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房子建築成本核算的問題
以下內容供參考:
關於大學生公寓成本核算問題的思考
隨著高校學生宿舍管理公寓化,學生住宿日趨商品化。近兩年來高校後勤社會化發展迅猛,促使各類大學生公寓逐步向物業化管理過渡。物業管理的企業化性質,決定了物業部門必須有嚴格的成本核算。這是目前大學生公寓管理面臨的一項重要而嚴肅的任務。教育部一再強調:「學生住宿收費要按實際運行成本確定,不以盈利為目的」。至於教育部為什麼這樣提?高校後勤企業不以盈利為目的,如何同類似的社會企業相競爭?這必將由國家上層機構確立相應的政策。就目前情況而言,公寓收費過高,學生負擔加重;然而,收費過低,公寓管理運行難以為繼。1999年春,北京市教委曾發布過014號文件,粗略的以三項因素(居住面積、房內設施、管理水平)、七項成本(房屋折舊費、房屋維修費、設施折舊費、設施維修費、能源消耗費、低值消耗品及雜費、管理人員薪金)初步規范了高校學生住宿收費的標准。並且逐個學校審定了收費金額,分別為550元,650元,750元,個別單元式公寓定為1200元。近幾年雖說北京各校都在執行這一規定,但很少有學校真正按上述七項成本進行過認真地核算。有的學校根本就沒有進行過核算,只是被動地執行上級的硬性規定。反正虧損由學校或後勤集團補貼,肉爛在鍋里。這說明公寓運行機制的轉換還有相當地大的差距。由於公寓物業管理形勢的發展,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已經或正在出台大學生公寓管理辦法,《辦法》中必將涉及到收費問題,甚或將收費問題作為其主要附件。所以,成本核算必需要動正格的了,現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就大學生公寓成本核算問題,提一點思路,與同仁們共商。
一、 關於房屋折舊費
對一般企業來講,房屋折舊費是企業的主要成本之一,但對大多數高等院校(尤其是老校)來說,學生宿舍絕大多數屬於國家無償劃撥土地國家投資興建的,國家既未提出向學校討回這部分投資,按理可以不計收折舊費。所以有些學校對宿舍管理部門採取零租賃的方式,即不允許宿管部門對學生收取房屋折舊費。但有些學校自籌資金新建或內外合資興建了一批宿舍,形成了新舊宿舍參半的狀況;校方又考慮到大學生公寓的長遠開發和收費的總體平衡,覺得還是收取部分折舊費為合理。
基於上述情況,筆者認為,宿管部門應將全校的公寓樓分樓進行成本核算,然後取其單方折舊費的平均值,再根據各樓的新舊程度和質量好壞,分別增加一個調解系數,最後確定各樓的單方折舊費。調解系數確定得是否合理,就看是否能夠平衡學生的心理,即不出現爭住新樓或爭住舊樓的傾向,以免影響安定。
房屋折舊費的核算,主要是合理確定三個基準:房屋單方造價、房齡、人均建築面積。人均建築面積同時還要按居室平面系數、每室居住人數摺合成人均居住面積,以便衡量其居住標准。
關於新建宿舍單方造價的核算。北京市發布的京政發[2000]81號文的規定,新建學生公寓享受政府政策方面的14項優惠。其他省、市、自治區大都也有相應的優惠政策。所以學生宿舍樓不能按一般房屋建築核算成本,更不能按純商品房核算。據2000年北京市的有關數據測算,目前北京高校學生宿舍,單方造價一般應定位在1000-1200元。其他省、自治區由於地緣關系和屋內設施情況可能更低一些。
關於房齡。城市建設部規定,磚混結構的多層樓房一般使用期為47年。實際上,北京高校的同類房屋50年以內拆除的極少。故房齡按50年計算比較符合實際。
關於居室平面系數。1979年國家教委規定,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宿捨生均建築面積為5-6平米摺合成生均居住面為3-3.6平方米,宿舍樓房建築平面系數為60%。實際上20多年來多數學校尚未達此標准。前不久李嵐清副總理的講話指出,大學生公寓還是應當以筒子樓為主,不宜片面追求高規格。所以目前暫且參照1979年國家教委規定的標准,比較切實。如10000平方米建築面積,摺合居住面積為6000平方米,按每室凈面積18平方米計算,應有333個居室。每室住4人,共住1332人。人均建築面積為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積為4.5平方米。
年生均房屋折舊費約為:10000*1200元/50/1332=180元(180.2元取整)。
或1200元/50*7.5=180元。
如果新舊樓參半,通過算平均值加調解系數的辦法,該項金額還會大幅度降低。
二、關於房屋維修費
國務院城鄉建設部規定,房屋維修一般分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綜合維修五種。所謂翻修,是指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或僅保留原房的一小部分而進行較大的改造。這樣所需要的經費,幾乎等於新建,差異只在於不計征地拆遣費、三通一平費及勘察費;對大學生公寓而言,一般把該項經費列入到新建房屋的折舊費中,而不列入維修費;大修:按城市建設部規定,一般占房屋造價的20%以內,正常情況下10-20年大修一次,平均值可取為15年。還規定凡大修費超過房屋造價(或重置價)25%的,就不值得再大修;中修:一般5-8年一次,可取均值為六年半。中修費取費一般為造價的5%左右,最高不超過10%,;小修:年年進行,小修費取費為造價的0.5%左右,最高不超過1%。綜合維修,是指以整幢樓為單位對其大、中、小修一次性地應修盡修。為了避免重復計費,一般不單獨計算。
據此基準計算,單方年均維修費=1200*0.2/15+1200*0.05/6.5+1200*0.005
=16+9.25+6=31.25(元)。
也就是說,每平方米每年的大修費為16元,中修費為9.25元,小修費為6元。實際上單方造價同當地的地價密切相關,北京的地價偏高,所以這樣算出來的維修費亦偏高。維修費則與地價關系則沒有那麼密切。據筆者粗略考查,自1990年至2000年,各高校每年用於房屋維修的投資,平均不到這一數額的三分之一。當然也有由於資金不足,該修而不能修的情況。但總的看來上述定額還是偏高得太多。據1997年7月1日發布實施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規定,每年每平方米維修費:大修為5.04元,中修為5.42,小修為2.36元。參照《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並考慮到大學生公寓人為地損壞率較高,還考慮到一般大學四年一換屆,中修往往借換屆期間進行,因而中修頻度也較高。所以筆者認為,大學生公寓每年每平方米的大、中、小修費用分別定為6元、5元、4元比較合理。年均單方維修費合計為15元。按每生實占建築面積7.5平米計算,生均年房屋維修費為:15*7.5=112.5(元)。取整為113元。
