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材料什麼時候用「材料采購」,什麼時候用「在途物資」賬戶
材料采購是在計劃成本法下用的,原材料沒有驗收入庫時,就用這個科目。
在途物資是在實際成本法下用的,原材料沒有驗收入庫時,就用這個科目。
如,在計劃成本下,購入材料,款已付,貨未驗收入庫。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如採用的是實際成本法: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拓展資料:
材料采購是用來反映和監督材料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核算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確定材料成本差異(材料的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的一個會計帳戶。它既是一個成本計算帳戶,又是一個業務成果帳戶。凡是已經付款驗收入庫的外購材料買價和采購費用,都按實際成本借記該帳戶,貸記「銀行存款」等帳戶。月末,結轉外購材料的實際成本時,按計劃成本借記材料類有關帳戶,貸記該帳戶,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節約),借記該帳戶,貸記「材料成本差異」帳戶。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作相反記錄,差異結轉後的借方余額,表示在途材料數額,在資金平衡表的「在途材料」項目反映。所以,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不必設置「在途材料」帳戶,「材料采購」帳戶的借方余額,即為「在途材料」,待在途材料到達驗收入庫,再由該帳戶的貸方轉入「材料采購」帳戶的借方。
在途物資(materials in transit;Materials in Transit)是指企業購入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即在途物資)的采購和入庫情況 。 一般用於商貿企業。
在途物資財務流程
(1)企業購入材料、商品,按應計入材料、商品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2)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購買材料),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在途物資」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3)所購材料、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進價」等科目,貸記「在途物資」科目。
⑵ 購入原材料時,什麼時候用計劃成本法核算,什麼時候用實際成本法
公司有做預算的,一般是按照計劃成本來核算!沒有做預算,可以直接按照實際成本來核算!都是一樣的,就多了一個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⑶ 在途物資和材料采購兩個科目在什麼情況下使用
(1)「材料采購」是企業在計劃成本法下核算材料采購成本的會計科目。計劃成本法下,購買材料: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計劃成本法下購入的原材料無論是否驗收入庫,都要先通過「材料采購」科目進行核算,以反映企業所購材料的實際成本,從而與「原材料」科目相比較,計算確定材料差異成本,未入庫的仍舊在材料采購科目核算。
(2)「在途物資」是企業採用實際成本下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
實際成本法下,購買材料尚未入庫的: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如果購買後原材料就入庫了,那麼核算的時候就直接通過「原材料」科目核算,不通過「在途物資」科目核算,也就是說「在途物資」科目核算的是實際成本法下在途的原材料的成本。
⑷ 請問什麼情況下用材料采購這個科目,它與原材料和在途物資的區別
原材料是企業驗收入庫的;材料采購是原材料在採用計劃成本法計算時還沒有驗收入庫所用的科目;在途物資是原材料在採用實際成本法計算時還沒有驗收入庫所用的科目。
⑸ 為什麼材料采購要使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
核算方法如下:
⑹ 成本法是什麼適用什麼范圍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通常按初始投資成本計量,適用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⑺ 寫會計分錄時什麼時候用原材料,什麼時候用材料采購
材料采購是已付貨款購買的原材料仍在運輸途中尚未入庫,採用計劃成本核算。
原材料是已入庫的購進材料。通常使用「材料采購」的例子:甲公司購進A材料100千克,貨款已付(未付),材料尚未入庫,該企業採用計劃成本核算。而使用「原材料」的例子則是:甲公司購進A材料100千克,材料已驗收入庫,貨款已付(未付)。
細則
計劃成本的組成項目及其內容應與實際成本相一致。購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是根據各項原材料的進價以及供應地點遠近等因素,按組成原材料的實際成本項目計算的。通過它與實際成本比較,可以提示原材料采購成本的節約超支。
產品的計劃成本是根據計劃期的原材料、燃料和動力等的消耗定額,工時定額,費用預算等資料,按規定成本項目計算確定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計劃成本
⑻ 什麼情況下計入物資采購什麼情況下計入在途物資兩者有什麼區別
新准則里沒有物資采購,只有材料采購,核算企業採用
計劃成本
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採用
實際成本
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在「
在途物資
」科目核算。
在途物資
科目核算企業採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
⑼ 實際成本核算和計劃成本核算什麼情況下使用實際成本
1、實際成本就是取得或製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或其他等價物。
2、計劃成本核算是指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制度,是我國工業企業普遍採用的存貨核算制度。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下,需要設置「存貨采購」和「存貨成本差異」兩個賬戶。成本差異是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實際成本超過計劃成本為超支,反之為節約。存貨成本差異形成於存貨取得過程之中,就隨著存貨的發出而轉銷,即按照差異率將存貨成本差異分配到有關成本項目中。計劃成本核算的核算程序:
1.按實際成本支付材料款,「材料采購」賬戶的借方按計劃成本計價,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記入「材料成本差異」賬戶;
2.(按計劃)成本結轉材料成本;
