4)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稅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相關的原則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提到要暫估增值稅,這是因為企業只有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時,才算取得了這種抵扣銷項增值稅的權利。
實務中暫估入賬時有將增值稅金額,暫估入賬包含增值稅的做法有:
將暫估的增值稅放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中核算,發票到時作紅字沖銷。
設專門的待抵扣稅金戶反映;
在其他應收款——暫估進項稅金核算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暫估入賬

5. 跨年暫估入賬結轉成本後怎麼沖回

跨年沖減暫估成本時,因為主營業務成本屬於損益類的科目,跨年調整的時候需要用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跨年暫估入賬結轉成本後沖回有以下兩點:
1、一般沒有直接影響,只有當暫估價與實際價存在差異時,才影響成本(需要調整成本差異),暫估入庫賬務處理和結轉成本屬於不同會計處理步驟。
2、在跨年後,如常沖減暫估入庫,對於已結轉成本則無需沖回,當暫估價與實際價存在差異時,應對已結轉成本部分的應負擔成本差異進行調整。
按照取得發票等憑據後的實際金額進行入庫的會計處理,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
(5)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跨年暫估成本的賬務處理:
首先,暫估成本是可以跨年的,在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有相關的規定對此說明分析。
對此,本文將會主要給您講述的是跨年暫估成本的賬務處理,涉及四個步驟,詳細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
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
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首先,跨年暫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其具體的做賬如下:
1、沖平暫估入賬的憑證(紅字),借:原材料;貸:應付賬款。
2、根據發票計入原材料,借:原材料;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3、將原材料轉入上年的損益,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原材料。
4、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和未分配利潤,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 當月暫估入賬之後,下月如何沖銷上月暫估入賬的憑證

下月初,沖銷上個月的暫估,會計分錄為(紅字):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收到發票正常入賬,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

結轉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等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6)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稅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相關的原則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提到要暫估增值稅,這是因為企業只有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時,才算取得了這種抵扣銷項增值稅的權利。

實務中暫估入賬時有將增值稅金額,暫估入賬包含增值稅的做法有:

將暫估的增值稅放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中核算,發票到時作紅字沖銷。

設專門的待抵扣稅金戶反映;

在其他應收款——暫估進項稅金核算等。

7. 暫估入賬的收入怎麼沖回來

借:應收賬款---暫估收入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次月沖回:
借:應收賬款---暫估收入
(負數或紅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或紅數)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負數或紅數)
再開票時正常處理

8. 暫估入賬結轉成本後怎麼沖回

取得發票紅沖暫估入庫分錄,
借:應付賬款—暫估,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根據發票做購進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科目。
如果之前結轉的成本有錯誤,還需要做相應的成本結轉調整分錄。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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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建工程試生產期間產品銷售收入及成本怎樣入賬

生產的產品,入庫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之前歸集的生產成本,含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
當產品銷售出去,不確認收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在建工程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商品 (因為不確認收入,故不得結轉成本,因此放到管理費用中)
(9)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1.銷售多少數量的商品,就結轉相應數量的商品成本。
2.商品入庫按生產成本計算單價入庫,商品出庫要採用一種計價方法,例如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等。
3.並不是隨便以某個單價或不按銷售數量去結轉銷售成本的,要有憑有據。裡面這些勾稽關系要做到對應,有相關人員簽字。
1.銷售成本是指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已提供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他銷售的業務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兩部分,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業性勞務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其他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材料、出租包裝物、出租固定資產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
2.對於主營業務成本,應以產品的銷售數量或提供的勞務數量和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勞務成本為基礎進行確認,其計算公式為:主營業務成本=產品銷售數量或提供勞務數量×產品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勞務成本。
3.就銷售產品而言,產品銷售數量可直接在""庫存商品明細賬""上取得;產品單位生產成本可採用多種方法進行計算確定,如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但企業一經選定某一種方法後,不得隨意變動,這是會計核算一貫性原則的要求。
成本入賬如何做分錄處理?
答:一般涉及主營業務成本就是以下情款:
1、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銷售退回或退貨等
暫估成本分錄怎麼處理?
1、估入
借:庫存商品-XXX
貸:應付賬款--暫估
2、下月初,暫估入賬要沖回
借: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10.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怎麼入賬,怎樣沖銷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的入賬和沖銷的賬務處理是:
1、上月暫估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2、次月初收到發票後,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3、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10)在建工程暫估成本入賬如何沖回擴展閱讀:
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五)企業如有將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