需要說明的是,近些年來不少學校為了改善學生住宿條件,普遍進行了裝修(如廁所、水房鋪地磚、貼瓷磚,改造水電管線,房間、樓道粉刷油漆等)。這些費用應按使用年限摺合到每年每平方米,再摺合到每生。且應適當沖掉部分大、中修費,才比較合理。
三、設備折舊費
公寓設備,應分自用設備和公用設備兩種。
自用設備如床鋪、書架、桌凳、衣櫃、臉盆架等。這類設備,目前各校配置五花八門,很難確定統一的核算基準。近幾年部分學校宿舍配備了多功能高架床,帶有書架、桌凳、衣櫃等,可認為是傢具配備的較高檔次。購價為1500-900元/套。考慮到臉盆架、鞋櫃等的增配,取中間價為1200元。使用期按12年(三屆本科生)計算,年生均自用設備折舊費為:1200/12=100元。
公用設備的配備差別更大。目前部分高校已經陸續做到三電(電視、電話、電腦)進宿舍(有關上級並不欣賞急於這樣做),而且管理辦法各不相同。如電話多數為校方配備;電視多數為民辦官助,即學生分攤經費(作為押金),學校統一購置,畢業時押金退給個人,電視留給下屆學生繼續使用。實際上學生只負擔了押金的利息;電腦多為個人購買,學校核收部分安裝費和電耗費。基於上述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多樣化,筆者建議,關於電視、電腦、電話的收費,應當採取合理的單項收費辦法,誰受益誰付費,受益多付費多。至於學生公寓樓各層或各樓的公共活動室以及值班室、會客室、庫房等的公共設備,各校配備也有差別。應當做到同居室內設備標准相當,甚至略高一些。成本折舊一般不應高於自用設備折舊費的百分之十。據此,粗略確定年生均公用設備折舊費為10元。
兩項相加,年生均設備折舊費為110元。
四、設備維修費
自用設備主要指鋼木結構的傢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類傢具無需考慮大中修。零修費在注重管理的條件下,一般應控制在購置費的1%以內,即年生均自用設備維修費為12元。如購買500套組合型高架床,總購置費為600000元,每年平均投入6000元的零修費足矣。這可由一些學校的實踐證明。
公用設備的損壞頻度可能高一些,因為共用的東西,大家往往不夠愛惜,加之管理也比較困難,所以公用設備維修費應高於自用設備維修費。一般為公用設備折舊費的40%,這里粗略確定,年生均公用設備維修費為4元。
兩項合計,年生均設備維修費為16元。
在房屋和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的核算方面,需特別強調的是要處理好管理和維修的關系。實踐證明,高校學生宿舍和教室的建築和設備,人為的破壞最嚴重,多因為管理維護不善而導致維修費成數倍地增加,甚至造成遠達不到設計使用壽命而夭折。所以高校後勤對學生宿舍和教室的管理,多年積累了一條重要經驗為「以管為主,管修結合」。當然,管理當中也包括了學生行為的自我管理。還應當指出一點,有些設施設備地維修是由公寓管理服務人員自身承擔的,在成本核算時,只能計算除工資及福利費以外的物資損耗補償和其他費用。因為工資及福利補貼已列入了管理服務費項目,要避免重復計算。
五、能源(主要指水、電、暖)消耗費
1、 水費
考慮到淡水是一種有限的自然資源,在我國許多大中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嚴重缺水,所以節約用水不可忽視。對大學生公寓的用水應限定指標。這不僅對住寓學生而且對公寓管理部門也是一種約束。參照北京市教委確定的高校學生生活用水標准,包括洗滌卧具在內,控制在每人每月3立方米以內。每年生均用水36立方米。按北京2001年單方水價2元,年生均水費為72元。以後隨著當地水價地增長也必須相應提高,但應享受當地居民的用水價格,在計量和核算上,應把學生生活用水同學校的其他用水嚴格區分開來。
2、電費
照明用電:寢室內按每人60W照明燈一盞,冬夏平均每天用電5小時,每年用電109.5度,取整110度。考慮到樓道、廁所、盥洗間、值班室等公用照明電,另加10%,合計為121度。參照2000年北京市市電價格近乎於0.4元/度計算,年生均照明電費為48元(48.4元取整)。考慮到目前我國主要城市的電力供應比較充裕,學生寢室內的個人用電可以給定一個指標,指標內的電費計入住宿費,指標以外不限量,但要單獨收費。仍應享受當地居民用電價格。當然這就需要完善各寢室的計量設施。
公共設備用電。公共設備主要指公共活動室的電器、卧具洗滌用洗衣機等。這類設備各校配備差別較大。考慮到開機周期和用電時間,一般不會超過照明用電的25%。所以年生均公共設備電費定為12元。
兩項合計,學生宿舍年生均電費為60元。
3、供暖費
供暖費主要是三北地區和西部高寒地區的院校必須收取的。對於供暖期的長短和供暖費的數額當地政府都有一定的標准。以北京市2000年集中供暖取費標准為例,每建築平米一個供暖季節19.87元,按生均建築面積為7.5平米計算,年生均供暖費為149元(149.025元,取整)。東北和內蒙、寧夏等地區可能還要高些。
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不論哪個地區,國家對城鎮居民冬季取暖問題,都有一定的補貼,即使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後,仍遺留下來一個大尾巴。按理講,居民既已購買了住宅,供暖費用就應當自行承擔,如同買一台彩電就要自已掏供電費一樣。但是基於我國的現實情況和更復雜的原因,這個尾巴還不能在短期內割掉。大學生公寓里居住的實際上是居民的一部分,而且是無收入的一個青年群體按說也應該享受類似他父母所享受的供暖補貼。至於這部分補貼出自於何處,這就有必要追問城市居民的供暖補貼來自何方。如果把大學生公寓視同賓館、飯店、招待所。如數收取供暖費似乎無可辯駁。但教育部領導曾多次強調,高校後勤產業無論如何改革,都不能忘記:它既有姓「經」的一面,更有姓「教」的一面。因此,適當減免學生住宿費中的供暖費或許可能從這里找到理由,因為供暖費在住宿費中占的比重實在太大了,且也容易引發在南方和北方上學的學生心理上的不平衡。
這里暫且不考慮供暖費的補貼,綜合本項1、2、3條,年生均能源消耗費為:72+60元+149元=281元。
六、低質消耗品和雜費
低質消耗品,主要指學生宿舍各室配備的笤帚、簸箕、墩布、紙簍,以及清潔工用的清掃工具和清潔劑;還應包括消滅蚊蠅、老鼠、蟑螂等用品和消防器材等。這方面只要注重完善管理,節省細費,而且考慮到多數可以批量進貨,年生均低質消耗品費10元足矣。另外公寓區樓外的公共設施維修費、綠化養護費,生活垃圾清運費,化糞池的清掏費等都可以單項核算。為了簡便其見,這里只粗定一個指標:年生均雜費為10元。兩項合計為20元。
七、管理服務費
管理服務費主要指管理服務人員的薪津支出。目前,北京高校本專科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的配備,一般不超過住宿學生總數的1.5%。而且,平均年薪不超過10000元。按此比例均攤到學生人頭,年生均管理服務費約為150元。當然外地由於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管理服務人員的薪津水平也有較大的差異;既使在同一地區的不同學校,由於各種原因學校付給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尤其是臨時工的薪津也很不相同。這里只以北京地區大部分院校的情況為參考。
