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萬元左右的官司請律師大概要付多少律師費
收取律師費在1000-3000之間。請律師打官司需要支付律師一些費用,稱之為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
法律分析
目前律師費的收費方式有兩種:
1、常規收費: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後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地,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
2、包干收費: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3、風險代理收費:最高代理費金額不得高於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律師費的收費如下:(一)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的收費標准:①不涉及財產關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動幅度:20%,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②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依標的額按費率進行收費: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6%;10萬-50萬元的部分(含50萬元)5%;50萬-100萬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4%;100萬-500萬萬元的部分(含500萬元)3%;500萬-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2%;1000萬-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1%;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0.5%;上下浮動幅度:20%;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③計時收費收費標准: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准和結算方式。上下浮動幅度:20%;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准酌減收費。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㈡ 一萬元訴訟費多少錢
法律分析: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就可以起訴的,起訴費是是375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㈢ 向法院起訴一萬錢起訴費需要多少人家起訴我借他一萬元正,起訴費要多少
訴訟費有明確規定,一萬元以下50元。
但是你的起訴成本遠不只是起訴費,還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的差旅費,代理律師費,各種各樣的相關費用……
㈣ 欠款一萬元起訴費多少
法律分析:按照起訴的金額,根據以下規定,計算應當交納的訴訟費。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㈤ 朋友欠一萬塊錢打官司需要多少費用
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准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按照2%交納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納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納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納
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㈥ 我要追討一萬元債務,訴訟費最高多少
應當向人民法院預繳案件受理費五十元。
法律分析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民事主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預交訴訟費用。具體而言,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作證所需的費用。對於財產類型的案件,法律規定了明確、細致的案件受理費的繳納標准,即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分段累計交納。若訴訟請求的金額不超過一萬元的,每件交納五十元。當然,這並不是最終的訴訟費用。因為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民事案件如果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或者原告申請撤訴並經法院准許的,則收取一半的案件受理費用。如果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同樣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如果被告最終敗訴,則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除此之外,如果原告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相應的司法救助。
【個人建議】
由於金額不大,當事人還有可能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訴訟成本較高,性價比極低。因此,對於這一類爭議金額較小的案件,建議當事人盡量通過協商或者和解的方式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