3.領用原材料時按計劃成本結轉;
4.會計期間結束時,將材料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3、實際成本核算和計劃成本核算比較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實際成本,也可以按計劃成本來進行。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應當按期結轉其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1 實際成本核演算法
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的特點是:從存貨的收發憑證到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均按其實際成本計價。實際成本法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采購業務不多的企業。我們不難看出,實際成本法所強調的是「實際」,即要求在每批存貨的收發存中實際成本都應形影不離的相隨。當然由此而帶來的記錄和計量的繁重也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在實際發出存貨時,為了解決存貨的采購成本在銷售成本與期末成本之間的分配問題,《企業會計准則———存貨》規定可以採用的計價方法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這幾種計價方法的選擇對企業損益的計算、資產負債表中有關項目的計算以及所要交納所得稅數額的計算都有直接的影響,也增加了財務部門工作的復雜性和不穩定性。所以選擇一種穩健而准確的成本核算方法仍是企業不懈的追求。
2 計劃成本核演算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存貨的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聯系的紐帶,用來登記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同時計劃成本法下存貨的總分類和明細分類核算均按計劃成本計價。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果企業的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採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採用計劃成本法,其首要問題是制定好一個合理的計劃成本,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2. 1 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構成內容相一致
為保持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可比性,以考核財務部門業績,要求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口徑一致,包括買價、運雜費和相關的稅金等。
2 .2 計劃成本應盡可能接近實際
雖然計劃成本的高低可通過材料成本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對發生和結存存貨的實際成本並無影響,但如果計劃成本脫離實際成本太多,則無法隨時通過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考核采購部門的成果。所以在制定計劃成本時,應盡可能使計劃成本接近實際成本。可由企業的采購部門聯合財會等有關部門參照同類存貨以往實際成本,並根據物價漲幅等相關因素共同研究制定。當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發生重大差異時,應作調整。
採用計劃成本法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其基本的核算程序如下:
企業應首先考察與存貨成本相關的各種因素,規定存貨的分類、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和單位計劃成本。除一些特殊情況外,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其次,取得存貨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取得存貨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中,並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進行登記。
還有,平時領用、發出存貨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經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發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分攤。
3 實例比較說明
我們僅用材料取得和入庫這一過程為例,用簡單的分錄來加以說明:
實際成本法下:
取得材料:
借:物資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物資采購×××。××
實際成本法下原材料均是以實際成本反映,所以月末不需加以調整。計劃成本法下:
取得材料:
借:物資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物資采購×××。××
計劃成本法下,要在月末進行匯總,計算材料成本差異,具體分錄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
貸:物資采購×××。××
或借:物資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
從以上對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的描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在計劃成本法下,材料明細賬可以只記錄收入、發出和結存的數量,將數量乘以計劃單位成本,隨時求得材料收、發、存的金額,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計算和調整發出和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簡便易行。而在實際成本法下,對存貨的數量、單位成本和總金額都要詳細記錄,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計劃成本法雖然強調的是「計劃」下的成本,但它仍是適時地關注實際成本,與實際成本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在取得存貨時,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相對比得出存貨的「材料成本差異」,表面上看只是一個簡單的計算過程,其實質是控制和決策過程。通過兩種成本的比較,使得采購部門不斷關注其計劃成本,結合更多的影響因素,不斷降低其采購成本,節約支出,也為制定更完善的計劃成本做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