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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怎麼降低成本

發布時間: 2022-08-11 03:19:20

㈠ 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至今,住房公積金政策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當前,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還處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其中,財務管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和內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於傳統意義上的存繳、提取公積金和貸款,更加註重的是實現公積金的增值,帶動社會經濟的進步。所以,怎樣完善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水平,以及實現公積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現狀
(1)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存在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挪用資金的現象,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管理中心並沒有以身作則,有些地方的資金管理分散,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監督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現象在我國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員工通過修改合同、內部調賬等方式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更有甚者,挪用資金進行投資、捲款逃離等。這些現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員工法律意識和財務意識淡薄。
(2)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夠規范,具有較大的財務隱患。當前,很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缺少相應的內部管理,對資金的管理較為分散,還有一些巨額的資金,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證券市場。不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資金交到證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購買較大風險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變化,股價下跌,資金就會大量縮水,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來的將是巨大的損失。
(3)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目標存在誤解。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於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往往會被管理者誤解為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不關心,也不關心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情況,使得住房公積金沒有被盤活,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收益。
(4)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較低。當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已經逐步調整到位,我國各個地區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以及直轄市和其他地區的市為中心成立了管理機構,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開始逐步走向規范,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還不夠高,很多的住房公積金還只是沉澱在銀行,有些地方存在將住房公積金放在股市、貪污等違法違規現象。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針對住房公積金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1)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離不開管理部門的科學管理,科學管理來源於科學制度,科學制度是住房公積金提升價值的首要保障。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體現在公積金的籌集和使用上,資金流轉環節操作的復雜性和連貫性決定了財務風險級別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設,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積金的運營風險,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平。
(2)保證公積金賬戶管理的獨立性。首先,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一個基本的結算賬戶,對財政部門劃撥經費和其他往來款進行統一管理,各個科室不能私設銀行賬戶;其次,實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允許隨意將本單位的資金借給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人員應該將各項收入立即入賬,對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也不得白條抵庫,所有的貨幣資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另外,財務人員在對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進行處理時,都要按照申請、審批、收付、記賬以及復核等相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及時向財政進行結報。
(3)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全面預算能夠對公積金的合理運用進行有效控制,降低運行成本。在實施預算的過程中,應該對實際核算的結果與預算管理實施差異分析,以此制定調控措施,干預公積金財務管理,使其在正確的預算方向上繼續運轉並對以後的預算管理工作方向進行指導。進行預算管理的結果分析和評價,制定獎懲措施保證預算管理的可持續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財務運作模式當前還存在很多問題,使用機制不健全、收繳困難等都給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為此,應該運用互助機制、長期法則和大多數法則,擴大公積金的覆蓋面,吸收更多社會成員加入住房公積金,從靜態收繳模式轉變為動態收繳模式,創新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模式,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的高效運作。

㈡ 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由8%降低至5% 降低企業成本

7月26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由8%降低至5%,繳存單位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最高不超過12%。該《通知》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降低長沙全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是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業務流程,方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辦理業務。同時,長沙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匯繳手續以及業務辦理證明資料進行再精簡和再優化。
在精簡公積金匯繳流程方面,長沙開通繳存單位匯繳資金托收業務,繳存單位、公積金中心、受委託銀行簽訂托收協議後,繳存單位可指定銀行賬戶,由公積金中心與受委託銀行自動完成每月公積金匯繳的劃扣。繳存單位無需每月再進行匯繳操作,實現匯繳業務「零跑腿」。
此外,在取消納稅憑證等證明資料方面,《通知》表示,職工家庭辦理貸款業務時,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再提供收入證明、工資流水或者納稅憑證以及工資單等證明材料,其月收入以下列方式按順序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人社部門發布的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准。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超過5000元以上(含)不再提供納稅憑證。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本人自行確定申報,最高不超過1200元,最低不得低於每年長沙市住房公積金年審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繳存額。