綜合以上七項:房屋折舊費為:180元。
房屋維修費為:113元。
設備折舊費為:110元。
設備維修費為: 16元。
能源消耗費為:281元。
低質消耗品和雜費為:20元。
管理服務費為:150元。
本專科宿舍年生均年住宿費為:870元。
必須說明:看來按上述准則測算的住宿費,比1999年北京市教委所定的標准(實際上是一個收費限額)要高一些。但是一經分析就可明白:當時北京高校的學生宿舍每室住四人的並不多,既便是四個人住一間,人均居住面積達到4.5平米的並不多,而人均建築面積達到7.5平米的就更少。而人均面積這個指標相當重要,因為在上述測算的第一、二、五項三個大項,都同人均面積緊密相關。就是服務管理費(也是一個大項)也留了比較大的餘量,據1998年年底統計,北京高校宿舍管理服務人員為住宿學生的總平均比例只是1.12%,而不是1.5%。所以,盡管北京市教委當時規定的分檔限價是屬於一種宏觀的行政行為。但與各高校的實際情況卻大體相符,因而得以較為順利的貫徹執行。不過,2001年以後的情況有了較大的變化。不少學校的宿舍管理部門,覺得市教委1999年所定標准限得太死,致使公寓管理部門的經費入不付出,難以為繼,紛紛請求市教委允許增收住宿費。而國務院有關部門又三令五申,為了保持安定,近幾年不準增收學生的住宿費。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遍感到為難。這就逼迫各校的宿管部門,必須認真細致地做好成本核算,以便以詳實的數據進行上下溝通,以促使高校後勤改革順利進行。
據筆者了解,各公寓管理部門遇到的一個最突出的問題,是研究生普遍沒按實住面積繳納住宿費。在成本核算方面,只能把研究生宿舍和本專科宿舍混為一體,兩人間、四人間、六人間、八人間,在收費上不加區別或區別不大。甚至有的學校規定研究生住宿不收費,而研究生宿舍同本專科生宿舍一樣又統一歸公寓管理部門管。這在承包制的體制下,還可以維持運營,因為在大後勤內部可以實施交叉補貼。但真正地轉向物業化管理後,矛盾就表面化了。為了保證物業部門實現相對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也為了實現「受益上的非福利化」,改暗補為明補的問題必須解決。
研究生按實住面積繳納住宿費,可能會造成部分研究生的經濟困難,確應有相關部門以單獨列項的方式給予必要的補貼,這個部門應是學校或者是其上級部門,而不應由公寓管理部門直接減免或變相地由本專科生給背著。對此,建議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應有較明確的規定,以防各校及後勤部門迫不得已搞暗箱操作。
以上是筆者以北京地區本專科生四人間宿舍為主體的住宿費成本核算的一點思考,只是粗略地勾畫了一個輪廓,肯定會錯誤百出,甚至可能掛一漏萬,懇請同行們批評指正。但初衷是為了拋磚引玉,動員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出一種比較科學合理的成本核算辦法。說到家,大學生公寓的運營成本,不是算出來的,而是實際開銷的。不過也應該有個規范,以便促使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在不失其姓「教」的本色的前提下,真正從轉體改制上加速發展。
(作者:北京高校宿舍管理專業委員會顧問 呂 民)
『貳』 建築行業成本問題
工程施工建設企業的主要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分包成本構成,人工費的比例根據工程的類別也不一樣,例如原來的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土建類為6%,設備安裝類8%,電器儀表類12%,防腐保溫也比較高,這兩年隨著人工費的增長和計提的社會統籌費用加大,人工費的比例也開始增加,以設備安裝為主的工程,人工費大約佔20-25%,一線工人的工資企業正式職工,進入應付工資"職工工資",獎金及津貼進入"職工獎金",臨時聘用的人員工資進"臨時工工資",都要進工資總額的.
施工企業的毛利率也根據工程的類別和承包方式也不一樣,一般不包括主材費的綜合類工程,應該能有10-15%的利潤率.施工企業的主要利潤為現場索賠和簽證的費用收入,如果這一塊能夠順利結算下來,利潤會更高.
『叄』 建築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問題
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生產費用支出的審核。對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支出,應根據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本企業的有關制度、規定進行嚴格審核,以便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費用,以及各種浪費,損失等加以制止或追究經濟責任。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企業的生產類型不同,對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也就有所不同,應根據企業生產類型的特點和對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並根據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
(3)進行要素費用的分配。對發生的各項要素費用進行匯總,編制各種要素費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計入有關的生產成本明細賬。對能確認某一成本計算對象耗用的直接計入費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資,應直接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及其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對於不能確認某一費用,則應按其發生的地噗或用途進行歸集分配,分別記入「製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廢品損失」等綜合費用賬戶。
