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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土地整理成本

發布時間: 2022-08-11 02:19:12

① 我馬上要去做土地平整項目(高產農田改造)的施工員了,誰能給點建議啊

網上摘抄,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點啟發: 「土地整理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農村地區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在國家宏觀調控以及建設用地緊、耕地佔補平衡難、發展空間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土地整理爭取建設用地指標,是緩解目前土地供需矛盾,保障地方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 「《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鼓勵土地整理。」開展土地整理,是保護耕地、提高農地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土地整理,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水平,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生態環境,有利於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能有效地緩解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的矛盾,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通過土地整理,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生產、生活和配套環境,採用土地流轉的手段,有助於集中農村土地資源,發展農業規模經營,改善土地的經營狀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因此,運用市場手段配置農村土地資源,是推進城鄉一體化,縮小城鄉差距,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 「 標准農田建設是嚴格按照「田地平整、泵站改造、排灌分系、渠道硬化、路面砂化、道路綠化」的標准農田建設標准進行的,建成的標准農田能確保旱澇保收,同時,建成的標准農田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將其轉為非農建設用地;經省政府批准佔用的,必須按「佔一補一」的原則完成標准農田的補建工作,確保建成的標准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 實施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環節要搞好土地整理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主要環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鎮二級均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各級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由水利、農業、財政、發改、國土等相關部門成員組成領導小組,由當地土地整理中心具體負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區政府根據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考慮區財政支付能力,下達年度土地整理計劃,按照統一布局、集中連片、先易後難的原則,落實具體的整理區塊,同時,要求整理區農戶同意項目實施和補償政策的比例不少於95%。發揚民主,群眾參與土地整理工作涉及到千家萬戶,整理區農戶滿意是土地整理工作是否做好的唯一標准。為確保土地整理順利實施,在項目實施前後堅決落實好七項簽字制度:一是對執行統一的土地整理補償政策和實施本區域土地整理,實行整理區土方統一調運等,同意與否,戶長簽字;二是全體戶長簽字同意,由各戶長選舉產生的整理區管理工作代表3~5名,並全權委託農戶代表就組界確定、流轉方位、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分田到戶等重大事項進行議定;三是對整理區范圍內,實行相對集中連片進行土地流轉的土地,涉及的農戶實行簽字確認;四是對規劃設計圖件中的道路、渠道位置與走向,以及填廢塘浜等由整理區的農戶戶長進行初審確認簽字;五是對經農戶初審修改後的規劃圖由各村民小組戶長終審確認簽字;六是在通過農戶終審後定稿的規劃設計圖上,由農戶代表商討通過本組面積、組界劃分和土地流轉方位,並由各村民小組農戶簽字確認;七是項目竣工後,由各村民小組戶長議定分田到戶方案,並簽字確認。依法招投標,提高工作透明度土地整理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保證土地整理依法有序地實施。項目招投標在秀洲區土地整理中心、區水利局、區監察局、區檢察院等部門的共同參與和指導下進行,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土地整理工程招投標分為土方工程招投標和水利工程招投標兩部分進行。土地整理土方工程招投標由市招投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招投標根據渠道預制構件生產廠家的生產工藝、產品質量、產品規格、生產能力和施工能力,由各有關鄉鎮土地整理招投標領導小組採用邀請招標的方法進行。項目各工程單位中標後,必須按照規定簽訂施工合同和廉政建設責任書,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加強管理與監督,確保質量和進度土地整理工作由區造地改田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土地整理中心具體負責,把握好「規劃、立項、實施、驗收」4個主要環節。區水利局和土地整理中心制定土地整理的實施辦法和項目質量考評辦法,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是嚴格項目法人負責制,對每個工程點鎮水機站落實專職技術員,工程中標單位落實專職施工員,村落實專人負責協調,村民代表擔任工程監督員協助管理,充分動員各方力量,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和進度。二是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對發現不按規劃設計圖紙和質量要求施工的,堅決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不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和抽查。堅持土地整理與其他重大工程相結合堅持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新農村建設是一項涉及農村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系統工程,秀洲按照「規劃先行」的原則,將新農村建設規劃納入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之中,逐步完善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點、村莊建設等各項規劃,通過土地整理的實施為新農村建設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堅持與農村「康莊工程」相結合在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設計時,參考道路工程總體規劃圖,結合土方工程的招投標,將農村「康莊工程」所要求的農村道路體系與土地整理相結合,按照各級公路、農村道路的建設標准,整理一片,建設一片,逐步形成農村「康莊工程」的基礎體系,通過土地整理共建各級農村道路。堅持與圩堤建設和河道疏浚相結合如地處沿海平原河網地帶的地區,降雨量大,受台風影響大,多有洪澇災害發生。那麼通過圩堤建設和河道疏浚增強防洪泄洪能力,可以確保建設好的土地整理區農作物的高產穩產。當然,土地整理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難,主要是土地整理潛力逐年減少,整理難度加大,經過近10年的開發,可以實施土地整理的區域已多數完成整理,未整理的區域區塊零碎,實施難度加大,施工成本大幅提高;資金周轉難度加大。由於政策調整和折抵指標使用的計劃管理,折抵指標使用量迅速減少,土地整理成本回收速度變慢,造成資金周轉難度加大。」