㈢ 杭州發布三孩家庭公積金優惠政策,這會降低多孩家庭購房的資金成本嗎

我認為這會降低多孩家庭購房的資金成本。

為了鼓勵三胎政策的實施,杭州地區發布了三孩家庭公積金優惠政策,當這一政策出台之後,也受到了很多多孩家庭的歡迎,因為這一政策的實施,也為很多家庭降低了購房成本資金壓力。

一、我認為公積金優惠政策,能夠降低多孩家庭購房的資金成本。

雖然多孩家庭只佔了極少的比例,但是當公積金優惠政策出台之後,這些多孩家庭也享受到了非常大的實惠。因為買房畢竟屬於人生大事,如果想要在大城市買房的話,那麼必然要花費巨額的資金,不過隨著公積金優惠政策出台後,多孩家庭也不需要再為買房這件事情感到擔憂。

不過公積金福利政策雖然減輕了多孩家庭的購房成本壓力,但是我相信這對於刺激生育率並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因為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夠養育多個孩子。

㈣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具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運作、保值、歸還和核算。第四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政、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降低運作風險,保證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確保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第五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住房公積金和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年度預決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業務,防範風險;嚴格執行住房委員會批準的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核算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批準的管理費用預算,控制管理費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積金運作成本。第六條各級財政部門是本級公積金中心的財務主管部門;公積金中心的全部財務活動應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和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應嚴格實行分立帳戶,單獨核算。第二章預算管理第七條住房公積金預算是指經住房委員會批準的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的財務收支計劃。第八條公積金中心應於年度終了前,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住房公積金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住房公積金收支預算。第九條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第十條公積金中心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建議,上報本級財政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草案,經住房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向公積金中心批復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並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第十一條公積金中心應嚴格按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執行,並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預算執行情況。預算一經批准,一般不予調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由公積金中心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並說明情況,報本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第三章資產和負債第十二條資產是指公積金中心在住房公積金運作過程中形成的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和國家債券。第十三條公積金中心應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繳存、運作、保值、歸還和核算管理制度,保證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和安全、完整。第十四條公積金中心應按國家政策規定在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委託存、貸款業務,建立健全委託貸款監控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貸款本金和利息。第十五條用住房公積金購買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入帳。購買的國家債券應視同貨幣資金妥善保管,確保帳實相符。第十六條負債是指公積金中心委託受託銀行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應及時為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第十七條公積金中心應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委託存款帳戶、委託貸款帳戶,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核算與管理。第十八條公積金中心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明細帳、單位明細帳和總帳,定期與銀行對賬,保證賬帳相符。第十九條公積金中心應及時提供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按期與單位核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第四章業務收入和支出第二十條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收入包括委託存款利息收入、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和其他收入。(一)委託存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存入受委託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二)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委託銀行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委託存貸款利息按國家規定的利率和期限計算。(三)國家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經住房委員會批准,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家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四)其他收入是指住房公積金運作過程中產生的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如:住房公積金逾期貸款的罰息收入、逾期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罰款收入等。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和手續費支出。(一)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是指按國家規定應支付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利息。(二)手續費支出是指公積金中心按照規定支付給受委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手續費和委託貸款手續費。

㈤ 如何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解答看這里

為落實《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支持企業穩崗復產,幫助企業紓困,近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於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實施細則》,受到社會關注,也從多個渠道收集到大量咨詢問題。

