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哪些
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移動平均法,計劃成本法,計劃成本法現在一般很少用,一般用得最多的加權平均法,行業不一樣,也可能用其他的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B. 存貨核算有哪些方法
1、存貨核算有以下幾種方法:
(1)先進先出法:在先進先出法下,如果庫存單存貨沒有單價,經過記賬處理後,會按照存貨未出庫的先入庫記賬單價,作為出庫單價;如果庫存單存貨填寫了單價,記賬後,出庫單的出庫成本不變,系統自動填寫入庫單價與應出單價,在計價輔助庫增加出庫調整。
(2)後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的處理方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同,只是選定出庫的為最後入庫記賬的那一次單價。【註:新准則中已無此計價方法】
(3)移動平均法:如果出庫單填寫了單價,直接進行記賬處理;如果沒有填寫單價,按現存的結存數量與結存成本來計算出庫單價;如果計算出來的單價為零或者是紅字出庫單,則必須填寫出庫單價。否則不能記賬。
(4)全月平均一次單價法:在這種情況下,出庫單的記賬在系統不受限制,記賬後不體現存貨的出庫成本,必須經過期末處理以後才能得到存貨的出庫成本。
(5)個別計價法:個別計價法是以某批次存貨購入時的實際單位成本,作為該批發出時的實際成本。在個別計價的出庫單上標明了所出的批次,應按批次分批出。
2、針對一個紡織製造企業可以著重寫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這三種方法的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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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方法
一、存貨的范圍
(一)存貨的概念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庫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類材料、商品、在成品、半成品、產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中,存貨的范圍有所不同。在商品流通企業中,存貨主要包括各種商品;在工業企業中,則包括各種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製半成品和產成品等。
(二)存貨的確認
存貨的確認,除應確定的性質上是否屬於存貨外,還應確定是否屬於企業的存貨。通常是以是否擁有所有權作為判斷標准,凡所有權已屬於企業,不論企業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反之,若無所有權,即使存放於企業,也不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
例如,工業企業的產成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用自有材料加工完成的產品,還應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製造完成的代製品 ,以及為客戶修理完成的代修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倉庫中所存放的產成品,還應包括存放在企業門市部准備銷售的產成品。
反之,已經售出但客戶尚未提貨還在本企業的倉庫中存放的產成品,因所有權已非本企業所有,則不應包括在企業存貨之內。又如,企業已經付款,但在運輸途中尚未到達企業(包括到達企業後尚未驗收入庫)的存貨,應該包括在企業的存貨內。
二、存貨的初始成本的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存貨實際成本的計量因其來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購入的存貨,其實際成本包括下列各項:
(1)買價。指進貨發票所註明的貨款金額。
(2)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有些物資,在運輸途中會發生一定的短缺和損耗,
除合理的途耗應當計入物資的采購成本外,能確定由過失人負責的,應向責任單位或過失人索取賠償,不計入進貨成本。
至於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意外損失,減去保險賠償款和可以收回的殘值作價後的凈損失,應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不得計入進貨成本。屬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計入管理費用,也不得計入進貨成本。
C. 投入存貨成本計量如何做
答案:
存貨成本計量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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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存貨成本的核算方法
(一)實際成本法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的,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采購業務不多的企業。由於各種存貨是分次購入或分批生產形成的,所以同一項目的存貨,其單價或單位成本往往不同。
要核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就要選擇一定的計量方法,只有正確地計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進而正確地確定企業的凈利潤。
(二)計劃成本法
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大中型企業中的各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採用計劃成本核算。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其基本方法簡介如下:
1.企業應先制定各種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目錄。規定原材料的分類、各種原材料的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劃單位成本。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2.平時收到原材料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出收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內,並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類登記。
3.平時領用、發出的原材料,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原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將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必須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託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異率計算外,都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對存貨日常核算採用何種方法,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要遵守前後一致的原則。在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時,對於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以及在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對於成本差異手分攤方法,一經確定之後一般不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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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科目的設置
(1)「材料采購」科目核算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材料采購」科目可按供應單位和材料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2)「在途物資」科目核算企業採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在途物資」科目可按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物資采購的實際成本通過「在途物資」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收到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的原料、零件等,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原材料」科目應當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4)「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企業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可以分別「原材料」、「周轉材料」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5)「庫存商品」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准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庫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種類、品種和規格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6)「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企業商品銷售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發出商品」科目應當按照購貨單位及商品類別和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企業採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委託代銷商品」科目進行核算。
(7)「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企業採用售價進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應當按照商品類別或實物負責人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8)「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委託加工物資」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E. 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哪些
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
F. 小企業發出存貨應採用哪些計量方法確定其成本
