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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成本包括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6-27 22:55:49

Ⅰ 計程車承包費用包括哪些:

近日從省物價局獲悉,下月起黑龍江省出租汽車公路養路費以現行標准為基礎降低20%徵收。為應對成品油價格上漲,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減輕出租汽車行業負擔有關問題的通知》,分別從本月和下月起取消6項、免收3項、降低5項、停止1項涉及出租汽車的收費(具體項目見附表),各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車的收費項目,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未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合理收取計程車承包費管理費

《通知》要求,除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依法對出租汽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收取檢驗費外,其他單位一律不得進行尾氣、雜訊等各種強制性檢測並收取費用。不得借對出租汽車檢測、處罰和管理之機強行向出租汽車司機收取公告、登記、拖車、學習資料和培訓等費用。機場、車站、碼頭、飯店、賓館、商場及文化娛樂中心等公共場所不得向出租汽車收取各種駐點營運費和管理費等。《通知》還要求規范徵收出租汽車司機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合理確定納稅額,不得超標准徵收。此外,各地要依法規范出租汽車企業收取的承包費和管理費,標准過高的必須降下來。

燃油附加費依油價變化適時出台

為化解燃油價格上漲對出租汽車行業的影響,穩定出租汽車司機收入,《通知》同時規定,對於因成品油價格調整導致出租汽車增加的部分運營成本,可採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消化。燃油附加的收取標准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依照法定程序確定,並根據成品油價格上漲情況適時出台。

出租汽車企業不得截留費用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取消或免收的項目和新的收費標准向社會公示,並採取有效措施,把各項減負措施落實到出租汽車司機。出租汽車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截留。各級物價、財政部門將加強對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高收費行為。

取消、免收和停止的收費項目

實行時間:2006年4月1日
取消項目: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
免收項目:公路客運附加費

實行時間:2006年5月1日
取消項目: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機動車輛排污費
免收項目: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防洪治安費

降低收費標準的項目(2006年5月1日開始實施)

公路養路費:以現行標准為基礎降低20%徵收

計價器檢定收費:由96元降低到45元,每年檢定一次

安全技術檢驗收費:由95元降低到85元,對第一次檢驗不合格的出租汽車復檢時不再收費
綜合性能檢測收費:出租汽車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由200元降低到160元;二級維護竣工檢測收費,由65元降低到53元
我想已經非常詳細了,至於一些特殊問題,我個人建議你詢問一下政府有關部門,祝你好運:)

Ⅱ 合同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價屬於市場價格的范疇,不同於工程的實際造價。按照投資規模的不同,可分為建設項目總價承包合同價、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價、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價和技術及咨詢服務合同價;按計價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固定合同價、可調合同價和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Ⅲ 施工承包合同按計價方式哪幾種,它們分別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1、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2、固定單價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3、可調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包括可調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等,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的調整方法;
4、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計價方式。

Ⅳ 什麼叫承包成本

1、承包成本,又稱預算成本,它是反應企業競爭水平的成本。其實就是
它=合同成本/[(1+稅率)(1+利潤率)]=單價*建築面積。

2、計劃成本,施工項目經理部根據計劃期的有關資料在實際成本發生前預先計算的成本。它是反映了企業在計劃期內應達到的成本水平。

Ⅳ 工程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有哪幾種

主要有三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總價合同的特點是總價優先,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變動總價合同。

Ⅵ 通用合同條款中費用包括那些

包括:貨物單價、總價應為設備材料、隨機附件、專用工具、試運行、設備保修等所包含的成本、利潤、運輸(送貨到工程現場)、現場技術支持和服務費、質保金、保險、稅金等,以及提供使用操作規程、檢維修辦法文件等賣方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

(6)承包合同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Ⅶ 工程承包合同價格的形式有哪些

我國《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規定,合同價可以採用固定價、可調價和成本加酬金;國際通行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根據計價方式的不同則包括總價合同(規定總價)、單價合同(填報單價)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Ⅷ 工程中成本包括哪些

在工程中,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簡介成本: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實體形成的各項費用支出,是可以直接計入工程對象的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施工措施費。

2、間接成本

間接成本是指為施工准備、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的全部費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於也無法直接計入工程對象,但為進行工程施工所必須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

(8)承包合同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項目本身的屬性是影響工程成本最直接的因素,需求的不確定性、計劃的不落實性、規模和工作量的不確定性、進度與質量限制、外部環境的影響和項目風險、使用軟體的工具以及現代程序設計規范的運用都會影響到工作成本。

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的投資和往年工程實際成本的分析總結,首先會確定成本計劃,成本計劃確定後,按計劃的要求,採用目標分解方法,由項目經理部將目標分配到各職能人員,施工隊和施工班組,簽訂成本承包責任狀(或合同),然後由各承包者提出保證成本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