② 如何提高生產要素和降低成本(土地、勞動力、資本)

首先生產要素在經濟學中的解釋為,指生產某種商品時投入的各種經濟資源。
社會生產力發展階段不同,其所含內容也不同。
最早是指土地、資本、勞動;在知識經濟得到發展後,科技、管理等也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
所以要想提高生產要素,可以增加土地,廠房等固定資本,也可以通過貸款增加流動資本,也可以提高勞動力的生產效率,發展科學技術,增強管理體制等。
如想降低成本的話,那麼成本有生產成本,管理成本(行政成本),銷售成本。
生產成本有原材料的成本,工人的勞動工資,機器設備的折舊等等。降低生產成本可以選擇方法如下:一、成本低的原材料,或者減少原材料的數量,但同時會降低生產要素,所以不可取。
二、降低工人的工資,但會減弱工人生產的積極性,從而生產要素降低,也不可取。
三、機器設備的這就是一個不可控因素,因此無法改變,但可以改變的是運輸途中原材料的消耗。因此降低運輸成本,減少運輸距離是一個可供選擇。
從管理成本(行政成本)來看的話,可以進行改革,通過部門間的合並,削減冗雜的部門,減少管理程序,可以降低成本。
最後的銷售成本,也可以減少運輸距離,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產品消耗,從而間接導致成本的增加。以上供參考。

③ 如何才能把土地出讓金管理的更好

加強土地出讓金徵收與管理的對策

完善土地出讓管理機制。取消現行土地有償出讓與無償劃撥並行的「雙軌制」,除純軍事用地外,對國家機關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單位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等,也一律採取有償方式取得,所需支出由各級財政列入本級財政支出預算。這樣,一是有利於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出讓機制和合理的成本費用形成機制,實現公平競爭;二是有利於從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讓審批中各種違法行為;三是有利於解決和減少各種「政府工程」對失地農民安置、補償不到位等問題。

嚴格控制土地出讓規模。首先,要嚴格編制、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格控制城市規模擴張,控制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數量和速度,適度控制城市拆遷規模和政府市政投資,市、縣政府要根據市場需求、地價水平及變動情況、政府產業政策和土地可供應量,科學制訂土地出讓計劃,向社會公布並嚴格執行,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出讓總量、結構和進度,防止地方政府為獲取短期收入而無序大量出讓土地以及低價競爭。其次,要以經濟手段控制城市土地出讓規模,即根據各城市的年度用地規模和城市等級,由省級政府向城市用地市、縣政府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年度用地越多需要交納的土地收益也越多。三是經營性用地必須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業用地也要逐步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嚴禁低價出讓土地。

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一是土地出讓必須規范進行,土地出讓金必須公開確定並足額收取,不得減免。二是取消「土地收入專戶」,直接將土地出讓收入就地全額繳入國庫。三是嚴禁以政府未來土地收入作擔保向金融機構借貸搞城市建設。四是土地收入預算及執行情況要向地方人大報告,接受人大監督,審計部門也要加強審計監督。

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建立土地基金。

1.對土地基金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土地基金所有支出需編制預算,按預算支付各項土地費用和專項支出。適應取消「土地收入專戶」、將土地出讓收入就地全額直接繳入國庫這一變化,確保征地成本、費用的及時支付,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本地區新增建設用地的等別與收費標准、徵收土地補償費標准和土地開發成本費用等,編制年度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基金支出預算,將政府「批次」徵收、徵用土地發生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費用、拆遷補助費、土地開發費用、征地管理費和手續費等由財政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在「基金支出」中列支。同時,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各種專項支出也要按規定的要求,一並列入當期基金支出預算。