為幫助大家進一步理解相關政策內涵,方便相關事項辦理,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分類梳理大家關心的問題基礎上,集中安排了相關問題解答。2月25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解答【政策措施一】。
【政策措施一】:「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1、如何理解該項政策考量?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其生存發展狀態關乎經濟社會發展質量與水平;企業同時也是容納社會就業的主體,其生存與發展狀況關系千家萬戶的就業與生活。公積金繳存是企業人力資源成本支出的重要方面,在疫情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特殊時期,通過階段性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舉措,讓企業減輕負擔,這對企業穩崗復產、紓危解困具有積極意義與作用,這也是市政府出台相關公積金政策的初衷。
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是企業與職工的雙邊義務,降比與緩繳的政策,也有利於減輕職工個人當期繳存負擔,增加現金收入佔比。
2、如何選擇降比、緩繳的情形?
因受疫情影響申請降比緩繳的企業,包括各類企業,無所有制區分。降比與緩繳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同時選擇。
企業在提出降比、緩繳公積金申請時,要綜合評估受疫情影響導致的生產經營困難程度,統籌好企業與職工的利益關系,盡量減少對職工權益的影響。一般首選降低繳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與企業困難大小相匹配;困難特別大的企業,可申請緩繳。
3、如何認定「困難企業」?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申請降比/緩繳的,一般應通過職代會、工會等決策程序確定。鑒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發突然,情況非常特殊,並且大量企業尚未正式復工,難以進行有效的職工協商並召開職代會、工會會議,本次降比緩繳申請明確由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進行認定。
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也體現政府的主動擔當與作為。希望企業職工多從企業生存發展的大局長遠考慮,與企業齊心協力、共克時艱。
4、如何了解所屬行業主管部門?
企業可通過「中國˙成都」門戶網站--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專題--回應關切中的「成都市明確相關部門分工」,查詢企業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仍不能准確判斷行業主管部門的,可咨詢12345(成都市市民服務熱線)。
5、如何把握降比、緩繳的時限要求?
企業最遲應於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積金中心全轄20個服務部提交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並蓋章的《降比或緩繳申請表》。
企業申請降比或緩繳的期限,從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6、如何把握降比、緩繳的基數?
企業一般應按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存基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參照《人社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企業可將降比期內的當期實發工資作為基數。
7、如何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交申請?
企業完成行業主管部門的困難情況認定後,企業經辦人員先通過12329熱線在全轄20個服務網點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再按照預約時間到所預約服務網點現場辦理。
8、如何把握降比、緩繳期內職工個人可繼續正常繳存?
企業申請降比、緩繳期間,允許職工按照降比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繼續繳存個人部分的公積金。辦理方式仍然由企業代扣代繳,並由企業經辦人員預約現場辦理,通過按月補繳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完成個人繳存。
9、如何理解民企降比後的差異化繳存?
已辦理單位差異化繳存的民營企業最低繳存比例為5%。申請降比後,這些企業可在1%~12%的范圍內繼續保持差異化繳存狀態。
10、降比、緩繳期滿後如何處理?
申請降比的企業在期滿後應恢復至繳存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無須補繳降比期間的部分。
申請緩繳的企業在期滿後,應恢復緩繳之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並補繳。補繳比例低於5%但不低於正常繳存基數1%的,應與職工協商,並經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
申請降比、緩繳企業在期滿後,若企業經營狀況仍未好轉,需要繼續降比或緩繳的,應在期滿前10個工作日,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向開戶地所屬公積金網點提出申請。

㈥ 房貸公積金怎麼扣除的

房貸公積金扣除的具體方法如下:
1、年沖,即一次性還款法: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里的錢;
2、月沖,即逐月還款法: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
如果選擇一次性還款法的話就不能選擇逐月還款法了,兩者只能二選一。但今後想要改變沖還貸方式的話,只需自己到貸款銀行辦理變更沖還貸方式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住房公積金和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年度預決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業務,防範風險;嚴格執行住房委員會批準的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核算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批準的管理費用預算,控制管理費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積金運作成本。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政、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降低運作風險,保證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確保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第二十條 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收入包括委託存款利息收入、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委託存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存入受委託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委託銀行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委託存貸款利息按國家規定的利率和期限計算。
(三)國家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公積金中心經住房委員會批准,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家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住房公積金運作過程中產生的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如:住房公積金逾期貸款的罰息收入、逾期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罰款收入等。

㈦ 如何低成本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㈧ 哪些情況可以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降低繳存比例只適用於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在5%(不含)以上的情況。

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單位連續兩年虧損,繼續實行原繳存比例確有困難的;

2、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的。

國家規定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2018年5月,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8)公積金怎麼降低成本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表示與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一道,正在制定《關於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一是,各地區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

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三是,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根據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變動情況調整你的公積金繳納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