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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低於成本如何認定

發布時間: 2022-08-29 18:08:11

1. 政府采購低於成本價認定

法律分析:認定是否低於成本價投標需要兩方面的標准作支撐,即客觀公平的市場參照價,以及惡意低價投標低於市場參照價的比例系數認定。這兩方面的標准都需要一把標尺來衡量,但現實問題是,這把標尺是缺失的,或是不統一的。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六條 采購人應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確定采購需求、組織采購活動、履約驗收、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重點環節加強內部控制管理。采購人不得向供應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給予的贈品、回扣或者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

第七條 采購人應當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采購項目屬性。按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於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

第八條 采購人委託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人委託的范圍內依法開展采購活動。

2. 評標委員會如何評定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價的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評定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價的關鍵是:①評委會主動發現低於成本價的可能;②投標人書面提供說明和證明材料,自證未低於成本價;③評委會根據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證明材料最終判定。

3. 政府采購法低於成本價認定

法律分析: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三條 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五十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4. 評標過程中應當怎樣認定投標人的報價是否低於企業成本價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前款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八條 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國務院對特定招標項目的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三條 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四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四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四十八條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

5. 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價,結算時怎麼審核

摘要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條規定,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6. 投標價怎麼判斷是否低於成本

投標價低於成本的判斷,一般採用絕對價和相對價相結合的辦法判斷。
絕對價低於招標控制價某一比例,比如85%,或者低於招標控制價90%,並且同時低於所有有效投標人報價的95%,作為低於成本的評審對象。
不管採用哪一種低於成本的判定辦法,都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以便投標人,據此報價。

7. 低於成本價的認定27號令

法律分析:以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為例,當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使得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三個步驟進行分析:

一、將標底價格分為: 1.不可競爭費用如規費、稅金等。2.有限競爭費用,如人工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3.完全競爭費用,如施工利潤、企業管理費三類具體考核。

二、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對於有限競爭費用,應要求投標人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材料,如採取的技術手段、施工方案、材料采購的渠道、人工工資標准、降低消耗量指標措施等,用以說明自己編制的依據。應根據投標人提供材料的權威性、可信度及當地的價格水平、市場供求、 競爭狀況,對有說服力的有限競爭費用進行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三、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調整後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於認定的企業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總之,認定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是一個專業性比較強、非常重要的問題,沒有絕對把握,不能輕易判定,要求評標委員會要懂設計,懂施工、懂技術、懂經濟、懂造價。投標人對投標技巧的運用,也將影響到投標報價,如先虧後盈法、不平衡報價法等。評標委員會在認定報價是否低於成本時, - -定認真、負責、科學、公平、公正、嚴謹的對待。

法律依據:《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施工招標項目的評標標准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主要施工設備及施工安全防護設施;(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六)投標價格;(七)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 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招標項目的評標標准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二)投標價格;(三)技術標准及質量標准;(四)組織供貨計劃;(五)售後服務。

第二十條 評標方法包括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鼓勵通信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