2.對土地基金實行留成收益管理。各級政府當期出讓土地使用權獲得的土地純收益,不得全部用於當期的支出。要將不低於當期土地收益40%的部分作為土地留成收益,留作以後年度地方政府安排使用。當期土地專項支出不超過當期收益60%,其中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不得高於當期收益的15%。目的是在嚴格土地規劃管理和用途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城市建設規模,減少城市建設對土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佔用。

3.對土地基金實行專賬管理。即在「土地基金」中設立三個專賬:一是成本費用支出專賬,用以核算土地徵收、徵用和土地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具體包括:①土地取得的成本費用,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補償費、征地管理費和手續費等。②土地收購或收回費用,包括土地與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拆遷安置費、土地測量費、土地評估費等。③土地開發費用,如土地測量費、土地評估費、房屋拆除費用、土地整理和中介服務費等。二是專項支出專賬,用於核算土地收益中各項專項支出,具體包括:用於農業土地開發支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失地農民及被拆遷居民的生活補償支出、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生活保障支出。其中用於農業的土地開發資金,要重點用於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條件、建設高標准農田、提高耕地質量、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土地留成收益專賬,用於核算當年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劃出留成收益和上年留成收益的滾存結余。

④ 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措施

法律分析:1、興修水渠和機耕道,進行土地整理提質,不斷提高地類等級。在保證退耕還林的前提下,對曾經比較肥沃現在已卻已荒費的旱地,進行復種,對荒田進行復種,細心耕耘。不斷地提高地類級別。提高地類級別所需資金按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出資,國家實行以獎代補,所補資金必需進行嚴厲的監管。2、加大土地流轉,進一步提高農業產業化、機械化、規模化。通過土地流轉後實現產業化、機械化、規模化經營,生產出的產品可以通過品牌、網路等方式進行銷售。在保證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要盡可能的鼓勵土地流轉,也鼓勵發展一鄉一品的規模化和產業化農業經濟。3、加大植樹造林力度,完善護林管理機制。林業資源既可以保住水土流失,也可以影響小氣候,還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提高森林的覆蓋面積,植樹與護林相結合。在加大植樹造林力度時,同時也必需完善護林管理機制,在山林確權後,對山林也可以進行流轉。4、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實現節約集約用地。因地制宜、著眼長遠、立足當前、科學規劃,努力實現時間和空間的最佳組合。加強對舊村、空心村的整治、改造,有效地利用閑置地,劃定永久性基本農田保護區,進一步加大政府監管職能和執法力度。通過限制土地供應量,改變工業用地外延擴張式的發展模式,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盤活土地存量資產為主的內涵式發展道路,轉變廠區建設貪大求全的舊觀念,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依靠法律的保障,加強法律監管力度,對土地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現象給予制止和嚴懲。按照用地的節約集約原則,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實現城鄉建設一體化。5、進行農業套種和多季種植,實現土地充分利用發展循環農業,採取種果、養雞、養鴨、養魚一體化,雞、鴨糞養魚,魚糞肥土,肥土種果,進行循環和立體種、養。對這些進行套種、循環種養和多季種植的農業生產,政府有必要加以支持和鼓勵,以實現土地的充分利用,增加農民收入。

法律依據:《浙江海寧關於實施工業用地先租後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試行辦法》 為完善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制度、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加大工業項目有效投入,根據《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經體〔2014〕295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精神,現就我市實施工業用地 先租後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出如下試行辦法:一、明確內容,確定先租後讓范圍 (一)工作內容。工業用地先租後讓是通過先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租賃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並進行開 發、利用、經營,待土地使用者達到租賃合同約定的投資、建設、稅收等條件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出讓手續,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出讓 金的一種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創新形式。