(4)進行綜合費用的分配。對記入「製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廢品損失」等賬戶的綜合費用,月終採用一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並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以及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
(5)進行完工產品成本與在產品成本的劃分。通過要素費用和綜合費用的分配,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的分配,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均已歸集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及有關的產品本明細賬中。在沒有在產品的情況下,產品成本明細賬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即為完工產品總成本;在有在產品的情況下,就需將產品成本明細賬所歸集的生產費用按一定的劃分方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劃分,從而計算出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在品種法、分批法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計算出的完工產品成本即為產品的總成本;分步法下,則需根據各生產步驟成本明細賬進行順序逐步結轉或平行匯總,才能計算出產品的總成本。以產品的總成本除以產品的數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 [編輯本段]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程序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
開發產品成本的核算程序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核算開發產品成本時應遵循的步驟和順序。其一般程序是:
1、歸集開發產品費用
由於開發規模的不同,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歸集對象也是不同的。對於小規模的開發,如單幢或幾幢房屋的開發,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可以將全部開發量作為成本歸集對象,設立一個成本核算單位。但是對大規模的開發,如街坊改造或小區開發,就必須科學地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在這種情況下,成本核算不能過細(台以單幢為單位),因為許多直接開發費用很難分攤到每幢房屋,這樣做勢必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瑣化。相反,成本核算也不能簡單地以小區為核算單位,因為一個小區從開始建設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而其中所開發的商品房卻是陸續完工出售的,這樣做勢必使成本核算資料滯後,失去其成本結算和管理上的作用。本文以為:應該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內容和工期進度作為確定成本歸集對象的主要依據,對大的開發項目應該按不同的開發期進行分塊,便於費用的歸集和成本結算,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1)在項目開發中發生的各項直接開發費用,直接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貸記有關賬戶。
(2)為項目開發服務所發生的各項開發間接費用,可先歸集在「開發間接費」賬戶,即借記「開發間接費」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貸記有關賬戶。
(3)將「開發間接費」賬戶歸集的開發間接費,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各開發成本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賬戶,貸記「開發間接費」賬戶。
通過上述程序,將應計人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費用,歸集在「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之中。
2、正確劃分成本項目
客觀地反映產品成本的結構,便於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作為一級成本核算科目,企業應在該科目下,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並據此進行明細核算。選擇成本項目不能太多,對於發生次數較少、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並。而對金額較大、並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
為核算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企業可根據其本身經營開發的業務要求,設置下列賬戶:
(1)「4301開發成本」賬戶。
本賬戶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本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貸方登記開發完成已竣工驗收的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借方余額反映未完開發項目的實際成本。本賬戶應按開發成本的種類,如「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和「代建工程開發」等設置二級明細賬戶,並在二級明細賬戶下,按成本核算對象進行明細核算。
(2)「4302開發間接費」賬戶。
本賬戶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本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貸方登記分配計入開發成本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間接費。月末本賬戶無余額。本賬戶應按企業內部不同的單位、部門(分公司)設置明細賬戶。
