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公司是一家技術服務型公司,請問主營業務成本如何核算
技術性服務公司的主營業務成本主要包括技術服務人員工資、服務材料費、外聘相關勞務費以及相關資產折舊、攤銷費,即:
1、工資:每月計提技術服務人員公司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
2、少量服務材料費:某項目領用少量材料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原材料;購入材料時借原材料,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3、如果有外聘相關勞務的情況:支付外聘人員勞務費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應繳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外聘勞務別忘扣個人所得稅)
4、相關資產折舊、攤銷費:包括技術服務所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折舊、攤銷費用,計提折舊或攤銷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相關科目(累計折舊、周轉材料(相關攤銷明細科目)等)
Ⅱ 在用友中怎樣進行暫估成本處理
1、對於暫估記賬的入庫單,發票到時,入庫數量全部結算後,要在核算模塊進行「暫估成本處理」,如果沒有執行「暫估入庫成本處理」的操作,則平時月份在期末處理的時候不提示,但12月份在進行核算模塊期末處理的話,就會出現上述提示
2、核算模塊已經進行了「暫估成本處理」,但是在「采購結算「ursettlevouchs」中「是否記賬」標志仍是「否」,也會出現上述提示。
(2)技術服務如何做暫估成本核算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Ⅲ 暫估成本,怎麼估會計分錄
具體分錄如下:
1、購進商品(有發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附發票、入庫單、驗收單
2、購進商品(無發票)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入庫單、驗收單(按不含稅采購金額進行暫估)
3、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附件:後出庫單或發貨單、成本結轉明細表。
4、下月收回發票
借:庫存商品 (紅字)
貸:應付賬款 (紅字)
附件:後入庫單(紅字)
5、同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附發票、入庫單
(3)技術服務如何做暫估成本核算擴展閱讀:
貨到單未到的情況,因為實物已經驗收入庫,但是發票還沒收到就不知道價款和稅金是多少,一般這種情況是不做帳的,等發票到了一起做;但是如果等到月底單還沒到就需要暫估入庫來保持賬實相符(有些單位月末盤存)。
Ⅳ 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成本怎樣核算
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成本就是職工薪酬和外聘專家的勞務費。如果是代理,那麼還包括付給專業信息技術服務業機構的服務費、鑒定費和出具相關報告的費用。
Ⅳ 什麼是暫估成本暫估成本應該怎麼做賬請詳解,我是新手,謝謝!!!!
按照現行會計准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即暫估行為出現了。這樣的業務主要是由於相關的經濟業務已經發生,但原始票據沒有及時收到或者相關結算滯後,產生了資產的增加或者經濟利益的流出。在現實工作當中,還表現為管理的脫節,比如采購部門、工程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取得會計所要求的原始票據,導致一種不確定行為的發生,或者一些供應商或者客戶有著自己特別的處理要求,不開具發票。對於暫估業務,一般的會計處理就是在當月進行暫估核算。簡稱暫估。
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要求,固定資產已實際投入使用的,可按暫估價值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辦理竣工決算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處理。分錄一般如下: 暫估固定資產入賬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 財務決算批復入賬分錄: 先沖紅原有暫估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紅)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紅) 在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各明細科目
Ⅵ 網路技術服務行業怎麼核算成本
一、核算方法的選擇
中小型企業一般指資產規模較小、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和產品結構及所用原材料大部分相同的、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少)相對精簡的企業,管理結構通常是垂直管理體系。中小型企業因數量多而在經濟結構鏈中起著不可少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到來,具備先進技術的人員創辦新興的科技型企業將不斷的增加。中小型企業因受到財力、物力和人力的瓶頸,企業內部管理水平、財務決策能力、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控制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統帶來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信息數據採集不準確。在生產過程中具體表現為:①沒有專職的成本核算人員;②輔助核算部門沒有獨立核算;③車間物流劃分不明顯、傳遞手續不完善而導致數據失真;④車間生產管理人員與行政管理人員不區分。中小企業的這些特點決定了他們應對成本核算方法進行簡化,使成本核算方法能符合其管理的需要;也同時決定了他們大多數使用的是實際成本法,而不會採用標准成本法或其他的成本核算方法。
二、中小企業的管理模式決定其應使用簡易的成本核算方法
中小型企業,無論其生產什麼類型的產品,也不論管理標准如何,最終目標都是要按照產品品種算出產品成本。按產品品種計算成本,是產品成本計算最基本要求,品種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計算方法。若有需要或管理上要求按訂單生產,也可採用分批法。同時因小企業一般不對外籌集資金或者籌借金額較小,一般不要向金融機構報送報表而只需向稅務部門報送稅務報表,所執行的也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的將是符合稅法規定的一種簡易的能滿足稅法要求的會計政策,從而達到不違法稅法規定,避免涉嫌偷稅漏稅。
三、基本科目設置和成本核算思路
1.不分別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大科目,將其合並為一個生產成本科目,不再按產品設明細賬,直接設原材料、工資薪酬、動力費用、製造費用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大項費用進行歸集。因為中小企業經營范圍比較小,生產產品的工藝和產品結構及所耗原材料基本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歸屬到具體產品外,其它項目不宜歸屬到具體某一產品,其實核算到產品反而失去真實性。但當所用原料及所產產品區別較大,達到重要性原則,往往可以單一產品設明細帳;也可不設置,而以成本核算表代替。
2.原材料范圍,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只把產品構成比例較大的幾種做為原材料,把非主要的原材料提前進入了成本,這樣既能降低工作量,也符合會計原則重要性原則。對生產車間月末已領未用的原材料,酌情處理:若價值較低,歸入當月即可;若價值較高,按照實際領用實用部分計算成本。
3.中小企業因車間劃分不明顯或雖明顯但傳遞手續不完全,製造費用科目很難按車間設明細賬,只好直接設機物料、修理費、折舊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車間費用進行歸集。同時因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多參加生產管理,對這種由管理人員參與且發生的差旅費、辦公費而無法確定是車間費用還是辦公費用而往往直接歸屬到辦公費用內,直接記入管理費用。製造費用月底不先進行分配,而是轉到生產成本科目後往往是已銷產品和庫存產品之間統一分配。
4.廢品損失只在管理上做處理,不單獨做成本核算,企業一般是按存記耗,按已銷售數量加庫存成品計算生產數量。
5.若管理上或生產工藝上非常有必要,設自製半成品科目。否則不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