小企業會計准則里,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四種方法可以選擇。為了遵循謹慎性原則,企業不宜採用後進先出法來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設先購入的存貨發出而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先購進的存貨成本先結轉,後購進的存貨後結轉,以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具體方法是:在購入存貨時,依次登記購進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在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先進先出法能夠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比較煩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價格不穩定,採用先進先出發法的工作量較大。當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市價,發出存貨成本偏低,先進先出法會高估企業當期的利潤和庫存存貨的價值;反之,會低估庫存存貨的價值和當期的利潤。
2、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按照每次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原有的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以此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的成本依據。計算公司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購進存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購進存貨的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的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法的優點在於管理人員能夠及時了解企業存貨的購進情況、結存情況,與購進存貨的數量和購入前庫存存貨的數量多少成正比,成本計算比較客觀可信,但與市價仍有一定的差距,頻繁地計算移動單位平均成本,也會使存貨核算變得相當煩瑣。對於儲存在同一地點性能相關的大量存貨一般採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只適用於永繼盤存制,不適用實地盤存制。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以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月初存貨的數量作為分母,去除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月初存貨的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並根據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來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貨的實際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當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當月發出存貨成本=當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當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性計算加權平均單價,計算比較簡單,工作量比較小,有利於簡化成本計算的工作,採用這種方法,由於平時無法提供發出存貨的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不利於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例子:1月31日庫存A商品1000件,金額為100000原,2月采購2000件,價格為221000,則本月A商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為,(100000+221000)/(1000+2000)=107(元),2月發出商品2500件,則本月發出商品價值為2500*107=267500(元),庫存商品成本為500*107=53500(元)。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
個別計價法的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個別計價法的計算公式: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G. 存貨核算計價方法有哪些
各種存貨發出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列舉說明如下: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先收到的存貨先耗用,並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2、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是根據期初存貨結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及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算存貨的本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價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
3、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貨後,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價或成本的1種方法。
4、後進先出法
後進先出法是假定後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後收到的存貨先耗用,並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5、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各該次(批)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即:每次(批)存貨發出成本=該次(批)存貨發出數量X該次(批)存貨實際收入的單位成本除上述計價法外,還有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售價金額核演算法等,但前五種方法屬於企業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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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小企業會計准則里,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哪些
小企業會計准則里,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四種方法可以選擇。為了遵循謹慎性原則,企業不宜採用後進先出法來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設先購入的存貨發出而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先購進的存貨成本先結轉,後購進的存貨後結轉,以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具體方法是:在購入存貨時,依次登記購進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在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先進先出法能夠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比較煩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價格不穩定,採用先進先出發法的工作量較大。當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市價,發出存貨成本偏低,先進先出法會高估企業當期的利潤和庫存存貨的價值;反之,會低估庫存存貨的價值和當期的利潤。
2、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按照每次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原有的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以此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的成本依據。計算公司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購進存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購進存貨的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的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法的優點在於管理人員能夠及時了解企業存貨的購進情況、結存情況,與購進存貨的數量和購入前庫存存貨的數量多少成正比,成本計算比較客觀可信,但與市價仍有一定的差距,頻繁地計算移動單位平均成本,也會使存貨核算變得相當煩瑣。對於儲存在同一地點性能相關的大量存貨一般採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只適用於永繼盤存制,不適用實地盤存制。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以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月初存貨的數量作為分母,去除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月初存貨的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並根據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來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貨的實際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當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當月發出存貨成本=當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當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性計算加權平均單價,計算比較簡單,工作量比較小,有利於簡化成本計算的工作,採用這種方法,由於平時無法提供發出存貨的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不利於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例子:1月31日庫存A商品1000件,金額為100000原,2月采購2000件,價格為221000,則本月A商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為,(100000+221000)/(1000+2000)=107(元),2月發出商品2500件,則本月發出商品價值為2500*107=267500(元),庫存商品成本為500*107=53500(元)。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
個別計價法的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個別計價法的計算公式: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例:某工廠本月生產過程中領用A材料2000KG,經確認其中1000KG屬第一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6元;其中400KG屬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8元。本月發出A材料的成本計算如下:
發出材料實際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