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間接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本文認為,這樣處理,對部分費用來說,有悖於會計的配比性原則。該原則要求:企業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間內予以確認和計量。比如,為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及項目的前期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特點是數額較大、受益對象明確,如果在受益對象實現銷售之前,就將其列入損益類科目進行核算,勢必會形成虛假的財務成果,不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
3、計算並結轉已完開發產品實際成本
計算已完開發項目從籌建至竣工驗收的全部開發成本。並將其結轉進入「開發產品」賬戶,即借記「開發產品」賬戶,貸記「開發成本」賬戶。
4、按已完開發產品的實際功能和去向,將開發產品實際成本結轉進入有關賬戶。
即借記「經營成本」、「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周轉房」等賬戶,貸記「開發產品」賬戶。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可銷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以便企業結出經營利潤。可是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重視工程決算而忽視項目決策,因為工程決算在施工完成後進行,時間性比較明確,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比較實際,不易拖拉,而項目決算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顯得遙遙無期,比如小區個別配套沒有完成(不影響銷售),計劃中的公建設施暫時不能實施,或者押金的收回久拖不決等等,這些都會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的完全建成,進而影響項目決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本文以為完全可以通過「預提費用」科目將尚未實施的工程預算預提計入成本,以便項目決算能按計劃進行,以後待工程完成後再按實際支出調整項目成本。由於這部分工程內容通常在項目總投資中所佔的比例很小,所以對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一般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
『肆』 建築工程決算時的重點是什麼,尤其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呵呵,這個問題,真不好說,並沒有具體的標准,只就我個人的理解,給你個參考
1、圖紙理解和工藝掌握的准確
在工藝中,有很多的隱藏項目,1個工程造價的關鍵就在於預算的項目組成,工程量,誰算都不會有大的差異(差大的,就不是預算員,這是預算員的基本功),也就是說,工程量都是死項,是不可變更的項目,則和預算的好壞沒有直接的關系
2、定額理解
在實際中,因工藝和定額沒有聯系在一起,而造成漏掉定額里給的工藝難度系數
3、計算的准確性
呵呵,很多人,都以為,計算越准確就越好,就是好的預算員,而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比如,有人的工程量計算絕對准確、工藝定額都沒有問題,在審計時,對方一定會扣你一些,則,讓扣,你就虧,不扣,對方就靠這個審減額吃飯,那這個就是個很麻煩的事了,
還有時,明知道是錯的計算,可對方並不知道,你按正確的計算,就等於是少得
所以,要對對方有所聊解,在編制和計算時,都要考慮這個問題,這個是經驗,你不光要知道什麼是對,也要知道什麼是錯,這樣,你才真的有能力,那你的預算水平,就進入高手的行列
4、對法規的掌握
這里的法規,包括預算文件、地方規定,定額理解以及與工程有關的規范的要求的掌握,就安全操作規范,在預算中,都可以用到,只要你能知道怎麼用,則你的預算就不會有漏項而計算合理
大概就這些,這個絕不是短時間就可以掌握的,需要大量的研究,預算的重點,可以說,什麼都是重點,也可以說,什麼都不是重點了,呵呵
『伍』 建築施工成本核算問題
既然「建安發票是以我公司的名義去開的」,你們就要把賬做全了。工程轉包作為外包處理吧。
1、收到預付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2、工程外包支付預付款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等
3、工程款結算,給發包方開票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4、外包款結算,收到發票
借:工程結算成本
貸:預付賬款
5、如果外包方不給你們開票,而是將發票給你們入賬
借:應付工資—分包工資 (分包人工費結算單)
工程結算成本 等
貸:預付賬款 / 應付賬款
上述結算後,你們收到的工程款(1、3)和你們支付的外包費(2、4、5)的差額,就是你們留下的管理費用和稅金。
『陸』 建築施工企業成本核算問題
用「主營業務成本」科目,你每月就要結轉到本年利潤,而工程未必完工。所以,你要另外設置一個工程成本科目,如「工程施工」科目,在這個科目下,設置二級科目**工程,再用多欄式明細帳設置三級科目:如材料、人工、費用等
假如你有2個項目,分別是甲項目和乙項目,你可以設置明細:
工程施工-甲項目-材料、人工、費用
工程施工-乙項目-材料、人工、費用
工程施工專門登記2個月以上才可能完工的項目,未完工前不結轉,做資產負債表時有餘額,就把它放在表內其他流動資產里,或者自己修改,把其他流動資產去掉,直接寫工程施工。
如果甲項目幾個月過後完工開票了,把工程施工名下甲項目的數字全部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去,該項目為0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工程施工-甲項目-材料
工程施工-甲項目-人工
工程施工-甲項目-費用
『柒』 建築業企業成本核算問題淺析
建築業企業成本核算問題淺析
