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和入賬價值的區別
初始投資成本是投資企業所投出資產的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則是指投資方所取得被投資方的凈資產份額。
關聯: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二者的數值是相同的,即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價值。
初始投資成本是指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時的金額: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初始投資成本為享有的合並日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和非企業合並的初始投資成本金額為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支付的直接相關稅費。
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金額為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支付的直接相關稅費。
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1、成本法核算: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母子公司。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核算: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合營公司。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聯營公司。
2.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如何確定
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是按付出的對價的價值確定,中間過程發生的手續費等費用是算作期間費用,不計算在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中的。
在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其在母公司合並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確認;非同一控制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
3.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是指什麼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合並日按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借記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支付的合並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或借記有關資產、負債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如為借方差額,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應依次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購買日按企業合並成本(不含應自被投資單位收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並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或借記有關資產、負債科目,按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涉及以庫存商品等作為合並對價的,應按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並同時結轉相關的成本。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以支付現金、非現金資產等其他方式(非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4. 如何區分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價值和合並成本
首先說,這兩個不是同一個概念。
初始投資成本是投資企業所投出資產的價值。(這個價值分情況確定即,賬面價值、公允價值)
而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則是指投資方所取得被投資方的凈資產份額。(這個凈資產也分情況確定即,凈資產公允價值,凈資產賬面價值)
雖然二者不是一個概念,但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二者的數值是相同的,即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價值。這正是容易混淆的主要原因。只有一種情況下二者的數值是不同的:
即在長期股權投資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需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而這時會出現有初始的投資公允價值與被投資企業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有一個比較,若大於不作調整,視同被投資企業的「商譽」,這時二者數值還是趨同了。若小於,則視為被投資企業作出一定的讓步,需調整初始成本為入賬價值,並將此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你的補充問題正是想要問這個問題的,可你的題中缺少了一個關鍵性的表述:該投資具有重大影響或採用權益法核算,否則可以以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中的小股東投資進行核算,那結果就大不相同了。
為說明你所要問得問題,我就以重大影響解析:
由於是重大影響,則要以權益法進行核算,這時就涉及到投資方投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發生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那麼初始投資成本=500+5=505
所以這時理應做:
借:長期股權投資
505
貸:銀行存款
505
但是由於權益法下,要對其初始成本與所取得被投資單位的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份額有一比較,大於了不調整,小於了還要調整。所以同時(馬上)進行比較。
即取得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2200×25%=550,初始成本小於所取得份額要調整,550-505=45,馬上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
45
貸:營業外收入
45
合並兩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550
貸:銀行存款
505
營業外收入
45
這個我們很明確的知道,初始投資成本為505,而入賬價值為550
能明白嗎?
如還有疑問,可通過「hi」進一步提問!!!
5.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和入賬價值的區別
初始投資成本是投資企業所投出資產的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則是指投資方所取得被投資方的凈資產份額。
關聯: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二者的數值是相同的,即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價值。
初始投資成本是指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時的金額: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初始投資成本為享有的合並日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和非企業合並的初始投資成本金額為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支付的直接相關稅費。
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金額為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支付的直接相關稅費。
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1、成本法核算: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母子公司。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核算: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合營公司。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聯營公司。
6.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如何確定
初始投資成本是指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全部對價的公允價值,以及稅金、手續費等直接相關費用。(但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成本的確定分為企業合並/非合並取得,分別做出規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新准則:以取得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為投資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即以付出的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7. 企業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包括什麼
企業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以現金方式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初始成本。
2、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補價,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成本;
⑵支付補價,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認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補價,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或減去)應確認的收益(或損失)和應支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後的余額,作為初始成本。
⑵支付補價,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成本。
企業的非現金資產對外投資,如果按稅法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有關稅費的,則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4、取得股權後,由於增加被投資單位股份,而使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則按追溯調整後投資的賬面價值(不含股權投資差額)加上追加投資成本作為初始成本。
8.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
法律分析:(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以及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直接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不包括為取得投資所發生的評估、審計、咨詢等費用,也不包括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經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這一部分只能作為應收項目處理。
(二)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者將其持有的對第三方的投資作為出資投入企業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將債務轉為資本的,其債權人的初始投資成本應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以及相關稅費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債權人的初始投資成本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准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准備,減值准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若沖減後減值准備仍有餘額的,應予轉回並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債務重組採用以現金清償債務、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債務轉為資本、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等方式組合進行的,債權人應當依次以收到的現金、接受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債權人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以及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債權的公允價值沖減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之間差額同上述情況處理。修改後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不應當確認。
(五)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如下方法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