⑤ 土地整理成本怎樣核算

一、土地開發支出劃分和歸集的原則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將它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為了轉讓、出租而開發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設場地);另一種是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業的最終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單獨構成土地的開發成本;而後者則是企業的中間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應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現行會計制度中設置的「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內容,與企業發生的土地開發支出並不完全對口,原則上僅限於企業開發各種商品性土地所發生的支出。企業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土地,其費用可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在「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核算。如果企業開發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負擔對象,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其費用可先通過「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歸集,待土地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再按一定的標准(如房屋佔地面積或房屋建築面積等)將其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如果企業開發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屬於企業開發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則應將整塊土地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在「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 賬戶中歸集其發生的全部開發支出,計算其總成本和單位成本,並於土地開發完成時,將成本結轉到「開發產品」賬戶。待使用土地時,再將使用土地所應負擔的開發成本,從「開發產品」賬戶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漲戶,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開發成本。
二、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和成本項目的設置
(一)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為了既有利於土地開發支出的歸集,又有利於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對需要單獨核算土地開發成本的開發項目,可按下列原則確定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對象:
1.對開發面積不大、開發工期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塊獨立的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
2.對開發面積較大、開發工期較長、分區域開發的土地,可以一定區域作為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
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工之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
(二)土地開發成本項目的設置
企業開發的土地,因其設計要求不同,開發的層次、程度和內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進行場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築物、障礙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場地平整外,還要進行地下各種管線的鋪設、地面道路的建設等。因此,就各個具體的土地開發項目來說,它的開發支出內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業要根據所開發土地的具體情況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土地開發項目的成本項目。對於會計制度規定的、企業沒有發生支出內容的成本項目,如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可不必設置。根據土地開發支出的一般情況,企業對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可設置如下幾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土地批租費;
(2)前期工程費;
(3)基礎設施費;
(4)開發間接費。
其中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按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進行土地開發所發生的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物拆遷補償費等。但對拆遷舊建築物回收的殘值應估價入賬並沖減有關成本。開發土地如通過批租方式取得的,應列入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是指土地開發項目前期工程發生的費用,包括規劃、設計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費,場地平整費等。基礎設施費是指土地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基礎設施費,包括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等設施費用。開發間接費指應由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土地開發項目如要負擔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費,還應設置「配套設施費」成本項目,用以核算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的配套設施費。
三、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
企業在土地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除可將直接計入房屋開發成本的自用土地開發支出在「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核算外,其他土地開發支出均應通過「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賬戶進行核算。為了分清轉讓、出租用土地開發成本和不能確定負擔對象自用土地開發成本,對土地開發成本應按土地開發項目的類別,分別設置「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和「自用土地開發成本」兩個二級賬戶,並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設置明細分類賬。對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等土地開發支出,可直接記入各土地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並記入「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等賬戶的貸方。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應先在「開發間接費用」賬戶進行核算,於月份終了再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有關開發成本核算對象。應由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應記入「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貸方。
現舉例說明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如下;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某月份內,共發生了下列有關土地開發支出:
301 351
商品性土地 自用土地
支付征地拆遷費
78 000元 72 000元
支付承包設計單位前期工程款 20 000元 18 000元
應付承包施工單位基礎設施款 25 000元 18 000元
分配開發間接費 10 000元
合 計 133 000元 108 000元
則在用銀行存款支付征地拆遷費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78 000
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72 000
貸;銀行存款 150 000
用銀行存款支付設計單位前期工程款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20 000
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18 000
貸:銀行存款 38 000
將應付施工企業基礎設施工程款入賬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25 000
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18 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43 000
分配應記入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的開發間接費用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10 000
貸:開發間接費用 10 000
同時應將各項土地開發支出分別記入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
四、已完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
已完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應根據已完成開發土地的用途,採用不同的成本結轉方法。
為轉讓、出租而開發的商品性土地,在開發完成並經驗收後,應將其實際成本自「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轉入「開發產品——土地」賬戶的借方。假如上述開發企業商品性土地經開發完成並驗收,加上以前月份開發支出共1002 000元,應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產品——土地 1002 000
貸: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1002 000
為本企業房屋開發用的土地,應於開發完成把土地投入使用時,將土地開發的實際成本結轉計入有關房屋的開發成本,結轉計入房屋開發成本的土地開發支出,可採用分項平行結轉法或歸類集中結轉法。分項平行結轉法是指將土地開發支出的各項費用按成本項目分別平行轉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的對應成本項目。歸類集中結轉法是指將土地開發支出歸類合並為「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和「基礎設施費」兩個費用項目,然後轉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和「基礎設施費」成本項目。凡與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有關的費用,均轉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項目;對其他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等, 則合並轉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的「基礎設施費」項目。經結轉的自用土地開發支出,應將它自「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
假如上述開發企業自用土地在開發完成後,加上以前月份開發車出 540 000元共 648 000元。這塊土地用於建造 151出租房和181周轉房,其中 151出租房用地1500平方米, 181周轉房用、地1200平方米,則單方自用土地開發成本為 240元(648000元/1500+1200),應結轉151出租房開發成本的土地開發支出為360 000元(240元×1500),結轉 181周轉房開發成本的土地開發支出為 288 000元(240元×1200),在總分類核算上應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648 000
貸: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648 000
如果自用土地開發完成後,還不能確定房屋和配套設施等項目的用地,則應先將其成本結轉「開發產品——自用土地」賬戶的借方,於自用土地投入使用時,再從「開發產品——自用土地」賬戶的貸方將其開發成本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等賬戶的借方