摘要:在我國,通常把施工項目成本管理劃分為相互聯系的六個環節,即成本預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其中成本核是較為重要的部分,但我國大多數建築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項目成本核算體系,成本核算目的性不強、不系統,影響其健康持續發展。如何正確的劃分成本核算對象,構建完善的成本核算體系和問責機制是建築企業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加強成本核算的意義
加強項目成本核算,是建築企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在經濟發展的初期,由於工程量較大,建築企業為了快速擴張,普遍採用了粗放型經營戰略。目前,行業發展已到成熟期,建築企業的工作重心由抓工程量,轉為提高管理水平,由粗放型轉變為集約型,戰略重點轉向內部管理。因此,許多學者提出了成本戰略管理的概念,即企業應運用一系列成本管理方法以達到降低成本和加強戰略位置的目的。企業只有推行成本戰略,逐步建立信息資源優勢,才能適應戰略發展的`需要。
二、目前建築業成本核算存在問題
1、成本核算對象不明確。成本核算對象是指施工企業的工程成本對象,是施工企業在進行產品成本核算時,應選擇什麼樣的工程作為目標來歸集和分配建築產品的生產成本,即建築生產成本的承擔者。建築業頂目有成片開發,分期進行的特點。產品形態有高層、小高層、公寓、別墅、商業地產等,如何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會計准則尚未明確,許多企業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過於簡單,人為簡化了成本核算環節。
2、數據統計不精確,成本核算困難。數據統計是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之一。對建築施工企業來說,要想准確進行項目成本核算,企業應事先做好項目的產值、人力勞動消耗、利用施工機械情況、財產物資消耗以及其他各項動力消耗等統計工作。一般施工企業採用傳統單一的成本核算體系。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進行成本核算,其他分公司配備相應的成本核算人員僅僅對分攤成本進行二次分配,只編制一些簡單的成本分配報表,不進行獨立的成本核算。這種成本核算方式弱化了公司的成本控制,總公司無法及時對各分公司進行事前和事中成本控制,加上各分公司的成本核算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對各分項核算的成本信息並不能真實准確,總公司不能准確了解到項目的真實成本,對各子項目核算的精確度降低,會計信息失真,成本核算困難。
3、項目成本管理意識淡薄。大多數建築施工企業對成本核算全員參與的系統控制觀念不強,還停留在堵材料、設備采購、工程分包、勞務分包、非生產性開支等漏洞的階段。對一些潛在的影響工程項目成本的因素,如技術革新、施工部署、施工組織等缺乏深刻的認識。領導對成本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輕視成本降低的重要性,成本決策隨意性強,甚至不惜以提高成本為代價爭創名優工程;員工由於責任成本分解不到位,獎罰不明確,在工作中不注重精打細算,損失浪費較普遍。
4、成本費用不實。會計人員不能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及成本結算情況,導致工程結算收入與成本不匹配。部分項目結算周期過長,長期掛賬或不反映盈虧。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不能合理劃分,存在為完成指標人為調節成本的現象。
5、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在現有的建築業成本管理模式中,一個項目的成本管理全過程始終處於割裂狀態。如成本預測和成本計劃職能在預算部門,成本控制在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和供應、設備等各管理部門,成本核算職能在財務部門等。各部門責權未能得到完整、明確的劃分。面臨成本管理產生的具體問題時,權責不清,互相推諉。導致職能部門的責任無法得到貫徹落實。
三、成本核算問題的改善方法與建議
1、成本核算對象劃分要合理。建築安裝工程一般應以每一獨立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單位工程為成本核算對象,對大型主體工程應以分部工程作為成本核算對象。規模大工期長的單位工程可以將工程劃分為若幹部分,以分部工程作為成本核算對象。同一工程項目如果由同一單位在同一地點施工,並且屬於同一結構類型,且開工、竣工時間相近,可以合並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在開工之前要編制好總體施工計劃,開工後無特殊情況應嚴格按照總體施工計劃和由此編制的季度、月度生產計劃施工,盡量避免發生隨意打亂總體施工計劃的現象。根據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合理調配勞動力,安排生產時間,避免窩工現象發生。對施工人員實行合理的獎懲制度,提高積極性,壓縮非生產用工和輔助用工,嚴格控制非生產人員比例。材料必須嚴格保管、領料制度,在采購時,要擇優購料,用料時,按定額確定材料消耗量,實行限額領料。在施工中應嚴格組織管理,減少各個環節損耗,避免使用不當引起的材料浪費,合理堆置現場材料,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增強工人的責任感和節約意識,防範浪費、偷盜現象。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測、維修,提高設備操作人員的專業素質。
3、根據工程合同書,總體掌握當年度完成工程量、工程進度,根據合同規定的完工進度以及結算方式,及時結轉工程結算收入。
4、強化全員參與的成本核算觀念,建立規范、統一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對企業管理人員和項目部人員應加強成本核算教育,使項目經理及作業層全體人員都樹立起成本效益觀念。對每個部門、每個人的工作職責和范圍進行明確的界定,賦予相應的權力,使其能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層層落實,逐級負責,使項目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個完整體系,構造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四、結束語
成本核算是一項復合性工作,需公司全體部門相互配合。在我國加入WTO,建築業面臨國際競爭的經濟背景下,加強建築企業成本核算更顯重要。本文分析了建築業企業成本核算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辦法與改進建議。建築業企業應不斷強化成本意識,對成本核算系統進行自我完善,這樣才能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以持續、快速發展。
;『捌』 關於建築施工單位成本核算的問題
我是做建築的會計。因為是建築業,所以核定稅率。其實很簡單,成本按你說的1做;材料發出是用加權平均法。就是你給我發的這個流程。遇到問題加945818769
『玖』 關於建築公司項目成本的問題
工程上工作的便餐可以計入福利費,在工資的14%內開支不作納稅調整;來人招待要計入管理費用-招待費
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是指根據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對施工費用進行分類核算,並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類,直至計算出每一工程成本項目的基本工作過程。因此,工程成本的核算應按照一定程序進行。
(一)確定工程成本計算對象
工程成本的計算對象是施工費用的承擔者,即歸集和分配施工耗費的具體對象。合理地確定成本計算對象,是組織工程成本核算的前提。
由於建築企業承包建造的工程項目的單件性、流動性和買方(業主)的確定性,因而應根據施工工程項目的地點、用途、結構、施工組織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因素,確定成本計算對象。
建築企業承包建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簽訂建造合同(或施工合同),建造合同甲方(建設單位或業主)通常總是事先按合同編制工程預算,建造合同乙方(建築承包商或建築企業)也總是按合同規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按進度與甲方結算工程價款,建造合同是建築企業組織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依據,因而應以建造合同為工程成本計算對象。具體地說:
1、以單項建造合同為工程成本計算對象
一般情況下,建築企業應以所簽訂的單項建造合同為工程成本計算對象,分別計算和確認各單項合同的成本,以利於分析工程預算和施工合同的完成情況,並為核算合同損益提供依據。
2、以合同分立後的單項資產為工程成本計算對象
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數項資產,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情況下,包括有獨立的單項合同處理: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包括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
2)建築企業與業主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每項資產的收入與成本均可單獨辯認,如每項資產均有單獨的造價和預算成本。
4)對該項建造合同進行分立,應將分立後的單項資產作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單獨核算其成本,有利於正確計算建造每項資產的損益。
3、以合同合並後的一組合同為工程成本計算對象
如果一組建造合同無論對應單個業主或幾個業主,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應合並為單項合同處理:
1)該組合按一纜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的組成部分;
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由於在同一地點同時或依次施工,建築企業對施工隊伍、工程計量、施工質量與進度實行統一管理,將符合合同合並條件的一組合同合並作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有利於工程管理和簡化核算。工程成本核算對象一經確定後,建築企業內部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共同遵守,所有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均應按照統一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填寫清楚,以確保工程成本的真實性的准確性。
(二)確定工程成本項目
工程成本項目是施工費用按經濟用途進行分類而劃分成的若干項目。成本項目可以反映工程成本的經濟構成及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同的資金耗費情況,為進行工程成本分析提供依據。
根據現行制度的規定,工程成本項目包括:
1、人工費:指建築企業從事工程建造人員的工資、資金、工資性津貼,職工福利費,以及勞動保護費等。
2、材料費:指工程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利於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轉材料的攤銷幫租賃費用。
3、機械使用費:指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開支,如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各項耗費等。
4、其他直接費:指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三項費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開支,如技術援助費、生產工具器具使用費等。
以上四項費用構成直接成本。
5)間接成本:指建築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如分公司、施工隊、項目經理等)為組織和管理施工活動所發生的各項開支。如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等。
(三)確定工程成本計算期
成本計算期是指每計算一次成本的間隔時間。一般情況下,工程成本計算期應與會計期間相一致,即按月計算。同時,由於工程施工的長期性,還應按施工周期計算,以便考核建造合同項目的施工與管理效果。