⑥ 土地開發整理潛力的相關理論

9.1.2.1 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理論

可持續發展是二十世紀後期產生的發展觀,其經典表述是:「既滿足當代人需要,又不對人類後代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是可持續發展戰略原則在土地利用領域內的具體應用。在世界各地,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除了條件極端惡劣的地域外,人類的土地利用活動幾乎遍及所有的大陸和島嶼。由於土地利用處於人類實踐活動的重要基礎地位,因此,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土地資源本身的高效持續利用;二是土地資源與社會其他資源的協調配合,共同支撐經濟、社會與環境的持續發展。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是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基本依據,也是實施土地開發整理的根本目的。既反映土地本身的適宜性和限制性,也反映出當前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對土地的改造能力和利用程度。因此,任何涉及土地利用的問題都必須根據地域分異理論,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才能將土地利用的潛在可能性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土地開發整理作為土地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和深度均應立足於各地社會、經濟和自然的具體情況,突出體現不同地域的地域特色。因此,在確定項目方案時,應認真分析研究當地的自然資源狀況和社會經濟水平,作出與之相適應的規劃。

9.1.2.2 成本—收益論

成本—收益理論的基本原理是將項目與方案所需要的社會成本與可獲得的收益盡可能用同一計量單位—貨幣來分別進行計量,以便從量上進行分析對比,權衡得失。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社會成本、時間成本與替代成本,而它的效益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在土地開發整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項目評估和項目規劃方案擇優兩個方面:項目評估是選擇項目的關鍵。如何選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際上是一個成本—收益分析、比較的過程。只有通過綜合分析、比較,才能體現土地開發整理的客觀、科學性,才能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開展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不同規劃方案的取捨問題。如何選擇最優規劃方案,往往需要成本—收益分析。一般情況下,評價經濟效益比較容易,而社會與生態效益的評價則存在著評價指標統一與量化上的困難,目前對規劃方案的綜合評價一般採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

9.1.2.3 景觀生態學理論

景觀生態理論是20世紀70年代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學科,以景觀生態系統結構、功能及其變化作為其研究對象。它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理解空間結構如何影響生態學過程。土地整理規劃強調人類與自然的協調性,自然保護思想在這一領域日趨重要。景觀生態學是研究景觀單元的類型組成、空間格局及其與生態學過程相互作用的綜合性學科,強調空間格局、生態學過程與尺度之間的相互作用是景觀生態學研究的核心所在。景觀生態學原理,是土地開發整理景觀生態規劃與設計的理論依據。

9.1.2.4 地域分異理論

地域分異是指自然地理綜合體及其各組成成分按地理坐標確定的方向發生有規律變化和更替的現象。有學者認為地域分異還應包括人文社會要素的地域變化,可以把這種觀點理解為廣義的地域分異。土地開發整理是人類生產活動的產物,所以在自然條件地域差異的基礎上又形成了生產上的地域差異。土地開發整理活動是一個打破了原有生態環境系統,然後重建新系統的過程。景觀生態學中的豐富度、均勻度、鑲嵌度、連接度、邊緣、異質性、尺度、空間格局、多樣性等概念在土地整理中具有很大的實踐應用價值,同時,景觀生態學所闡述的景觀功能也是土地開發整理不可忽視的目的之一。土地開發整理作為一個歷史范疇,是個長期發展的、客觀的動態過程。應著眼於長遠的自然景觀保護和生態平衡,保證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追求生態、經濟、社會相統一的整體效益。

9.1.2.5 土地報酬規律理論

在科學技術水平相對穩定條件下的土地利用中,當對土地連續追加勞動和資金時,起初追加部分所得的報酬逐漸增多;當投入的勞動和資金超過一定的界限時,追加部分所得的報酬則逐漸減少,從而使土地總報酬的增加也呈遞減趨勢,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土地報酬遞減規律」。研究土地報酬變化規律的意義在於揭示土地的質量狀況,確定土地集約利用的合理界限,提高土地投資的經濟效果。在進行土地開發整理時,應按照報酬遞減規律的思想對土地開發整理的投入與開發整理後的效益進行科學預測,求得這些投入的最適量。如果所需投入在最適量以內,報酬處於遞增階段,則該項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在經濟上是可行的;如果所需投入超過最適量,則該項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在經濟上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