(四)設置工程成本核算的會計帳戶
為了歸集施工費用,計算工程成本,在工程成本核算中應設置和運用以下會計帳戶:
1、工程施工。該帳戶核算建築企業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工程施工費用主要包括: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等的施工費用。其中房屋等建築工程施工費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費用外,還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的價值。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費用還應包括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的試車費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施工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凡實際發生的各項施工費用記入本帳戶的借方;貸方核算結轉的完工工程成本;借方余額為期末未完施工。
2、機械作業。該帳戶核算建築企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所發生的各項耗費。實際發生的機械作業成本,記入本帳戶的借方,月終按受益對象分配機械作業成本時,記入本帳戶的貸方,月份終了時,本帳戶無余額。
3、輔助生產。該帳戶核算非獨立核算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施工等提供材料和勞務時所發生的各項耗費。實際發生的各項輔助生產成本,記入本帳戶的借方,按受益對象分配輔助生產成本時,記入本帳戶的貸方,月份終了時,本帳戶無余額。
4、工程施工-間接費用。該帳戶核算施工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耗費用支出。實際發生的各項施工間接費用,記入本帳戶的借方,月終時將施工間接費用分配計入各工程成本核算對象時,計入本帳戶的貸方,月份終了時,本帳戶無余額。
5、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帳戶核算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月以及以後各月分別負擔的費用,借方登記費用的發生數,貸方登記費用的攤銷數,余額表示尚待攤銷的費用。預提費用帳戶核算預先提取但尚未實際支出的各項費用,預先提取費用時記入本帳戶的貸方,實際支付費用時記入本帳戶的借方,余額表示已經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
(五)歸集和分配施工費用
工程成本的核算,就是將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要素費用,根據經過嚴格審核的有關原始憑證所確定的對象,通過一定的處理程序,按照經濟用途歸集和分配到施工生產成本中去。歸集和分配施工費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直接成本應直接根據原始憑證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間接成本則需先單獨歸集至月終時再進行分配。
(2)、嚴格遵守成本開支范圍和執行各項費用開支標准,不得擴大成本開支范圍和提高費用開支標准。
根據上述要求,將應計入本月工程成本的各項費用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按照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直接或間接地計入工程成本。其基本程序為:
1)為工程施工直接發生的施工費用,直接作為工程成本的構成內容,直接計入該成本核算對象中去,即記入「工程施工」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
2)為工程施工服務所發生的間接費用,可先按發生地點和用途進行歸集匯總,即記入「工程施工」、「機械作業」「工程施工-間接費用」等帳戶。
3)「輔助生產」帳戶歸集的輔助生產成本,按其用途分配計入各受益對象,即記入「工程施工」「輔助生產」「工程施工-間接費用」等帳戶。
4)將「機械作業」帳戶歸集的機械作業成本,按其用途分配計入各受益對象,即記入「工程施工」「工程施工-間接費用」帳戶。
5)將「工程施工-間接費用」帳戶歸集的工程間接成本,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各合同項目工程成本,即計入「工程施工」帳戶。
6)通過上述程序,將應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施工費用,都已集中登記在「工程施工」帳戶及其所屬的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明細帳中,如果某成本核算對象期末尚有未完工程而又需要計算其成本時,還應將已歸集的施工費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間進行分配,以分別計算已完工程成本和未完工程成本。工程竣工後,將其實際成本與「工程結算」帳戶確認的應結算工程價款對沖。
綜上所述,工程成本核算就是對各項施工費用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歸集、分配,再歸集、再分配的數據處理過程,從而提供經濟管理所需要的成本信息。
『拾』 建築業成本核算問題
你公司賒購的原材料,可以憑取得有關憑據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款
對於應付施工隊工程款處理,可憑你司經營部門出具的經分包單位簽認的「已完工作量審核憑單」,
借:工程結算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
可參考《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等會計制度
我有篇「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下分包工程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文章,結合實際做了很詳細的說明,一個個給你解答描述太長了。我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